包间里有点冷场,都在等着消息。
大哥见包间没了言语,干等着也耐烦,他就问郑致之:“你是怎么发现警察的?”
郑致之把他发现的过程仔细的说一遍,听得包间里的人不住的点头。
“你们都听到了,学着点。”大哥对包间里的众人说道。接着他对郑致之说道:“小兄弟,年纪不大倒是有几分头脑。小心、谨慎、仔细,我的这班弟兄,让他们去打打杀杀还有几分本事。可让他们去动脑子还不如把他们逼去自杀。”
正说着就有人进来,“大哥,电话来了。屋顶上的三块石头都有画十字。”
郑致之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了。
“来喝酒。”大哥把酒杯端给郑致之。
郑致之接过酒杯,但并没有马上喝,他对大哥说:“大哥,这杯酒我喝,但是我只喝这一杯。”
大哥一愣,包间里的人也都诧异的看着郑致之。
“为什么只喝一杯,看不起我们。”
郑致之苦苦一笑说:“不敢,但我确实只能喝一杯酒。因为我的酒量太差,喝一杯没问题,第二我就得吐了。”
众人一听,哈哈大笑起来,郑致之不好意思的低着头。
······
当天晚上,郑致之陪着众人喝酒,他喝可乐。大哥告诉他,以后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来找他,说一声,他会尽全力的。大约晚自修放学时,他就向包间里的众人告辞。大哥也不强留,但把五万块钱塞到他的书包里。
郑致之出了K歌厅,心里很得意,他用老吴告诉他的方法不但使自己躲过一难,而且他现在有了靠山,还得了五万块钱。
出了歌厅没走多远,许朝锋远远的就跑过去。他仔细的看了一下郑致之,然后说:“兄弟你没事吧,吓死我了。”
郑致之盯了一下许朝锋,大骂道:“他妈的,是你告诉他们我的地址的,你还是我兄弟吗。”
“我也不想啊,可他们逼我啊,我也没办法。还好你没事,要不我一辈子不安的。”许朝锋低声下气的说。
郑致之捶了他一拳说:“我当然没事了,赌场又不是我举报的,关我什么事。”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走今晚我请你吃夜宵,算是压压惊。”许朝锋拉着郑致之就要走。
但是现在郑致之可不会去,他书包里还有五万块钱呢。带着这么一大笔钱,他现在可心慌着呢,得赶紧回家找个地方藏起来。
“今晚不行,我得回去了,要不我爸妈又会唠叨了。以后再说吧,我走了。”郑致之头也不回的往家走。许朝锋很奇怪要是平时郑致之一定会去的,但更令他奇怪的是他在歌厅里呆了那么久,居然一点事都没有,他怎么说清楚的?
由于赌场被查了,那个地方不能用了,郑致之也暂时没了地方可去。他每天只得按时上课,按时回家,天天练习着老吴教的“眼力牌”。
日子倒也平静,郑致之的“眼力牌”进展很快,从老吴那开始学算起一个多朋过去了。现在他已能在心里记住十八只牌在整副牌的位置,也只是说他能整个记住三分之一的牌。当然再下去难度会成几何倍加大,而且要练成像老吴那样能记住整副牌,不但要苦练而且更重要的是天赋。其实对于一个只是用来赌一赌的人,能记住三分之一的牌已经足够了,又不是要去参加世界赌王大赛。
郑致之苦练着“眼力”的时候,他在学校已经被列入了“黑名单”。也就是老师对他不闻不问,当他是空气,只要这“空气”没有影响到别人。而同学都清楚他是来学校混日子的,组长绝不会向他收作业,班长也绝不会向他收学习材料的钱。
郑致之对这样的日子倒也自得其乐,每天无忧无愁,悠闲似神仙。
······
在课堂上睡梦中的郑致之突然听到有一阵悦耳的声音,有如空谷鸟鸣。他睁开蒙蒙的睡眼,模模糊糊的看见有一个女同学在讲台上念着什么。半梦半真之时,郑致之觉得自己的心突然的一颤,像是一道从未打开门忽然的被敲开了。先是认真的听那美妙如轻铃的声音,虽然他一句也听不懂,因为她正在上面念英语。接着他定了定眼,看着讲台上的女同学。他从来没有认真的观察过班上的女同学,一直觉得自己不会与女同学有什么交集。但这个时候在他心里很想去接触这个女生。
她穿着运动的白色套衫,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微微的低着头念书上的英语。清晰的单词在她的轻薄的、红润的嘴唇间发出,一丝长发垂在她的肩膀。脸的肌肤很白但又不是那种苍白,而且可能在讲台念书,有一点微微的红韵。整个人看上去充满了运动的气息,至此一刻郑致之被她所吸引了。
在繁忙的高中学习,对郑致之而言却是悠闲的、枯燥的。每天周而复始的上课下课让他觉得学校如此的无趣。但今天之后他开始注意到她,学校就不再是那么一点味道都没有。
不是郑致之犯花痴,每天都是在课堂上睡学、发呆,还有他一点都听不懂却总是没完没了的老师的讲课声,总要给自己找点乐子。他打听了她的名字——林以然,于是他在课堂上时不时的注意着林以然的举动。
每天早上一进教室都期待能在班上看到那张脸。他会在上课时偷偷的从背后看她,偶尔她转身时,就赶忙低下头,假装看书。郑致之最喜欢的是在下课时,故意从她身边经过,如果能看过她笑那就太完美了,他最喜欢看她笑。
渐渐的林以然也发觉郑致之在暗中观察自己,最先有个同伴对她说,你发现没有,班上的那个混日子的(郑致之),每天都会在我们这组走来走去,而且他其实也没干什么事。我观察了几天,他每当经过我们桌的时候都会偷偷的向你瞄上一眼,林以然我看他是对你有点了意思了。
林以然听她同伴这么说后,也注意了郑致之的行为,发现他真正在偷看自己。但她对郑致之行为并没有感到“女为悦已者容”的高兴,反而感到气愤。因为郑致之在她的眼里就是个流氓、混混,不学无术,一点廉耻都没有,所以她对被郑致之看一眼都觉得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