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兵胜在出奇。谁也料想不到在几十万大军叩城之下,圣京中竟然能够涌出一批重甲骑兵。由于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包括其他一些守军,叛军们被我们冲破了阵脚,失魂落魄地四散奔逃,铁骑过处,挡者披靡。
“换阵型!”我在马上呼喝着,抬起长剑顺手做了一个要求下面变换阵型的动作,没想到一千年前古老军队里的动作,在一千年后仍然通用。
“轰隆隆——”
马蹄翻滚,裹着漫天尘土,刚刚还如刀锋般的三角阵型马上转为了长线型的冲击阵型,这是最适合屠杀的阵型,所有的骑兵一字排开,抽打着马儿向前狂奔。这样虽然分散,但接触的面积却增大,只是一个如狼般的冲锋,我们的枪头上就站染上五千多个叛军的鲜血。
“截住他们!”
“包围——”
“杀——”
……
当然,敌人的主帅也不是傻子,在步兵们退出一定距离以后,属于叛军的轻重骑兵纷纷登场,挟裹着威猛气势,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涌来,意图将我们包围,然后吃掉。
“换阵型!”
这个时候如果还采用线形阵的话,我们很快就会被敌人分割包围,因此,我当机立断重新换成了三角阵型,前锋直指敌人的中军大帐,我相信,无论多么简陋,即使只有一匹瘦弱的老马,敌人都会建立自己的中军大帐。这是一种象征,一种用以稳定军心的手段。而我们只要攻入敌人的月复心,拔下他们的帅旗,就足够大大地吓他们一跳。
这不是少儿们平时玩耍的军棋游戏,而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军事现实。拔掉帅旗,敌人就会指挥失灵,几十万大军就会像瞎了眼睛一样,变成一群找不着东南西北的苍蝇。
“杀呀——”
远近的骑兵赶了过来,原先跑去的步兵也紧跟着围了过来,大家都不想放过这样一个立功的机会,一颗敌人的头颅可是值不少钱呢!
“预备,放——”
就在前锋快要接触的时候,我们的骑兵突然从中间向两边分开,埋伏在里边的骑兵急忙按动连弩的扳机,胡乱地射出几箭,然后紧跟着前面的战友向阵型的后方驰去。
早在出城之前,高大个就将我的计划告诉了每一个参加此次行动的骑兵,大家早有准备,没人预备了两柄连弩。
“啊呀——”
敌人的主帅爬上临时搭建的瞭望塔,借助魔法师们发射的照明弹,一丝不落地看见了前面奇兵队伍的失误,恨不得从塔上跳下去亲手砍死几个圣京的守军。
我们的前锋在突然转身之后,整个骑兵队伍都跟着转动起来,在转动的同时,每个人都将手里的弩箭一窝蜂射出去,使得周围的叛军在还未靠近我们之前就倒了大霉,转眼间就折损了几千人。
“冲啊——”前队转做了后队,高大个在看到遍地的尸首、鲜血之后尤为兴奋,若不是自己正骑在马上,他一定会跑过去抡起两匹壮马过过瘾。
“爽——”高大个得意的嚎叫,“那感觉就像在邻村偷了一只鸡一样!”
“怎么讲?”临近的一个士兵颇有捧哏天赋,立即接道。
“又刺激又美味!哈哈——”
“这个臭小子!”我暗自摇头,如果杀人能和偷鸡联系到一起,那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吃鸡。
“闪开!不想死的滚开!”我边冲边呐喊,前面的骑兵有躲避不及的,都被我砍下马去。我们后方的叛军没想到我们会突然折回来,害怕月复背受敌,没做丝毫抵抗就向两边退去,倒白白便宜了我们,大军一过,地上留下几百具被踏得一塌糊涂的尸体。
叛军稍受阻滞,待我们跑远,他们立刻涌了过来。
“冲啊!谁先杀入圣京有赏!”
“杀呀!杀死那个拿大剑的小子!”
“杀呀!就他是个坏水!”
……
“换阵型!”在冲破后方敌人的阵线之后,我第三次下达了变换阵型的命令。
这次队伍变成了雁行阵,如大雁斜斜的飞行一般,这样的阵型最适合发挥射击兵种的威力。我从守军的口中知道了每一个负责守城的骑兵都配了一个制作极为精良的连发手弩,能在近距离内射穿重骑兵的铠甲,是他们用以保命的杀手锏。这次我打算连他们的杀手锏都利用上。
“预备,放——”
随着敌人的逼近,一万多人将各自的压箱底宝贝使了出来,还像刚才那样,放完箭后立即走人,不过这次不是向两边退去,而是直接穿过人墙没入了城内。
之所以说是人墙,是因为在所有骑兵的身后,已经严阵以待准备好了三万步兵,他们的身前架着巨盾,巨盾上是长长的拒马枪。
骑兵的优势是在冲锋,如果将他们的势头止住,他们就等于失去了灵活性,高高在上的身子会立刻吸引无数士兵的长枪,以及……从某个暗处射出来的冷箭。
奔涌而来的骑兵受到第一轮打击后留下几千具尸体,还没等他们从惊愕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步兵们的拒马枪已经到了他们的胸前。
“顶住——”
步兵中有人
喊,人们咬紧了牙关,丝丝握住手里三丈多长的长枪。转瞬之间,拒马枪上就穿了一长串尸体,有的马势不减,竟生生撞到了前面的巨盾上,撞飞了躲藏在后面的士兵。
“放!”城墙上的人们可不想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巨弩、连弩、投石机一股脑的发难,不用瞄准就能射杀一片人。
城下血流成河,叛军们临死前的哀叫响成一片。
“敌人的主帅一定很年轻。”站在城墙上我冷冷地说道,说着跳上对面的一个攻城塔,几剑下去就将里面毁掉。攻城塔上的叛军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伤亡,直到现在城墙上还有许多叛军,不过我们的援军也源源不断地涌来,他们不是正规军队,而是在圣京上学的各个学校的学生。从来大陆上的学生都是文武双修,为的就是在国家危难之际能够有炮灰。杜邦也拉着银华学院的一批学生大老远赶了过来,他们没有去支援城东,却急行军很远跑来支援城西,明显是杜邦放心不下我这个得意弟子。
“哈哈……”杜邦看见我就高兴,即使是在战场上。有徒如此,老头子也算是有福了,我现在的名头已经远远盖过了博尔哈斯的高徒苍月微澜,郁闷了几十年的杜邦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另外,金银天的十大掌柜也跑了过来,而且后面还跟了一大批金银天的伙计,每个都穿着金灿灿的铠甲,卖相一点都不比以金甲为标准行头的虎卫差。十大掌柜边跑边擦着汗,心里暗自祈祷:
“我的爷爷,主人可千万别出事呀!否则那些天杀的亡灵法师……”
想到亡灵法师平日手段的恐怖,十大掌柜已经做好了举家**的心理准备。
城门下我们的步兵已经和叛军的骑兵纠缠在了一起,所有隶属于左防兵马署的士兵都跟着杨家三兄弟杀了出去,城外的战场迅速扩大。
这就是我的第三步打算,此时高大个已经带着死士顺着绳子爬下城墙,他们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冒充叛军,在敌人内部制造混乱。
“敌人的主帅一定很年轻。”我又说了这句话,嘴角泛起一抹冷笑。在解决掉几个离我最近的叛军后,我一招呼苗条,两个人抓着绳子跳了下去。保护紫铃的任务就暂时交给杂七和杂八了。
“杀——”
刚一落地就有人奔我杀来,我这张并不英俊的嘴脸已经给万千叛军留下深刻印象,所有的叛军都一致评价我:有钱,但打仗很猥琐。
尤其是没有得到钱票的叛军,对我更是恨得咬牙切齿。
“杀——”苗条对我忠心耿耿,见有人杀到,急忙闪到我面前,抡起手中的长枪硬是扫飞了五个人。
“走!”我高喊,一舞九幽就跳到苗头身前,还未等我出剑,耳畔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一个大火球落在我的前面。火球爆炸成无数个小火球,一碰到人就立刻燃烧成熊熊大火,瞬间工夫就将我周围的叛军烧成灰烬。
火球来自我的后方。
我回过头去,正看见杜邦对我露齿而笑,一脸的暧昧。
“咕嘟!”我艰难地咽下一口口水,怎么看都觉得杜邦的眼神有些怪怪的,不光是在看学生,更像是在看……孙女婿!
啊呸呸呸!
我听说杜邦确实有一个孙女,不过只是一个只有十二岁的黄毛丫头,难道杜邦想要……
杜邦像猜中我的心事,微笑着点点头。
我的脸立刻绿了!
“杀呀——”
我不知从哪里来了力量,连番大战后的疲惫一扫而光,大吼着往前冲。我只想离杜邦远远的!
“杀——”苗条又跑到了我前面,这次他的长枪再也经受不住重力,喀喇一声从中间折断。不过苗条好生了得,从地上抓起两具尸体胡乱舞了起来。他力大无穷,与高大个不相上下,这一发狠,立刻震慑住了我们周围的叛军。加上后方的杜邦是不是献上暧昧的魔法,我和苗条的周围很快空了出来。
“冲过去!”我大喊着。苗条没有问去哪里,只是无条件地服从。
“杀死他们!”敌人的主帅果真是个年轻人,先前那个中年人只是副帅,已经被临时换到后方督办粮草了。不过也幸好上来的是个草包,这才让我的奸计屡屡得手。
那个小白脸看见我和苗条一身是血的杀了过来,不禁被我们的样貌吓呆,随即下达了格杀的命令。
站在瞭望塔下的黑衣人听到主人的吩咐,立刻散开,从四面向我们包抄,看来势必要将我和苗条斩于阵前。
“当心!”苗条吃过这些黑衣人的亏,忙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