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常淡定,爷暴躁 5:古代闪婚

作者 : 成宠

鞭炮,燃烧的喜气沾苦恼;起轿,凤冠霞披却不闪耀。

在程无争15岁又三个月的时候,以程府三小姐的身份许配给了“边关王爷”亦博尘,为正妃!

同时,程谱由从一品尚书,升为正一品大学士;程祺玖,被封为从二品内阁学士;皇帝并口头保证,一定会为程大学士的另外两位千金,指门好婚事。这应该算是让程无争嫁给王爷的一点儿补偿吧。

外人只道,让一个文官的千金,嫁个王爷做正妃,还有这么多的好处?!早知道,我也就随便挑个女儿嫁过去了。

如果谁要是这么想,那就太低估皇帝一家人的智商了,谁会做赔本儿的买卖呢?!

话说咱们亦王爷,典型的久战边关,少来京城,基本上从穿着及外貌上完全展现的是边关特色。

窄袖紧身左衽的短衣,配着同色的长裤,貌似是棉的,兽皮制成的腰带,不仅能把衣袍勒束得更加紧身,估计还有个作用,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在马背上颠簸胃下垂的发生,整张皮子做成长统靴。穿着这身,走在京城的任何角落,那都是回头率百分百。

这身装束确实够唬人,但是无争从现代来,什么奇装异服没见识过?这还不足以让我们淡定的王妃不淡定。

这应该算是皇家规格中最简单、最有“特色”的婚礼,也不知道是这个王爷太不满意这个婚事,还是他性格豁达不拘小节。

迎亲队伍由前后两部分组成,前面开道得是我们的“边关王爷”亦博尘,穿着他那身“奇装异服”,骑着一骑高头大马,后面断后的是个吹唢呐的。简单!特色!

无争觉得重来一次的人生,就和外面的唢呐声一样,时而不靠谱,时而不着调。

婚礼很简单,只是拜过皇帝及皇后就结束了,因为古代皇帝是天,皇帝是地,皇帝是我们一秒也离不开的空气!

直到拜皇帝的时候,无争才知道,跪在自己身侧的不是迎亲的工作人员,而是新郎本尊,一个“金毛狮”,衣着不修边幅,头发不修边幅,胡子不修边幅,怪不得我这么个赝品小姐,也能做王妃呢!

算了,随遇而安吧,吹了灯罢了蜡,什么模样不一样?!

亦博尘踉踉跄跄的进了屋,随手挑开了喜盖,好一张倾国倾城的脸,看惯了边关要塞处那些女人的脸,但凡没有高原红,那就算是美女了,回到京城后看着一个个丫鬟都觉得水灵异常,不过,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要不是自己头发长,胡子长,肯定让她看出来自己脸红了,幸亏没因为成亲而改变造型。

不行,不能一开始就让她有优越感,不然她会恃宠而骄的。

王爷:“程无争是吧!你最好像你的名字一样无争,因为只有安分守己才能保住你这王妃的身份,本王最讨厌别人耍心机玩手段。”

王妃:“王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您醉醺醺的进来,却在这里清醒的提点臣妾,不知您这行为叫不叫耍心机玩手段?!”这头“大狮子”明显是在给我下马威呀。

王爷:“你,你难道没学过三从四德吗?竟敢和本王这么说话?”

王妃:“那王爷真让臣妾为难了,刚才您让臣妾不要耍心机玩手段,现在又要臣妾出嫁从夫,臣妾到底听哪句?”

王爷:“你竟敢和本王顶嘴?你就不怕本王休了你吗?”

王妃:“如果王爷容不下臣妾,那只能说明,不是臣妾的人格太伟大,就是您的心胸太狭小。”

王爷:“你!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于是我们的“金毛狮”王爷暴躁了,头发和胡子之间产生了一种纠结的冲动。

无争心想,这下还不把你气走,穿越通则,新婚之夜,你看哪个人洞房来着?!

“本王不和你吵,哼哼,因为本王的动手能力比较强!”

什么情况?!“王,王爷,王爷!其实,其实我是个哑巴,刚才说话都是伪装!”

多说无益,亦博尘将无争压倒在床上,用一只手钳制住她的双手,另一只手拔出她头上的云簪,顿时秀发铺散,再映衬着这样白里透红的小脸,艳,太艳!艳如妖!

无争仅仅挣扎了数秒就放弃了,因为她听到亦博尘在她耳边低喃:“你是本王的妻子!”是啊,新婚之夜,洞房,丈夫和妻子,天时地利人和!

安静下来的无争,犹如一朵并蒂莲,将妖艳与清丽完美结合。

亦博尘望着身下的女人,伏下头,亲吻她的眉心,鼻梁,然后是唇…

当将她从女孩变成女人那一瞬,他觉得自己突然有了归宿,是自从母妃去世后,第一次产生这种感觉,似乎他与无争,就该如此!天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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