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仅仅踌躇了片刻,就做了决定,主要是我想不到今晚能到哪里去,既然无处可去,继续找到花朵还是不错的选择,我擦干了残留在眼角的泪花,走出小巷,像西北高塔方向移动,我的脚步艰难,走在路上就像踩在臭屎什么的上面一样,还是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因为这样一位萍水相逢的人,放弃自己想要浪迹天涯的梦想,不是放弃,我想应该是在浪费时间,她领不领我的情还是个未知数,不管了,既来之则走之。
街上到处闪着霓虹灯,类似娱乐会所慢摇吧之类的场所随处可见,山陕这个小地方的夜生活可见丰富,寂寞的人来这里简直像是到了天堂,街上的人群比起白天来不知多出多少倍来,想必这些人白天都躲在房间里睡觉,到了晚上才出来活动,真是个奇特的地方。说起这事来,让我想起几年前到丽江的情形,那段时间我也是呆着寂寞,想要出去随便走走,约莫有一万个网站,一万本书上强烈推荐中国该去的地方首选丽江,旁边还配上古城,雪山等等照片,看起来的确美极了,嘿,我那时候的确傻的无可救药,我居然听信了这些鬼话,背了个破包,戴了顶帽子,又去一个地摊上买了一副太阳镜戴上,我觉得出去旅游—我管这叫旅游,不戴太阳镜就不是去旅游,看起来像是走亲戚。就这样,我怀着饱览祖国壮丽山河的梦想去到丽江,结果下车后的第一顿饭,就被骗。我应该好好说说那次出行,下车后,我找了家及其偏僻的小店,要了一份快餐,我怕吃不饱,特意要了份加量的,等端到我面前时,我差点从椅子上摔下去,一看果真是加量,一碗米饭,外加一小碟小菜,碟子看上去还没我的口大,上面夹杂着不比蚂蚁大多少的肉末,我真怀疑那就是蚂蚁。那顿饭足足花去我差不多一天的伙食费,对丽江的第一映像就这么糟糕,古城看上去也没有图片上那么美,一堆堆游人四处拍照,真是失望至极,我在丽江只呆了一个晚上,从中午找了家客栈一直睡到晚上才醒,我呆的客栈总共就我一个客人,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我离开房间出去买啤酒喝,到街上发现,好家伙,全是人,那阵势一点儿也不逊色当年齐国都城临淄,我还是第一次感受到接踵而至,那真是挥汗如雨。
今天街上的人比那次要少多了,但还是熙熙攘攘,皆为色往。我走到高塔处,四下寻找,一溜的酒店遍布四周,吸取了刚才的教训,我没有盲目的进去打听,只是躲在角落里观察,形形色色的客人进进出出,出租车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打扮时髦的女性和油头粉面的男人嘻嘻哈哈闹个不停,我瞅准机会,拦下一名刚从一个叫帝都金碧酒店出来的男服务生,问他认不认识一个叫花朵的小姐,并告诉他是从郊区一家小旅馆来的。他说认识,现在就在里面坐班。我向他道谢,准备再次独闯狼窝。他叫住我,伸手帮我打理了一下衣领,然后微笑着站在我面前,明显是挡住我的去路。我礼貌性朝他笑笑,绕过他身体,他退后一步,又用那说恶心的手帮我整整衣领,继续保持那种职业性的,假惺惺的微笑。我说:“喂,伙计,你挡住我去路啦。”我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假模假式的人,如果再让我看上他那么一分钟,我一定会不顾文明,当街呕吐起来。他脸上摆出惊讶的表情来。他说:“先生,我想你应该付服务费给我。”
“什么?服务费,我什么时候叫你服务了。”我简直以为自己的耳朵出现了问题。
他的嘴挪了挪,眼睛盯着我的衣领看。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我又没叫你帮我整理,我自己长着手呢,再说,我不想给。”我有些愤怒了。
“不给的话……”他朝后面做了个张嘴的姿势。
我赶紧掏出皮夹来,拿出张五十的在他面前晃晃。他接过去,继续朝我微笑,并自动让开了身体,放我通行。
我走进帝都金碧酒店的旋转门后,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窘迫、寒酸。和金碧辉煌的大厅比起来,我简直和街上的流浪汉没什么区别,甚至比不上一个丐帮九袋弟子。一位女士径直走到我面前,朝我鞠了个三百六十度的躬。接着又是假模假式的笑脸,他们这些人完全是向你口袋里的钞票微笑,倘若你现在告诉她,你只是来找点剩饭吃的,微笑会立刻变成驴脸,如果继续微笑,那我会怀疑我是不是进错地方,来到精神病医院了。这种人在我们的周围比比皆是,我看多了。不过,她看上去要比刚才外面那个男服务生好多了,漂亮女人总是会让人们宽容、原谅她的恶心。她长的很漂亮,所以我像上帝一样宽容了她。
“对不起,先生,本店因为响应本市文明办号召,男士不穿西服一律谢绝入内。”说完用手指了指门口。我转过头去,看见门一侧的墙上挂着一个屎黄色的牌子,上面写着“文明单位,山陕人民政府”的字样。果真是“人民真服”发的。
“我只是找个人,来还钱的,一会儿就出去,不会影响你们酒店的文明,也不会做出任何败坏文明的事来。”我用诚恳的态度告诉她。
“这个恐怕不行。”她嫣然一笑,差点让我的灵魂出窍。换在平时我肯定已经火冒三丈了,现在却连一点儿火气都没有,漂亮女人果真会叫你的行为举止文明起来。我强烈要求以后所有的国家文明办公室应该公开选聘美女上岗,我就不信大家不会文明起来,如果城管队员也换成美女的话,一定会让那些乱摆摊子的人为自己的行为羞愧死掉。
“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下,求求你啦。”我开始哀求起来。
“这样吧!你跟我来,把你外面的大衣存一下,只穿那件衬衫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朝我脖子里看。
“好”我跟着她走到不远处的吧台旁,月兑下大衣递给她,她把我黑色的大衣挂在最醒目的衣架上,我揣摩她是想让我出丑,那大衣真实脏的要命,我都不好意思再回来取走。她摆了摆手,叫我快去快回。
我将上身的衬衫扎到牛仔裤里去,用手捋了捋长发,用橡皮筋在脑后高高扎起一条小辫。我的头发还是挺长的,我留了很长时间,留长发可不是为了耍酷,我只是不想让头皮被太阳晒坏,所以蓄的长发。又将脚上的黄色高腰登山皮靴拿袖子蹭了蹭。我有一种病态的爱好,就是喜欢在裤子上剪些洞,譬如膝盖上、大腿上很多地方,所以现在穿的这条牛仔裤也是四处漏风。我可不想他们真把我当成丐帮弟子了,其实我是不在乎这些外在的修饰,但此时此刻我很在乎这些俗气人的白眼。真的在乎。
我穿过主大厅,朝后面另一间大厅走去,一路上很多客人驻足观看,男男女女痴痴的傻笑,像是在看一出滑稽剧。我昂首挺胸,像个骄傲的王子。
这间被称为玫瑰香的厅子比主厅还要大很多,一个个年轻女孩,身上挂着号牌,坐在像是学校阶梯教室一样的软椅上,只是没有桌子。一个个翘着二郎腿,有的姑娘在吸烟;有的姑娘没有吸烟;有的姑娘在化妆;有的姑娘在聊天;有的清纯的要命,有的却像是只火鸡。我敢打赌。
周围还零散着许多姑娘和嫖客,有的拿个酒杯碰酒;有的像是在谈论价钱;有的则笑嘻嘻搂着姑娘朝外走;有的像是刚刚进来,正茫然四顾;还有的正色迷迷地四处观察。你可以想想这些人白天是个怎么样的衣冠楚楚的禽兽,在上司下属面前,在老婆孩子面前。一本正经的。
我从第一个座位上开始找起,每一张脸都不放过,直到快要泄气的时候,终于发现了她,她正和旁边的人眉飞色舞地交谈着。看上去要比我第一次见到她漂亮了几百倍,想必在这种高档环境下的缘故,人也显得高贵了许多。
“喂,你还记得我吗?”我站在她面前。
“哇,小哥,你怎么到这来了。”她的脸上既惊奇又诧异。迅速站起身来,将我拽到一边。
“我来找你啊!你忘了我没有给你钱?”
“哦,就这事?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她露出调皮的神情。
“这可说来话长,而且我也不想告诉你,这与你无关。”
“嗯,我就没想收你的钱,那钱你拿着自己花吧!”
“不行,我可不想欠这样的风流债。”“拿着你的钱。”我将钱塞到她手里。顿时感觉放松了不少。想一件心事总算了解,可又不知何去何从。
“你愿不愿和我去玩玩?一会儿有个老板请客。”她问我。
我最痛恨请客这一类事情了,几个原本不相干的人,硬要假装相识了几千年,勾肩搭背的称兄道弟,我在学校食堂,在外面饭店会经常看见这样一群人,每次喝酒碰杯还要大家都站起身来,假装表示对别人尊重,然后说一些诸如冬天快乐呀之类冠冕堂皇的话,假的要死。我曾经也违心参加过这么一些聚会,饭桌上都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私下里却一直都是互相攻击,说对方的坏话。我承认,我也干过这种卑鄙无耻的事,不过,现在我真是讨厌这类事情,最好提都不要提起。
“不愿意,我想我该走了。”我拒绝了她的邀请,语气还有些冷冰冰的。虽然我一向不会拒绝女孩的邀请,但这次算是第一次说了一次违心的话。也可能是发自本心的话。
“没关系的,那些人我也不熟,我们可以玩自己的,我想,你出去也不知道干什么吧!还有你今晚住到哪里?”
她这句话算是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我的确不清楚去哪?但至少我可以去找个旅馆,先好好的睡上一觉。
“算了,你不想去就别去了。我也不去了,走,先上我屋里待会去。”
我不清楚,她为什么会对我这么热情,也许是我比较守信给她送来了钱,也许是我的长相欺骗了她,我实话告诉你,我的长相极具欺骗性,我从小长这么大,长相不像别人会越来越成熟,反而显得更年轻,像是返老还童,可看上去又不是那么幼稚。我糊里糊涂的跟着她走出玫瑰香厅。我居然跟着她一起出来了,真是幼稚的可笑。
在主厅,我又遇到了那位帮我存大衣的女士,他看见我和花朵在一起,有些吃惊,但良好的职业素养又没有让她过多的表现出来。她取下我的大衣,递到我手里,不忘嘱咐一声谢谢光临的话,叫我出去玩好,下次希望还能看见我。我被她当成了嫖客,真是岂有此理。
我在“文明单位”的牌匾下站了一会,等花朵向老板告假回来后,和她一起离开了帝都金碧酒店。
她的住处在离这儿不远的一幢独自的四层住宅楼里面,没走几步就到了。楼体的砖头暴露在夜色中,并没有刷上灰或者贴上瓷砖之类的玩意儿。窗子差不多和老鼠洞一样大,楼道里也是黑漆漆的,像是进了地狱。一看就知道是属于城市建设中的拆迁钉子户,是那种需要随时断水断电甚至需要挖条护楼河围起来的建筑。感觉像是五六十年代的房子通过时空转移,坠落到此地一样,孤单单的,像个流浪汉。
“你一个人住在这?”我在上楼梯的过程中问花朵。
“嗯,我也是今年刚来这个地方的,暂时住在这里。”
“哦,你家是哪的?”
“再往南的一个小村子里,那里世世代代都很贫困,小时候在一间破庙里上学,几个年纪都在一间教室里,全校就两个老师,一个教语文,一个教数学。后来,又去镇上上初中,家里需要钱,只好辍学,出来打工,只是赚的钱越来越支付不起,只好干这一行,来钱快。”
“我相信这是你编造的。”
“信不信由你。”
屋子里倒是挺温馨的,你可以看出这个女孩的内心世界来。我是说你可以从每一个女孩子的闺房里看出她喜欢的那种气氛,从而看得出她到底是幼稚,还是虚荣,还是其他的什么,我去过有的女孩的屋里全是那种粉色,粉色的墙,粉色的床,粉色的床单、被套、枕头,粉色的椅子、沙发,全是粉色,感觉像是到了粉色的染缸里面。还有的女孩的屋子里简直像是到了猪窝,什么东西都乱七八糟的丢成一堆堆的坟墓。桌子上摆着各式各样不知从哪捡回来的垃圾。就像柏杨笔下的中国人特有的习惯—脏、乱、差。不过,一般屋里很乱的女孩,却能把自己打扮的很光鲜,但是只要你去过她的闺房,你一定不会再对她有任何好感可言。
这间屋子却给人另一种感觉,所有的家具都是木头的,原木做的床,原木做的椅子、桌子、柜子……总之,都是木头的,连地板也是那种老式的木地板,踩上去吱吱响。除了电灯之外,就再也找不出另一样需要用电的东西来。
花朵躲在卫生间里换衣服,磨磨蹭蹭好长时间才出来,她月兑掉了“上班”穿的那身装束,改穿了一套棉布睡衣,脚上套着一双木屐,嗯,她居然穿着木屐。我和她并排坐在一条木质沙发上,接过她递来的一支香烟吸起来。
“你觉得住在这里怎么样?”
“哦,挺好,我喜欢这种风格。”
“那你可以一直住下去。”
“一直住下去?是什么意思。”
“就是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我不在乎的。”
这真是一句极具诱惑的话,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她完全不把我当外人看,也不设防。
“你这里不会就这一张床吧!”
“嗯,没关系的,有两床被子。”
“哦”我回答道。她倒是一点儿也不客气。
“你一个人跑出来的?有女朋友吗?”
“不是,还有一个人和我一起出来,不过我俩现在不在一起,他去了别的地方。至于女朋友嘛….”我现在不知道妮妮到底算不算我女朋友,所以不太好回答。这可不是因为我绝情什么的,我真的搞不明白,你最好问都不要问我。
“怎么?这么大了还没交女朋友吗?”
“啊!!!可能在医院吧!”
“她在医院,你却四处乱跑,倒也挺合格的。”
她这话说出来讽刺的厉害,我能听出来。我说:“我还不确定她是不是女朋友呢,只是觉得好玩,哎呀,我们就不要谈论这种问题了。”
“好,你先去洗澡,水都热好了,我去做点吃的,你一定饿坏了吧!”
“你一说,我还真觉得饿呢!好吧。”
我走进卫生间,一看就知道是自己在屋里随便找个角落自制的那种。嘿,连洗澡的都得进那种木头做的大桶,木桶比这间小屋还大哩。我对她真是无话可说。
我兑好水,把衣服直接丢在一边的地板上,坐到木桶里,两只手搭在桶沿上,头靠在桶壁上,迷迷糊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