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逝长夜2——认识爱(124)
当那个心胸狭隘的人从此远离,或者是说这丁点的鸡毛飘落在地上,也不会有太多的人去重视。
与那个人之间也许并不相识,但情感却是手足相亲的。
哪怕是一天接着一天,原来昨天就在我的身边不远之处……
看不到昨天的我,终于放弃了今天,于是我只喜欢那个没有到来的明天。
当阳光出现时,算是夜晚的末日,虽然这几个小时非常容易度过,原来你的和我的都已经融为了一体,爱是没有顺序与主次之别的,所以柔雨的裙角在我眼前被风吹拂起来的时候,我的眼睛突然被蒙蔽上了一层**。
当我已经不再憧憬着幻想,是该要去做的事情就会马上实现,这是我对于爱的初步原则。
不然,爱这种东西怎么可能会让我分析的如此透彻呢?
我曾经认识了一本书,虽然不知道书的作者是何方神圣,但我觉得只是认识他的书已经足够,是没有必要去认识书的作者,对于这个问题,在我身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各种各样的意见都有。
正方与反方都在埋头找战胜对手的证据,于是在争论达到白热化的时候,还有认为不以为然地,所以他们之间的唇枪舌战闹了个天翻地覆,许多人都被一种书毒给感染了,从此以后就产生了一种对书的敬畏之感,有些人恨不得消循闭室从而远离。
当他们的意见越来越感到无关紧要的时候,这场大战就自然有了结果。
结果不算困难,但只是除了有那些支持者还保持着曾经的立场之外,他们都觉得爱情和书一样,同样具有鬼神莫测高深的意味在里面。所以爱情和爱书一样,都是你一个人的嗜好而已。
当他们已经与爱的距离仅仅相隔一墙之隔的时候,我终于领会到了什么才是爱,因为这件事我真正的认识了爱。那个不领情的人在干什么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她为何偏偏要保持住自己的立场而永远的顽固不化?
这是疑点之一,值得去深深地考虑一番。
在爱中长途跋涉需要坚强的毅力与耐力,当具备条件之后你就非常容易达成这种愿望。
我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人会知道有爱这种东西,当爱意融入了你的生活之中,她就变可有可无了。
如果爱早一步认识了你,我就晚一步到达,这相差几光年的时间之内,我们共同拥有了彼此,或者是一个永恒的真爱。
吃肉的爱情也会长得非常肥胖的,不然它在爱中所摄取的维生素是否过量,看来只有你自己才会知道。也许是你所接受的爱情营养过剩所导致的结果,不然,谁会猜测得到在爱中你摄取了多少属于你的能量呢?
对一个从来就没有自卑的心理的男人来说,无论说什么都是对牛弹琴的,小时候的我,你还记得吗?自卑是什么?我认为是自豪……
肉食动物是不会向食草的动物一样身强体壮的,当你了解了了小时候的我,你也会改变一下对我的看法的,这个问题是需要尝试一下!
我不了解他们的心思,所以之间造成的误解,可以变做是歪门邪道的思想,这能成一定的比例来向别人说明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