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想找找浩小姐,打听打听,探探口气,那墨镜到底在不在了。可很难开这个口呀。总不能对浩小姐说,喂——你身边的那个墨镜保镖,在不在啦?
唉——我长叹了一口气。
现在,不管是谁拿走的,墨镜也好,真正的“主人”也好,我都成了“同谋”了。
如果不是文物便罢,若是文物,怎么得了?
还有这手中的三千元,分明是火坑那。我连忙把小纸包,重新塞进暗室,封好暗门,恢复原样。暂不能让文山知道,他那么苦,不能让他也跟着担惊受怕的。待弄明真相,这三千元肯定上交,这种祸根之苗,根本要不得的呀。
忽然我有个疑问,那墨镜看来也已在奥尔曼呆有时日了。干嘛在奥尔曼不动手,非得到了我这儿行动呢?难道是奥尔曼的仓库防守严密,他进不了?但我这儿虽说房间好开,可外面也有两道门卫呢。而且又是宿舍区,人员众多,也不便月兑身呀。好在东西不大。想到先前的那个鸭舌帽拎着个黑皮包。对的,那样的黑皮包倒是可以装得下的。
这样想来,又两种可能,一是奥尔曼仓库有他忌讳的东西,他不敢进去,再一个就是,他在等待最佳的出击时机。那么今天就是他最佳出击的时机了?现在还不能肯定是不是今天他拿走的?或许是昨天?……
哎,还不能确认到底是不是墨镜呢?
正自烦恼之际,手机玲响了。一瞧,是凡哥的:
“喂——马一珉吗?”
“你好,凡哥。”
“今晚没人约你吧?咱哥儿俩聚聚,怎么样?”
“没有,没有。凡哥。我正要约你呢。”
“约我?算了吧,小老弟。”“醉鬼”的凡哥不见了,又恢复了足智多谋、城府深深的本性儿。
“真的呢,凡哥。自从上次搬家匆匆一别,就想约——”我话还没说完,凡哥就来了:
“打住打住,什么上次一别?别扯远咯。那天早上的大肉包子,是你放的吧?”
“这——”咦?凡哥醉成那样,他怎么知道的呢?再说我轻手轻脚离开时,他还在呼呼大睡呀。
“是你把我从地上背到床上的吧?别以为我烂醉如泥,什么都不知道!我心里明白的很呢。”
“啊,凡哥乃神人也。”
“别鱼肉我了。闲话少说。没事就过来。记住:曼克隆315号房。”
“现在吗?”
“对,马上。哦。对了。这里还有一位朋友,可能你也认识的。”
“我认识的朋友?是谁呀?’”
“来吧,来吧!别罗嗦了。”
“好嘞。”
(郑重申明:本故事纯属虚构,本小说版权红袖所有。任何媒体不经红袖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