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龙 正文 第54章 来吧,杂碎们

作者 : 白瓷砖

佣兵出身的罗杰对食物并不讲究,因为他年幼时经常会填不饱肚子,即便是遇上了某个好心的佣兵团愿意收留他,得到的报酬也是杯水车薪,从那以后他就懂得要努力,要付出比别人数倍的努力才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坐在他对面埋头切牛排的蓝玲若有所思,但绝不会是在幻想这个男人背后的那些故事。她的手纤细漂亮,并没有因为长期握着骑士枪而布满瑕疵,应该是保养措施做的很到位。她用餐刀将那些半熟的牛排弄成很考验功底的薄片,然后扔进罗杰面前的煎锅里,这是爱尔兰牛排的特色吃法,很多贵族情侣都乐意在周末或者晚上,携带一瓶储藏在私人酒窖里的白葡萄酒,乘驾着奢华的家族马车,到这里消磨时光,探讨一些好玩的话题或者有趣的事儿,这种浪漫情调,几乎是每位本地贵族的必修课。

罗杰一边吃着口感极佳的自制生煎牛排,一边打量着蓝玲专心致志的样子,喃喃道:“以前我一直以为,你这种被幸运女神恩宠的孩子,是绝不会自己动手做这些事的。”

蓝玲并不停下手里的工作,白眼道:“难道我每天自己打扫房间自己整理衣服也要告诉你?别以为贵族圈子里的女人都像你见过的那些一样,连个破花瓶都算不上。”

罗杰有些崩溃,但还是很诚实的说道:“说实话,我认识的贵族女人,除了你和小伊菲,在也没有别人了。”

蓝玲意识到自己措辞上的失败,喃喃道:“算了,不跟你玩这种文字游戏了,说点正事吧,你介不介意我把这这顿饭看做是最后的晚餐?”

罗杰摇摇头:“我不介意,不过听起来有些悲观,我可是个乐观主义者,从来不会把很多情况想的很极端,就像现在这样挺好,我猜想,一定是小伊菲告诉你什么了。”

蓝玲点点头,认真道:“恩,伊菲告诉我,说你想离开爱尔兰,其实我并不想知道原因,只是觉得你很辛苦,从拉切尔那一次开始,到海港,到发条橙,后来又到这里,却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报酬,我很愧疚,或者,这应该就是佣兵的处世准则吧?”

罗杰哈哈大笑,看着表情认真的蓝玲,说道:“得了吧,我可不喜欢你说话像个市侩商人似的,更不喜欢你装的像个老好人似的,拉切尔算我的半个故乡,看着那些无辜村民们被欺凌,我没有理由拒绝抗争。海港,一个充满谎言和虚伪的都市罢了,否则奥古斯也不可能选择亚瑟蓝为新的阵营信仰。至于发条橙,我只当成是一次旅游,很久以前我就有计划要去哪儿玩几天,顺便见识一下野性部落和鬼手盗贼团这两个佣兵界的顶尖团体,不过现在看来,也就那么回事儿。至于爱尔兰之行,才是我真正选择你和小伊菲的原因,明白了吗,我的公主?”

蓝玲皱皱眉头,思维逻辑完全跟不上罗杰的语速,她确定罗杰说的这些都是真心话,扎眼道:“能不能别用{我的公主}这种称呼?听起来好像你真是我的未婚夫一样。”

罗杰尝了口爱尔兰本地的经典款红葡萄酒,感觉味道还不错,看着蓝玲轻佻道:“你是知道的,你这样的女人在我这样的男人眼里,是很容易引起某些情感反应的,所以我喜欢上你,这一点儿都不过分,至少比那些二流诗人写的三流抒情诗要好很多。”

蓝玲同样喝了口酒,但是并没有细细去品味,她的酒量很厉害,经常能把很多男人都吓唬住,听罗杰这样描述自己和他之前的关系,她有些按耐不住道:“那为什么你不选择伊菲?一位穷困潦倒的佣兵,一位身世显赫的公主,他们两人之间发生了一段童话式的爱情故事,光是想想就很浪漫嘛,说不定还能被某位吟游诗人编成作品流传出去。”

罗杰吃光最后一块牛排,唏嘘道:“我从来不会对打架打不过我的女人动心思,那是绅士和英雄们才配拥有的情调啊。”

蓝玲扑哧一笑,忍俊不禁道:“我感觉你身上长满了刺,所以你永远都在讽刺,而且隐藏的像是空气一样,别人很难觉察出来。”

罗杰点点头,笑道:“看来你的智商并不低啊,胸部大就没有脑子这句话谁说的?完全是无稽之谈啊,如果我是女人,我更愿意我的智慧超过我饱满的胸部。”

罗杰在说话的同时,就想起了在卢森古堡前的那天夜晚,虽说现场有些漆黑,视野受到很大的阻碍,但确实香艳至极啊,至今罗杰都能回忆起那种富有弹性的手感。

蓝玲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轻佻,看了看时间,说道:“就到此为止吧,等我们离开爱尔兰的时候,我一定请你吃一顿真正的晚餐,佣兵先生。”

罗杰挠挠头,反问道:“不是逃兵先生?”

蓝玲有些招架不住,起身看着他说道:“或许,你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是我的话,恐怕今天这顿晚餐,就没有埋单的人了。”

罗杰似笑非笑,看着女武神依旧妖娆的背影,感慨颇多,如果说蓝玲真是一头桀骜不驯的母狮子,他倒很愿意去挑战驯兽师的角色,前提是这头母狮子强悍的外表下,必须埋藏着一颗看不见模不着,但是绝对柔软的心,那是一位女人的天性,没有这种柔软的天性,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他甚至荒谬而且坚定的认为,冰城女皇帝缪斯在黑暗执政官君士但丁的皮鞭下,会比蓝玲在自己的皮鞭下更为柔软。

城墙防御系统已经进入A级警备状态,神圣联盟军的残部加上护教骑士团,也不过寥寥四千人,除去一千名实力与装备参差不齐的弓箭手,三百名负责操控反攻城机械的士兵,几十名杯水车薪的魔法师,最多的其实不是骑士,而是在平原战役中,永远担任炮灰角色的步兵。在很多西方军事家和战争家的眼里,步兵的作用都是很微不足道的,尤其是对于远征军来说,所以这也是一场大型战役中,对峙双方更愿意轰轰烈烈的展开一场骑士战役,而不是毫无观赏性,就是一大群蚂蚁在相互啃食的步兵战役。

当然,与普通步兵比起来,在十大主职业中热度仅次于骑士的剑士们,也是很受青睐的角色,这其中以神圣牧首卡斯特罗麾下的剑士团最为出名,因为那里边的很多成员,都是魔法师们的另类专职,曾经为神圣联盟建立过不少战功,那也是罗马方面最忌惮的势力存在。

骑士,弓箭手,剑士,魔法师,这四种职业基本是战役中的主流,骑士负责对敌军主阵营的冲杀,作用最大,弓箭手们负责狙杀敌军里某些特殊角色,比如勇敢穿梭在战火里的神宫骑士,为魔法师们运送补给的天马骑士,剑士则负责很多任务性阶段,他们因为不需要战骑,所以目标小,很适合掩杀,包围,突袭等等事情。至于魔法师,则是最具争议性的战役角色,因为在职业系统中,魔法师的两极分化现象是最严重的,混的不好的连佣兵团都不会收纳,混的好的能进入高级魔法协会,大型帝国的高层军团编制,甚至被邀请进宫廷成为皇家魔法师都不为过,像卡顿那样变态的大魔导师,如果单论战场价值的话,其实已经贴近甚至超越了神秘园里的魔法贤者,而一名正常些的大魔导师,在一场战役中杀敌数为五百,就已经算是神一样的存在了。所以魔法师的价值,绝不是用徽章或者魔法吟唱等级就能衡量的。这也是为什么秩序大陆上每个国家对魔法贤者的渴望,已经远远超越圣骑士的原因所在。

准时出现的库卡斯已经换上了职业骑士装,依旧紧贴在罗杰后边,对于他来说,没有比参加一场圣战更令人兴奋的事儿了,尽管爱尔兰的骑士们,大多都拥有浪漫主义情怀,对情人质量的渴望,要远远超过对自身武力值的热诚。很荒谬,护教骑士团的清苦,和养尊处优的宫廷骑士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为他们身上的破旧铠甲,怎么看怎么像是从战场上捡回来的报废玩意儿。但是这些或者出身名门贵族或者得到上帝恩宠的宫廷骑士,却没有一个敢去嘲笑这些更像是来自于贫民窟的家伙们。因为团长大人已经发过话,宫廷骑士团与护教骑士团的成员之间,无论发生什么争执,无论是谁在无理取闹,前者都必须无条件向团规俯首。不过罗杰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设置的这条规矩很蛮横,在他的世界里,一个人的信仰如果能突破贫困和无助,那一定是最坚固的信仰,是绝对不容亵渎的。所以他不怕谁敢因此而胡闹,已经死去的老拉森就是这些骑士们毕生顶在脑袋上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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