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世杰,是在一条游艇上,当时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骄傲,很富有。
我记得我由世杰的朋友带上船,因为不见熟人,所以独自坐在一角发呆,看他们游泳滑水。
世杰的女友皮肤深棕色,身裁无懈可击,穿狄奥一件头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劳力士女装表。这个女孩子就是所谓「金郎」。
我很羡慕他们这班年轻人,无忧无虑。你知道,含着银匙出世的人是与众不同的。
虽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过日子。
那日阳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训一顿,她冷笑说:「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懒,不肯出来交际,心头又高,告诉你,出来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许什么人对你有眼缘,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说得很有理。
换上泳衣,自问身裁是不错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个医生男朋友,或是律师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献殷惩,我的身份自然顿时升高。
女人没有男人陪衬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强,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气,不肯努力钓金龟,我觉得婚姻是缘份。你知道,命中有时终须有。
所以世杰说:「我觉得你连坐在那里,都处处透着一份心高气傲。」
他就是喜欢我这一点?
世杰是个年轻的建筑师,长袖善舞,出身不错,但他自己善于经营,所以不必靠家中馀荫,比起其他那种第二代,的确争气很多,并且也能了解我的环境。
世杰没多久就打电话约我出去。我自然很乐意赴约——当我有空的时候。我不习惯迁就别人,即使他是未来的饭票,他还得迁就我。
当时我想:像世杰这种高级王老五,平常约会的女孩子不知凡几,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何必巴结他把热面孔去贴他的冷,我的天性不俗:来得自然,谁会把白色武士往门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还是自己捱完算数。
所以我有空便说有空,没空便说没空。与世杰出去不过是与一大班人吃饭喝茶,也没怎么说话。
我相信自己的态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诉朋友,「这妞的脾气不好,倔强,但是她很可爱,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难侍候,小家碧玉又带不出来,她刚刚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渐渐失去很多平时的朋友,单独与他来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为他是挣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风大浪,他担当得起。
世杰带着我到处走,没多久我便成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这样想,我也很满足。
我们并没有计划结婚。结婚是很遥远的事,在今日,廿五岁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岁了,家人常想他结婚。
他家里人对我相当满意,因为我念过大学,有正当职业,而且真的很不计较,也没有不清不白的「历史」。
我也取笑过世杰,「你不是很喜欢与一些女明星来住吗?想做「公子」?」
世杰真的约过她们上街。
我们来往约半年,除办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动都放弃来迁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总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较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终没有爱上世杰。
他会是一个很好的夫婿,但绝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艺术,衣着品味认真普通,是,人没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对面马路与一个女孩子同行。那个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见世杰,在游艇中见过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头戴白色小帽,浅紫色凉鞋。她是那么美丽,令人瞠目结舌,我忽然心酸起来,我怎么与世杰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们相处半年,始终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这种感情进化下去,谁也不知道会到达什么地步,现在才有一点点影子,就被人破坏了,心中甚是愤愤不安。
我一声不响的照常上班,但是世杰不打电话来约会,我便没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数,表面上依然装得闲闲的,并不在乎,但是下班没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对面是一个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张,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个月赚三千多元,还得养家,母亲严得不得了,非处女不能进他家门的那种老太太,难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边坐的女秘书他又从来不惹的,倒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也就是个规规矩矩的好人。
我对他没有恶感,他个性诚恳,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难看,另有一股憨态,老像个赌气的孩子,笑起来很开朗,并且言语风趣。
是星期六,他问我:「怎么?没有节目?」
我耸耸肩,伸个懒腰,「打算回家睡懒觉。」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问。
他笑笑,「我见过,是个建筑师,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设计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齿。
「很普通的朋友。」我说。
「很年轻有为,」阿良说:「常常来接你的。」
「来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见我五次,还有两天可以见其他的女人。」我微笑,「这年头又不比从前,约会女孩子还得负责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总觉得对人家没诚意,不可乱约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东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请你去喝杯啤酒吗?」他问。
「阿良,」我笑,「你才说,没有诚意,不要约人。」
「我有诚意,绝对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吗?」
星期六,无聊。
「OK。」我说。
奇怪,阿良给我一种舒适感,说话可以无边无涯,爱讲什么便讲什么,我的态度也轻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边里塞进去,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我发觉与世杰相处非常不快,简直「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走错一步路」。
我挽着啤酒杯问自己:你真想嫁世杰这种人?只为了生活安定?真为结婚而结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当个人主义,我可不可以一辈子迁就世杰?况且他也不见得立刻要娶我,放弃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问:「在想谁?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认识我也有一两年,我是不是那种人?我是个心肠如铁的职业妇女。」
阿良凝视我,「是吗?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惊,「你走到哪里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说个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个诚恳的笑容,「我一家不过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为什么?」我问:「有什么好处?」
「也不是说好处不好处,香港太挤逼,太紧张,不要想像十年后如何,目前已经吃不消。」
我不以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这么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愿寄人篱下,华侨是最最可怜的。」
「可是香港也不过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国人的土地。」我辩说。
他摇摇头。「不,华侨并不可怜,事在人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着他,含笑说:「年纪轻轻,充满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对现实,好好竞争,到那种北大荒去一日谋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认,「香港充满机会,但我个性不喜竞争,我喜欢隐逸安乐的生活,闲时公园散散步,看看电视,抹抹车子,做一份收入够用,并且自己喜欢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杰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诉我就好了。认识世杰半年,我没有收过他半件礼物,也没有得到过任何应允,我其实连做他朋友的资格也没有,我不过是一个永远等他电话的女伴。
我很为自己不值。但是谁叫我有弱点叫:虚荣。
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对吧?」阿良问:「我知道你会觉得我没出息。」
我摇摇头,「阿良,各人的兴趣不一样,我有什么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轻有为,在社会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么如此说?阿良,况且世杰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无限诧异,「有你还不够?我觉得你是最最好的。」他冲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涨红了脸。
世杰永远不会对我说这种话,他的精打细算,他的慎密,他不做任何对他无益的事,世杰太生意眼,太清醒,当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过日子,同样地牺牲,就不值得了。
我决定与世杰停止来往。因循对他不好,对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现,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罢罢罢,我把自己的虚荣估计太高,我情愿做个穷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欢穿平底靴子,牛仔裤,坐在公园当中吸烟,看天上白云飘过,看秋叶落下。我真是个胸无大志的女人,根本没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阔家少女乃女乃。
阿良说:「你倦了,有点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么时候离开?」我看着他。
「我会想念你的。」他说:「我们同事好多年了。」
「谢谢,能够被想念总是好的。」我说着也不禁有点茫然。
「如果你路经加拿大,会不会来探访我?」他问我。
我摇摇头,「我很难会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欢欧洲。」
「如果我寄飞机票给你呢?」他问。
我吓一跳,「我们不会有这种交情,机票说贵不贵,也是一笔钱,心领了。」
阿良又说:「我会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头,「我们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觉极佳,随即有点担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对面的阿良心中会有这么复杂的念头,很明显地他对我有意思。
他是一个好人。
一个好听众。
很迁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点菜、喝咖啡、买东西。阿良对我实在很好,甚至买一个饭盒,也照顾到我,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同事,现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说明白,选择在我。
我把选择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是基于两个人的现实需要,结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获得做建筑师太太的荣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镇去过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来不可卜,他不会令我饿肚子。
我叹口气,两个选择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办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没音讯。世杰大概与黄金女郎重修旧好。我不觉得奇怪。她比较配他。」
我独自在房中练习。一个星期没见世杰,他并无交待一句。由此可见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电话来找我。
「问候你,」他说:「没出去?」
「呵,没有。」我说:「你好吗?」
「能来看你吗?可以到你香闺来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还在笑,「星期一见。」
「星期一是公众假期,我们不能在写字楼见,你会出来见我?」
我实在有点感动,我必需要报他「知遇之恩」,现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对一个普通的女子如此恳切?
我说:「星期一,请早上十时到我家来。」
「好,我星期一来接你。」他愉快地挂上电话。
电话随即又响起来,我想,这小子忘了问我的地址。
打来的却是世杰。
「呵,世杰,好吗?」我很冷淡,他不见我,我一样好好活了一整个星期,连眼睛也没红过。
「我们一星期没见了。」他说。
「是,」我客气地,「好吗?」因为我对他再无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声音很动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会儿,「你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说:「你不想见我,我不便勉强。」
他强笑一声,「你知道,我一个朋友自纽约回来了。」
「听说过。」我说:「我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得陪她,对不起。好久没找你。」
「呵,没关系,谁比谁重要,你最清楚。」从前我并不敢顶撞他,但现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来好吗?」
「明天,约了人。」我说:「世杰,我们改天再约吧,再会。」我不耐烦地挂上电话。
他是亿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爱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乐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饭的世界里自得其乐。
世杰喜欢我穿旗袍着高跟鞋,喜欢我熨头发,喜欢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状,我觉得很累,这不是我本来面目。男人都喜欢女人为他们改变作风,显得他们有影响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个好人,懂得尊敬别人。
我们并没有杨帆出海,到鹰巢夜总会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国某,我们——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园里谈话,一说好几个钟头。
小公园内一点风也没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东南西北无所不谈。要离开这个地方了,这个地方往往变得很动人,很值得留恋。
我说:「印度女人与印度小孩最美,看他们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细没有?」
他点点头,「女人与孩子永远是美的。」
我说:「阿良,你会做一个好丈夫,你知道吗?爱孩子与爱女人……太重要了,将来谁嫁你是有福气的,这些年来,你在香港竟没有一个女朋友?」
他摇摇头。
我叹口气,「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点。」
他问我,「要吃冰棒吗?」
「要!那种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过去买两条,递一条给我。
阿良不住的注视我,我的眼睛与他接触,他又转过头去,我忍不住笑问:「看什么?研究我脸上哪一部份整过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渐渐暗下来的时候,他说:「你到加拿大来,好吗?那里有很大的公园,我们可以坐着一边聊天一边吃三文治,你愿意来吗?」
我马上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很逼切,决不是普通的邀请。我没有回答。事情来得太快,我一点也不知道他对我有意思,我沉吟着。
他又说,「我总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说不出话来,太阳终于在城市的西边落下,在这个人口稠密,沙尘滚滚的大都会里,一个男人爱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谈恋爱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这环境默默地眷恋一个人而不让她知道,迹近高贵,这到底是一个什么都讲速度的商业社会。
我握紧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杰在中午约我吃饭。我去了?
一坐下来他便说:「那个人不过是坐你对面的小职员,你用他来气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将法的。」
我看世杰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说。
「还有什么话吗?」我问:「我可以点菜吗?」
「点吧。」
「我要鹅肝酱,烧牛肉,糖酱布甸,加许多鸡蛋露。」
「你会发胖的。」世杰警告说:「穿不下衣服。」
我说:「那是我的选择,过去半年内,次次吃饭陪你吃净杂菜沙律,连芝士酱都只准放两匙,嘴巴淡出鸟来!」
「你说什么?」世杰惊问。
「淡出鸟来!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啧啧啧,世杰,你以后都不会把这种女伴带去大场面,真可惜。」
世杰凝视我,「这是对我的惩罚?
我摇摇头,「这是我本来面目。」
「我相当不喜欢你本来面目。」
「你没有必要喜欢,世杰。」我举菜大嚼,「我们的「黄金女郎」好吗?」
「好。她自纽约回来了。」
「恭喜你。」
「她离了婚。」世杰说。
「喜讯,或者你们可以再重头开始,」我说:「她适合你。富有、美丽、聪明——同样羽毛的鸟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别再骚扰你?」世杰问。
我问:「你不会忽然转变主意爱上我吧?」世杰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欢问这个问题,」我耸耸肩,「其实世杰,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计划妥当了,我并没有占什么重要的地位。」他凝视我。
「我本身是个小职员,」我说:「我只好安份守己,跟小职员来往。你别说,有时候小两口子过平凡的日子,看电视吃三文治,也很快乐的。世杰,你或者已经拥有一切,但是你快乐吗?你不属于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是属于你的,你不觉得寂寞?」
我说得很诚恳。世杰没有反感,他只是沉下了脸。
「世杰,别算得太绝,别老只顾往上爬,你已失去了气质,你很俗。」
他变色。
我叹口气,叫杯女乃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来。
「谢谢你,世杰,谢谢你。」
「我送你回去。」世杰说。
司机在门口等他,开着平治六OO。
才三条街,走路比车子兜驶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车子,我觉得如坐针毡。
我转去跟世杰说:「我对于年轻富翁一点反感也没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周日女郎——每到周末,你约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当你忙的时候,优先的又是别的人,因为我永远是搁在那里的,是不是?」
他没有说什么?司机把车子停下来,我落车。
我急于想知道阿良吃什么饭盒。
「叉烧饭。」阿良说。
「很好吃吧?」
「味道还不错。」他说。
「吃多点,加拿大肯定难吃得到。」我笑。
「你与男朋友重修旧好了吗?」阿良问:「他们说他开平治六0O来接你出去。」
「他从来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说:「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义是什么?」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说话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诉说。共同计划将来、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了解,他一点都不合条件。」我耸耸肩。
阿良抬起一条眉毛,「你才发觉?」
「是呀。」我说:「我才发觉,还不太迟。」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恋。」他说。
「从来没有过的东西如何失去呢?」我反问。
「你否认跟他恋爱过?」
「从没有。」我说。
「你为何跟他约会?」阿良很诧异。
我迟疑地说:「因为我虚荣,贪图他是个建筑师,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女乃女乃。」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会取笑我。
「很坏是不是?我一定是疯了。」我也笑。
「我们下个月就走了。」他宣布。
「乘船?」我问。
「是。我通知公司,我将做到离开前一日。」阿良说。
「我们都会想念你,真的。」我说:「准我来送行?」
「我可以写信给你吗?」他问。
「当然!阿良,我会先写给你。」我说。
他连忙把地址交给我,我看一看,小心纳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点红。
我把下巴搁在写字台上,台面的玻璃是凉凉的。我小心翼翼地说:「阿良,年底我会有两个星期的假,我很喜欢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会很动人?」
阿良马上抬起闪光眼睛,他很激动,但压抑地说:「我想雪起码会有六寸厚,」他的语气同样不必要地谨慎,「我们早已买好房子,有四间房间,如果你来,千万住在我们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愿意。」我们又握紧手。
星期六。
世杰来电话。「英美同学会在希尔顿有舞会。」
「哦。」我说。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请你。」
「证明我也有机会做周末女郎?」我讽刺的问。
「去吗?我来接你。」
「好。」我说。
世杰开车来接我,我很恍惚。
也许阿良有事会找我。电话响了又响,没人接听,他会失望。我对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对约会的态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对我实在太好,他的时间表完全为了迁就我而设……
世杰说:「你这件旗袍很好看。」
「谢谢。」我说。
阿良还没见过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给他看看。
到了「鹰巢」,所有留学生与非留学生都到齐了,满堂红,争着把舞伴拿出来献宝,也有单身来的男孩子,眼光四处溜,挑拣他们喜欢的女郎。场面繁华热闹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构思一幅图画:异乡的小镇。爱我的人。诚恳踏实的生活。
我转头向世杰说:「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杰脸上变得煞白。
「真抱歉,世杰,」我真的内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会得叫车走,世杰,你留在这里。谢谢你。」
世杰苦笑,「谢什么?」
「一切。」我转身就走,不敢再看世杰的表情。
我在电梯里看表。八点钟,回家还来得及听阿良的电话,内心安乐一点。
我们或许可以去散散步,看场电影,天气凉了,走在路上蛮写意的。我微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