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金环蚀》
两年前今日,她离开我。
一定要走吗,我问。
一定。她说。
那日秋阳高爽,投下温暖淡淡的影子,实在不似一个离别的日子。
于是她与父母移民到温哥华。
我跟著她的飞机去,请了假,陪足她一个月。
初到贵境,情况十分乱,他们一家开头住亲戚处,不到三日,两家起争执,来不及忙不迭找房子,说来也好笑,我帮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学在彼邦做地产,很快找。─搬家最费神,何况是由一个城市搬到一万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
同别家吵完,自家又分开两帮人,吵起来,这次是她母亲同她嫂子有意见。
她很是烦恼。她本来对移民后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现在观点有些改变。
我并没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说,安顿下来就会好的。
我没有看到她安顿下来就走了。
在飞机场话别,变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点迷茫,一时间分不清谁离开了谁。
温哥华气温不算低,但也满园黄金色枫叶,人们已披上大衣,特别有离别情绪。
在这种地方谈恋爱真是无瑕可击,带两罐啤酒,到公园的图腾柱坐下,便可享受一个下午。
可惜她没有留住我!当然,我也没有留住她。
这其实是爱得不够,但当其时,双方都没有承认。
蔡澜说的,恋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爱得不够,不必找别的籍口。
但我仍然爱上温哥华,认为那是最美丽的城市。不是因为曾在彼处逗留过一个月,而是因为某一个人。
我回来,她留下。
匆匆两年。
升了级,加了薪水,在无数单身酒吧留恋过,才后悔与她惜别。
许多人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现在才晓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个关系却不容易,月色下音乐中,找美丽的异性共舞不算难事,不过生病时午夜梦回哪里去找嘘寒问暖的人。
这两年中,病过一次,喝醉了淋雨,没月兑衣服倒在地板上死睡,染上气管炎,发高烧,那种滋味真不要去说它了。
没病死,但差些饿死。
外头买回来的东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会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时她在身边,常在星期日下午为我弄吃的,日间是水饺之类,晚上往往做海鲜,好手势,害得我不想出去同猪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为什么,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银相架装起,放在案头。
久而久之,它成为摆设,永远不想拿走。
从前,我是不喝酒的。
连抽一枝香烟都引得她大发娇嗔,有人管到底是幸福的,现在太自由了,自由得寂寞,寂寞得伤心。
我们开头还通信,是我先停止覆信,觉得没意思,十张纸也比不上颊上一个轻吻,白浪费时间。
但照片仍在案头,银架子变了色,有空抹亮,不知为了什么,为了谁。
几百个日子,她应当早已渡过难关,建立新的社交关系。以她的魅力,不是难事。
她并不是绝,皮肤是好的,白皙,稍微难为情,便会泛起血色,粉红粉红,可爱得很。身裁倒是一流,高挑纤细,穿什么都好看。
平常不大化妆,略为妆扮,分外明艳。
出色的唐人女即使在温哥华也还不是太多,她愁什么出路呢,那边生活又比较悠闲,大把时间培养感情。
我们这一头情况差得远,每一刻空闲都用来赚钱,最近我连周末都利用上,接了图则做,早七点半起床,做到晚上七点,热水洗把睑,吃简单的晚餐,看完新闻,已经瞌睡。
也不光为钱,时间总要过去,与其漫无目的满城游荡,不如用来赚钱。
不过真是疲倦,月大做三十一日,月小做三十日,完全没有休息。
这时连吸烟也上了瘾。
像我这样的怪人,还挑剔别人呢。
每当谁要介绍女孩给我,并无兴奋之色。
彷佛次货对次货似的,他们总要把失意人同失意人拉在一起,像“安琪最近也丢了伴,不如介绍给他”或是“玛丽人很好,不过是寡妇”等等。
非要咱们泪眼对泪眼不可。
心领了。
两年后,同样的秋日早晨,亚热带的城市也沾了凉意,起床后做了浓茶,扭开无线电,坐在露台上抽烟,预备稍后开始工作。
电话铃响了。
周末习惯不接听任何电话,这是私人时间,不容骚扰,要约会的话,下周请早。
不知恁地,今次居然去取过话筒。
有位小姐叫我说话。
我说:“我就是。”
那边笑,报上名字。
我呆住了,她!但到底行走江湖日子已久,功夫颇为老到,略为一怔,立刻恢复原状。
“你在哪儿?”
“酒店。”
“回来渡假?”
“找房子。”
“不走了?”大吃一惊。
“看看情形如何。”
“不怎么好。”
“不是说已克服经济衰退?”
我但笑不语。
“出来吃杯茶如何?”她问。
我看著案头的一大堆功夫,一出去就交不了货,非得熬夜赶上不可,我最不能熬夜,人像僵尸,不能做事。
于是说:“我这边有亲友在,一时走不开,”又觉太冷淡,“你把号码留给我如何?”
她也没分辩,说了号码,挂电话。
我把熄掉的烟再燃起。不必害怕,仍是老朋友嘛,回来通个消息也是对的,不必怕她以为余情未了。
说罢又纳罕起来,才两年,怎么匆匆忙忙竟回来了?
生活不愉快?说明是回来定居,不是旅游购物。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又巴不得叫她出来,问个一清二楚。
这时思潮起伏,说怎么都无法专心工作。
是不该在周末听电话,不应破例,一听听出事来。
索性放下一切,推开图则,换上衣服,拨电话到她酒店去。
电话不住的响,她出去了。
又轮到我留下字。
躺在沙发上假寐,一边考虑要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她。
先把银相架收起来,免她误会。
小心的把照片自架子抽出,夹入一般照片簿。
相架空了,顺手收入抽屉。
为什么独怕她看到?有不少女客来过这里,都见过这帧照片,但给事主看到,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人会认为我长情浪漫,但她会气焰顿生,认为我失去她会一生怀念。
何必呢,我过得很好。
一直等到傍晚,电话才再度响起来。
我抢过去听。
“亲友都走了?”她笑。
“是,”我说:“你可有空?”
“约了人晚上八点晚饭。”
“刚够时间同我吃杯茶。”
“在大堂的咖啡室等,”她补一句,“对,提醒你,我胖多了。”
我温和的说:“再胖也能把你认出来。”
挂线后把面孔埋在手中,这一切一切还不是流露了真清,诸多掩饰有什么用。
驾车到达约好的地方,一眼就看见她。
并没有变样子!仍然非常娇俏,一直吸引我的,不是她的外型,而是内涵。无论在多沮丧的时候,她都能引我发笑。
除了一次,两年前那次,当她说要离开我。
我与她紧紧握手。
她说:“今夜约好小张阿玉以及老蒋他们。都带太太来呢。”
没有叫我,可见都明白我的事,知道我尚未忘情。
不过今夜她见到我这班损友,他们一定来不及七嘴八舌诉别后之事,尴尬极了。
“为什么回来?”我立刻间。
“闷死了。”极乾脆。
“你可以读书。”
“读书比什么都闷,唏,别提了。”
她居然也点著一枝烟,我瞪大眼。
“我还喝酒呢,闷极时间无法排解只得喝将起来,难怪那边有那么多酗酒主妇。”她笑。
精神倒不坏,人是成熟多了,表情经过过滤,并没有放尽。
开头是这样的,以后熟了,就会有剧本以外的对白。
“你好吗?”她问。
我点点头。
“有没有把握机会发点财?”
“没有才干,有机会也是枉然。”
“怎么客气起来?”
我陪笑,不知恁地,太久没有同知心人说话,忘记坦诚的艺术,尽说些陈腔滥调,留太多的余地。
刹时间重逢,毫无准备,不知如何推心置月复。
我呆呆的看著她,她只是笑,倒不像失意的样子。
“他们说你不大出来。”
“是,工作比较忙,好久没在一起吹牛喝酒。”
这时有个女慵模样的人打横抱著一个包里过来。
她站起来接过那个包里。
包里忽然蠕动起来,我吓一跳,才发觉那是个婴儿。
婴儿!
我从没与一个小人儿那么接近过,俯视他,他刚好睁大眼睛,打个呵欠。在这之前,我也未曾想过婴儿得打呵欠,视作奇观。
“我的孩子。”她说。
我震惊。
孩子,她的孩子,孩子都生下了。
“怎么样,可爱吧?”
我看著那小小的人儿,一头丝般侬发.红红的面孔,才一个西柚那么大,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你给了婚?”傻里傻气的问。
她点点头。
“我一点都不知道。”
“没有张扬。”
结了婚怎么又回来,感情不佳?我思路已乱。
“你说多麻烦,抱著婴儿找房子,苦煞。”
从头到尾她没有提到那位先生,是分开了,还是不愿提?我定下神来,不必追究,总而言之,朋友能做什么,就为她做什么。
那女佣一直站旁边,什么体已话都没机会说。
“后天我请你吃饭如何?”她说。
“好。”
“定了地方再通知你。”
“好。”
“今天麻烦你付账。”
她仍然笑,真是个坚强的女子。
视创伤为无物。
归去途中我脚步有点踉跄,实在受了点刺激。
回来是回来了,带著婴儿,不再是自由身。
难为我还一心一意打算再续两年前搁下的故事。
总还是觉得她好!我挥挥头皮,怎么会这样。几乎识尽了这个环头的标致女,还是觉得她最值得留恋。
那孩子……
以前同她分手是因为爱得不够,今次呢?
看来桌子上这堆工作肯定不能如期交出,要月兑期了。
吸足一夜的烟,喉咙焦燥,嘴巴一阵味,自己都讨厌,老清早胃口不开,光喝一杯茶,怕长脂肪,连糖都不敢放,婆妈。
这个老毛病害死我。
记得她会笑我不够潇酒,事事要想好几日,待我思想搅通之后,人家早已捷足先登,什么都来不及了。
我称这为老实。
事实证明她是正确的。
在学校里她多人追求,与我走,是机缘巧合,那年我二十岁,走运。
八点这图书馆开门,天全黑了才离开,是苦学生的习惯。
在小巷尽头,惨绿的路灯下,春到她被两个阿飞调笑。
他们骑在电脚车上,她步行,书包已初在地,但仍忍住哭,维持镇静。
那一刹那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我大声叫嚷,冲过去,挥舞著手中的球拍,喝止他们。
喉咙不知恁地响亮异常,几乎叫醒全条路上的行人,前来救援的有其他同学、讲师,以及警察。
我极之愤怒,坚持要把两个阿飞拉到警察局去受警告。
那两个阿飞也并不是老手,脸都青了,甩不了身,我如疯狗一股骂了他们。
到那个时候,是人都知道我爱她,静默地在一角爱了她许久了。
我连她也狠狠责备,问她何故穿暴露短裙。
那日她打完球,没来得及换衣服。
自那天开始,她开始约会我,有意无意,干什么都拉我一份。
同学们本来对我没有太大的兴趣,爱屋及乌,故此大学最后一年,过得很热闹丰盛。
我们家住老房子里,幽暗的木楼梯,乌黑的天井,都被她视为浪漫的美丽的,在千金小姐眼中,穷些好玩,而事实并不是那样的。
她家里很反对。
反对得很含蓄。
嘴里并无说出来,态度也还客气,但总不接受我。同时寡母也认为她太活泼天真,不合我们家要求。她希望得到一个懂事的老实的肯吃苦的媳妇,我没来得及告诉她,现在都找不到这样的女孩子了,她已经罹病。
就是那一阵子,急痛攻心,连她的好意与关怀都抗拒,使她灰心。
我如一只受伤的野兽,守住母亲,不肯离开,她病了三个月,用尽我们的节蓄,终于逝世。
待我办妥慈母身后事,措乾眼泪,打算重祈做人的时候,她已与我疏远。
她们家决定移民。
我不是不知道她父母用这破釜沉舟的一招来隔断我们,其实是不必要的!她已发觉我们两人出身背景的距离太大,不能长期交往。
在学校是不一样的,课本使人人平等,出来社会,略有差距,便如鸿沟。
她决定离开我,结束这一段初恋。
这一切都在一年内发生:母亲去世及她离开,我悲苦得麻木,反而露出不应有的平静倔强。
这种事也是很平常的吧,老人总要撒手离去,女友总会变心,世界上每分钟都发生若干宗,但当事人身受,只觉宇宙万物都变色,生命不再有意义。
不过,还是送她到温哥华。
沿途她父母对我冷若冰霜,我都忍耐下来。
她的嫂子曾由衷的对我说:“你的涵养功夫一流。”
人看我不起,有什么关系,至要紧是我春得起自己。
自问没有非份之想,行规步矩,待告别时,连她父母都略为软化,待我友善得多。
回程中,飞机侍应问我要什么喝,要了威士忌加冰。
喝得酩酊大醉,十余小时行程倒是一眨眼过去,醒时飘飘然,大事化小,乐陶陶,自此染上酒癖。
什么都放在心底,这是出身问题,经寡母一手带大的独子很难有开朗的性格。
来往的书信中我尽量轻松,半年后,不高兴再写下去,决定忠于自己,同她说工作太忙,没空写信。
最后的消息是她进了西门富利沙大学念硕士。
很明显,不久她就结了婚。
真快,孩子都生下了。
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
餐馆主人、学生、亲戚?
匆匆几个月,就决定嫁过去,并得到家人允许,是什么缘故?
这使我失眠。
现在大家的想法都不同了吧,大家都长大了,都不是骄傲的小孔雀,都背著污点的包袱,都有一两段不甚风光的历史。
只是她仍是她,只要我仍重视她,一切都没有关系。
只要做得到,我都肯为她做。
母亲已经不在,同谁在一起,都不必过她这关,这是一个大安慰。
主要是我自己。
我等她来约我晚饭。
电话终于来了。
约在一家著名的法国菜馆,十分昂贵的消费场所,但听说气氛上佳。
那夜我穿戴整齐,预备与她好好谈一个晚上,她有什么委屈,尽管对我说。
到了那里,我呆住。
我比任何人都早到,但领班把我领到一张大长桌前,起码可以坐十二个人。
我以为他弄错了,把订位姓名重申,领班微笑,没有错,他说,就是这一张台子。
我如丈八金刚,模不看头脑,怎么搅的,明明应该是两个人,干么请那么多陪客?
接著客人陆续到来,都是一班老同学,我暗叹不妙,事情与我想像中有些出入。
小王坐在我身边.“我早晓得你会来的,到底是老朋友嘛,小蒋他们说你不会出现,我同他打赌,赢了一百。”
小蒋说对了,早知有这么多人,我不会来。
近年来非常怕热闹,应酬可免则免,今日如堕下陷阱,我发呆。
“她情况不错,”小王边喝苦艾酒边说:“如今回来发展,更可大展鸿图。”
“什么,”我忍不住,“情况不错,一个女人拖看孩子回来,还说不错?”
小王瞪大双眼,“你多久没出来了?他们是一家三口一起回来的,你搅什么?”
一家三口,我耳边嗡一声响。
“她夫家是那边数一数二的粮食代理商,家居如皇官一般,在本市的分行也雇有百多人,你难道没听说过运通泰?发薪水往银行提款超过五十万。”
我胸口如中一记闷拳。
完全误会了,我以为她是失意返来。
真是一厢情愿。
小王讥笑我,“怎么,有人告诉你她清形不佳?那个人真幽默,你想想今晚在这里自由叫菜,要多少钱给账,老兄,是你我一个月的薪水哩。”
我闷声不响,心中一片茫然。
“她丈夫很疼她,她一声回来,立刻遵命,孩子才满月也带著一起来——”
小王说到这里,男女主人已经驾到。
她丈夫高大威武,难谈不上英俊,但很有男子气概。
她刻意打扮过,一件黑色小礼服,简单高贵,只戴一付大型坠珠钻石耳环,衬得面孔如满月般,艳光四射。
这日是她回请老朋友。
我讪笑自己。
想到什么地方去,真的想疯了,一听到她声音!就往歪路去想,一口咬定她有什么不妥才会回来,而我如果要扮演打救落难公主的武士角色,已是时候。
事实完全不是这样的。
人家是衣锦还乡。
我笑起来,举杯向他们夫妇致敬,一饮而尽。
老友们情绪非常高涨,尽情吃喝。
她的丈夫虽然不认识我们这班人,但很尊重妻子的朋友,一直微笑,招呼周到,胜我之狷介拘谨多多。
把我拉出来与众人吃这顿饭,可见我在她心中,并没有什么特殊地位了。
我灌了一杯又一杯,对自己酒量很有信心,不会做倒地葫芦。
小王推我一下,低声说:“怎么样,谣言不攻自破了吧。”
我点一点头。
他说:“有些人一生好命。”
我又点点头。
小蒋在另一边也说:“她说极希望你来吃这一顿饭,我叫她自己打电话请你。”
我说:“我不是不大方的人。”
“我们都说你难得,那时那么爱她,随时为她舍命,分手后没有一句恶言。”
不知她丈夫加不知在座有这么一个人。
吃完饭大家轮流与主人握手道别,我这个失败者也趋前去说了好些歌功颂德的话,然后话别。
甫上街车,眼泪就落下来。
并不是很伤心,但再不想继续压抑,于是号淘起来。
我这个傻子,这个笨人,忽然说不出的怜惜自己,回到家,抽噎一会儿,便倒在床上睡熟。
第二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把她的小照放回镜框,仍然放案头上。
看来注定要怀念她一辈子。
电话来了,是她殷殷问好。
菜还可以吗,他们已经找到房子,在木球场对面,一千平方米面积,有空来坐,有没有女朋友,同你介绍如何?
我支支吾吾。
心中有许多话,都没说出来,天气更凉了,我继续怀念她,也许到永远。
我是不会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