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序文的标题,一定很想扁阿雀在下我吧?
但是各位看倌先且莫急莫气,且容阿雀我道分明,事情是这样地──
本来呢,这篇序是要来写一篇关于春风寨上某年某月某日某夜的一桩惊天动地争文夺武你死我活他踢谁踹的江湖血泪史实记事的,但是因为本人借用大姊家小朋友(也不小-,今年一十有七的青春少女)的电脑写序文,那是本人最不擅长的注音版本,非ㄅㄆㄇ版本──你问我这两种版本有何不同?哎呀!那可真是天差地别矣,一种是一边打,字底下有虚线兼自动给你拼意思的版本,另一种是你每打一字就得自己选字的版本,因为本人并非时髦动物,使用的都是一个字一个字,由本人自动选字的那种版本,所以在面对电脑好意(但鸡婆)帮我选整行意思的时候,就会让本人「奇蒙子」忍不住火大起来。
例如写江湖血泪史记事,它先生硬生生自动拼成「浆糊血泪屎」,气得我险些失控重重抓起键盘……然后再轻轻放下去,唉,谁教本人是俗仔雀,这电脑又是我家铁面无私大姊的,若是砸坏了键盘,恐怕不是打躬作揖陪笑脸就能了事的。
所以,雀子便将原先想写一篇如长江之水绵延不绝,又有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的「春风寨狗仔直击秘史之那一夜谁来比文章」啪万(PART1啦),改成了自曝回澎湖吃喝玩乐记,但是想想,如果坦白告诉大家我回澎湖又因吃了什么好料,玩了什么好康而恬不知耻的胖了一公斤,恐怕嫉妒和唾弃的口水会夹杂着e-mail源源不绝而来,阿雀有鉴于最近台湾实在雨水太厚了,实在不需要大家再来「共襄盛举」,因此决定只要偷偷告诉大家一件回澎湖玩的秘辛就好。
至于是什么呢?
话说阿雀回澎湖的第二天晚上,就伙同三姊去有名的菜园社区买了五百块的新鲜带壳蚵仔回去炭烤,啊!那芬芳的香味,那鲜美Q甜的口感,那带着炭烤气息和海水滋味的蚵仔啊!真是世间一大美味,有机会的话真想跟大家分享,坐着捕蚵船出去捞蚵仔回来,然后围成一圈就着炭火烧烤起来,听着必必剥剥的声响和闻着香味四溢的蚵香,-那间,什么热量胆固醇高不高的问题全被抛到九霄云外,满脑子的想法全变成了──蚵仔拥有丰富的锌,锌是很好的东西……
就这样说服着自己一颗接一颗,一蚵接一蚵……
就这样,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会胖一公斤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