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了一辆计程车坐上去,看着沿途擦肩而过的建筑物,我精神有些恍惚。
“小姐,你不是宁逸初吗?”司机抬眸看向后视镜中倒映出来我的影像,忽然开口问。
我有那么出名吗?出名到连半路拦坐的计程车司机都认得我?
我缓缓点头。
“我女儿很崇拜你的!”他有些憨厚地笑了一下。
他的笑容好纯粹!
我感觉胸口有些莫名绞痛。
崇拜,他的年纪不过四十左右,他的女儿应该还很小吧,至于为什么崇拜我,应该是因为看了报道上面那些娱乐八卦的消息,以为我与源流酒店的那几个管理层走在一起才会有这样的错觉。
“告诉令千金,做自己才好。”我抿唇,手心覆上胸口的位置。
压抑住那抹痛楚,我可以吗?
额头有细细的汗丝沁出,凝聚成滚珠滑过我的脸颊。
我没有伸手去抹,我想车上的空调很快就会让它们都消失的。
“她今年才十二岁,处于懵懂的年纪,因为特别喜欢Scott,传言你是他的女朋友,所以也喜欢你。”他径自解释着:“Scott是国际知名赛车手,以前很少出现在人前的,没想到如今居然时常出现在各大媒体面前。”
唐衍,怎么到处都有他的存在呢?
我眉心轻蹙。
“其实Scott是个非常不错的人,我女儿会喜欢他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他有些兴奋,在左边转了个弯。
“先生,我要去源流酒店,你走错方向了。”我记得去源流酒店不是走这条路的。
“宁小姐,前面在修路,我们要绕道而行。”他换了一个档,放慢了车速:“你看看,前面很塞车呢!”
人生,总在辗转反侧。
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下一个路口是转左或者转右。
我便淡笑:“不好意思。”
“没事,你对这边应该不熟悉吧?一定是因为经常都坐在高级的车子上面才这样的。”他在十字路口前踩了刹车。
“我对这边很熟悉。”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两年,一有空的时候,就会到处晃荡。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以为只要游荡在这个城市,终会在某一个街角遇见那个自己朝思暮想的人。
在过去的两年中,我一直没有遇见他。
当我真正遇见他以后,我却要逃离这个城市了!
司机有些尴尬地红了脸。
他是个很老实的人,在这个日子里带给我一些温暖。
我报以一笑。
他便不再说话,看着绿灯亮起,启动了车辆。
车子在晃动,我垂下了眉睫。
眼睛接触到手指上的疤痕,我有些失神地眨了眨眼。
手机柔悦的铃声响起,拉回了我的心绪。
我拉开手袋,取出手机。
屏幕上显示着唐衍的名字。
他无处不在!
我挂了他的电话。
我关了机。
目光接触到信封露出手袋外的角落位置,我的心蓦然跳了一下。
我修长的手指抚过那封有些皱褶的信封。
玄
玄组织有那么重要吗?席若风,为什么一定要进入里面?
甚至,不达目的誓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