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期冀他知道,期冀他的回应,简直恨不得动用所有的力量,即使不信神的人也会突然相信上帝。
终于,在她23岁的时候,他从英国回到了北美,孑然一身,并没有那个传说中的女友。然而正是那种俊朗与憔悴的混合,突然点燃了埋藏她心中多年的暗恋——她再也不想等,她想要他知道:Fino喜欢Adam。
于是她便找借口赖在他的家中,他们是从小就认识的,大约旁人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两家人也乐见其成,倘若真的闹出什么绯闻,对两家反而有益无害。
Fino始终记得那天夜里,是她在Adam家的第七天。
她从没有这么靠近过他,并不知他是只有这七天还是一直都是如此:白天规规矩矩地去公司处理家族企业的事务,晚上回来便只是看书,各种书,从西方的先哲启示录,到东方的灵怪志记,甚至连网都不上。
“Adam,你可不可以陪我玩会游戏。”她并不喜欢这样的生活,觉得这么陪着他实在闷得慌,于是每天都打电动游戏打发时间,有时候她也会撒娇地夺去他手中的书,要拉他一起玩。
Adam从来都只是温和地笑笑,不生气,却也不迁就她,只温润淡淡道:“你自去玩罢。”
就像每天她要睡在他的床上,他并不赶她,只是自己去客房睡。
就像每天他都会做精致的三明治,营养丰富,但是却清淡而没有烟火味,他并不强迫她也吃,只是淡淡道:“我是图简单省时间,女孩子倒不必这么苛求自己。”然后替她叫了外卖。
她在心里给自己定了期限,第七天,如果今天他还是对她这么不冷不热,她就一定要告诉他。
她的第七天,对于他来说,也就是普通的一天,自然不会突然对她另眼相待。
所以,夜里她悄悄地模进了客房,模上了他的床,从后面抱住这具清瘦挺拔的身体,她梦寐以求的男人的身躯,不管他有没有睡着,她都低声告诉了他:“Adam,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快十年了。”
半晌,她都已经绝望得认为他睡着了,白说了,他一点都不知道,她怀中的男人忽然应了她一句:“我知道。”
你知道,而不是你知道了。
多么奇妙的汉字,一字之差,极清楚地表达了他的态度。
所以,天亮前她就释然地离开了。
于是,随后的两年是Fino全然放纵的日子,反正她喜欢的Adam也不喜欢她。
直到25岁年末,她刚刚与北美船王之子分手,凄清的冬夜里她独自一人前往医院堕胎的时候突然很想很想见他。
颤抖着手拨通了Adam的电话,其实她的心情是有多忐忑,两年了,杳无音讯。
然而只响了一声他便接了:“Fino?你在哪里?有事吗?”
怎么会没有?她顿时大哭起来,“我在医院,想见你,能过来吗?”
颍川之言:谁也写不尽暗恋,因为暗恋是黑夜的花,开不败开不见,不是生于这世上的风花雪月,它从未发生,却刻骨铭心。
心里真是羡慕那些人,可以爱到去沉沦,而我的借口是我有我的自尊,其实是我知道本来就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