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要在一起 第二章 天下谁人不识君

作者 : 醉卧残香

农忙过后,时序将至深秋了。

傍晚时分,静谧的乡村被如血的夕阳涂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好似一位优雅的少女,正在拨弄着的五彩的裙裾。微风中摇曳的白杨,经历过春夏温热的考验,而今再也无法抵御秋天的萧瑟,于是秋风一扫,便在灿烂的晚霞中簌簌的落着叶子。

时光如水,一分一秒的流逝着,而随着不远处田野里的衰草,由原来的金黄一寸寸的蜕变成意境画中的水墨油彩的时候,天也渐渐暗了下来。暮色四合中,寂静的乡村里,开始袅绕起了淡淡的炊烟,仿佛一位身穿白纱的新娘正在伴随着曼妙的旋律,蹁跹于天际……

叶飞扬独自一人静静地坐在自家的院子里,呆呆的欣赏着眼前这一切大自然赋予的独特美景,而直到整个世界缓缓退去了那层薄如蝉翼的金纱之后,他才站起来回到了身后的那几间土坯房里,准备生火做饭。

可就在叶飞扬正在厨房中乒乒乓乓忙的脚不沾地的时候,突然有一位少年冒冒失失的闯了进来。

那位少年,留着一个板寸头,上身穿着一件洗得掉了色的中山装,而则是一件打着许多补丁的麻布裤子,上下打量了一下,虽然穿着朴素,但还算干净整洁。而且那少年长得也是慈眉善目的,皮肤黝黑,左边嘴角还有一颗美人痣,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他高高的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陈旧的黑框眼镜。要知道,那少年和叶飞扬同样都是乡下人,而在乡下人的眼里,“眼镜”就是学问人的象征,可是那少年却并没有多大学问,甚至是中学还没毕业就已经辍学了,然后就开始随着村里的建筑队走南闯北的四处漂泊。不过,也正是由于少年的标新立异、特立独行,所以后来村子里的伙伴们才常常用“眼镜”这个高雅而又通俗的称呼来代替少年原来的姓名——陆明博。

陆明博是叶飞扬的邻居,也是叶飞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最好的朋友。小的时候,他们两个经常一起上学、放学,一起逃课,一起偷隔壁王大爷家的柿子,然后再一起躲在村头的柴草堆里吃的津津有味。农忙的时候他们还会一起帮村里的孤寡老人收割地里的庄稼。或者是一起帮忙看护晾晒在村头场子里的粮食,免得被鸟雀糟蹋。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有着聊不完的话题,聊理想,聊未来,聊自己将来要找个什么样的媳妇,等等等等。不过,自从初二那年陆明博随着他堂叔,去了一个名叫京华的小县城打工之后,叶飞扬就很少再见到他了,而只有每年秋收的时候,他们才有机会相聚。

叶飞扬见陆明博进来,于是马上放下手中的厨具,然后高兴的问道:“你怎么来了?吃饭了吗?”问完之后,又赶紧满屋子的给陆明博找板凳。

而陆明博似乎看出了叶飞扬的热情,于是就立刻直奔主题的说道:“飞扬,你别忙了,我不坐。我今天来是想问问你,明天我和我叔就要回京华了,我妈让我问问你,你现在也已经高中毕业了,你爸爸最近又老生病,家里肯定也挺缺钱的,你看看是不是愿意和我一起出去打工?其实在京华待遇挺好的,我叔前几天刚联系的一桩新活,包吃包住,一个月还可以领到一千多块钱。”陆明博当时的表情很沉稳,而且看起来还有一点点的辛酸。

叶飞扬心里明白陆明博当时跟他说那些一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虽然叶飞扬已经高中毕业了,而且还不负众望的考上了省城的一所重点大学,而这一切在他们农村人看来,也算是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了。然而万万没有想到,当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上面提到的那笔高昂的学费却成了叶飞扬心头永远的一块心病。叶飞扬知道,他们家已经困顿到了无人愿意接近的地步,前几年由于爸爸妈妈拼死拼活的供他上高中,已经把街坊邻居以及亲朋好友们都借了个遍,而如今爸爸又病倒了,仅靠妈妈一个人,外面欠的一债根本无力偿还,而且如今再向别人借钱更是没有可能了,所以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放弃学业,然后和自己的妈妈一起扛起整个家庭的重担,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因此沉默了片刻之后,叶飞扬小声的回答说:“嗯,我已经想好了,明天你走的时候叫我一声。”说完还拍了拍陆明博的肩膀,眼神中写满无奈。

而陆明博当时听了叶飞扬的回答显得是格外的高兴,毕竟叶飞扬是他这么多年情同手足的好朋友,有句话不是说了吗“打虎亲兄弟”,因此在得知自己的兄弟愿意和自己一起出去闯荡的时候,陆明博立马喜形于色的说:“太好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而今咱们兄弟又可以并肩作战了,我相信只要我们兄弟联手,将来一定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陆明博说完紧紧的握住了叶飞扬的手,然后又听叶飞扬补充道:“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接着他们就都开心的沉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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