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山赵子龙之龙腾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健谈小二

作者 : 三少01

我有心辩解,可是糜霓根本不给我这个机会。

“以前听人说起你,和世人一们,恐怕知道的也只是你是勇武,想到你不仅骋纵沙场,英勇无敌,更文采蜚然人,是文武双全的英雄。”糜霓看着我,眼中尽是崇敬之色,仿佛已然认定我刚才随口吟出的两句诗,定是出自我之手。便是我口否认,只怕她也不会相信了。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只有将错就错了地默认了。

我不想和她在我刚才吟出的诗究竟出于何人之手这个问题上纠缠了,连忙话锋一转,说道:“你还没告诉我这蚕丝究竟是如何做成丝绸的呢?”

听这么一问,糜霓方才回过神来,回答道:“蚕丝经纺机纺织,最后纺成丝绸。”说到这里,便没了下文。

我满心期待着糜霓会继续说下去,可是她后面楞是没了下文。我回想起她刚才的话,又是简单又复杂的,但这也未免太简单了点吧?“没了?”怔了半天,我和糜霓彼此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我才问出这句话,“就这么简单?”糜霓摇了摇头,确定她已经是说完了,我却是抓狂不已。

“就……就这么简单变成了丝绸?”我说话间,不禁失笑起来,“你刚才你不是说还有更复杂……”

看到我一脸费解的样子,糜霓忍俊不禁,笑了半晌,才跟我解释道:“工序就是这么简单,可是你别小看这小小的一道工序。”糜霓说着说着,神色一正,便是我也跟着肃然直敬起来,“这蚕丝是被一丝一屡地放将到纺机之上,然后一点一滴用纺机编织,最后才只能纺成一匹绸缎……”听糜霓这么说,我不禁想起了一件事。

那便是那次跟在徐庶身后,看到他母亲纺线的情景。虽然纺的并不是丝绸,却是如糜霓所言,一丝一线,甚为费力。

即使如此,我还是忍不住向糜霓问起:“纺成一匹绸缎大约要多少时间?”糜霓想了想,回道:“如果是生手,只怕非得一两个月时间才成……”听到这里,我不禁抽了口凉气,“要是技艺熟悉之人,用十天半月就纺成一匹上好的丝绸。”看到糜霓居然如此轻松的回答了出来,我不禁想到一些问题。

“那做成一件丝绸衣服呢?需要多少时间?”本来我想问另外一个问题了,但话到了嘴边,究竟不好出口,只好走“曲线救国路线”。

“那也得看做衣服的的手工活熟不熟练,如何不熟练,只还得费上十天半月;要是熟练之人,两三天就能完成。”听完糜霓的回答,我先前那个问题在心底再藏将不住,忍不住打趣道:“那照小姐的手艺,做成一件丝绸衣服需要多久……”话才问了一半,我立刻住嘴,发现自己问的这个问题极不妥当。

要是糜霓会纺丝做衣也就罢,如果不会,这番话岂不是……想想糜霓身为糜家小姐,乃是名门闺秀,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才对!

我越想越觉得糜霓不会纺丝做衣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又或她只会纺线不会做衣,再或她只会做衣不会纺丝,反正我不认为她刚好两样都会。便要照着刚才样子,再次转移开话题。却不想话还没说出口,糜霓微微撩起耳边稍乱的鬓发,轻轻一笑,说不出的风情万种,我看得一呆,忘了要转移话题这档子事儿。

糜霓正待开口。

这时!一个加茶添水的小二走上前来,大约是听到了先前我和糜霓的对话。一边加水的同时,一边插嘴道:“这位公子可能就不知道了吧?糜家大小姐不只是我们徐州千家万户信奉救苦救难的仙女,更难得的是她有一双巧手,不论是纺丝和还是裁剪做衣,这些都难不倒她。她心灵手巧,无论做纺丝还是做衣,别人要花上一倍的时间,她却仅仅只用不到一半的时间就能做成。

“而且做出来的东西,比别人只好不坏。像糜大小姐这样天仙一样的人物,谁娶到谁就有福了。”小二一面掺水,一面感叹道。

给小二这么一称赞,糜霓脸上一红,多少有些不好意思。这便有点像先前的我,明明那两句诗还是属于我的,可偏偏糜霓把它强扣在我头上,我还反驳不了。这店小二甚是健谈,仿佛一旦开了口,就没个停歇一般。“说起糜大小姐,真是咱们徐州百姓救星,前段时间下邳城里里外外饿死了多少人?

“还是糜大小姐心好,于心不忍之下,便用自己巧手织成的丝绸衣裳换成米粮,再熬成粥后,设立粥棚救济大伙儿,不知救活了多少人的性命。也不瞒这位公子,小的才进下邳城的时候身无分文,饿的奄奄一息,要不是喝了大小姐的施舍的粥,此刻早变成路边一堆白骨了。小的运气还算不错,不久之后,就在这茶楼中找到了个合适的差事。可是大小姐的大恩大德小的永世都不敢忘记。”

那店小二说着,就要给糜霓磕头。糜霓劝慰着小二,想要扶他起来你,可是这小二心志甚坚,铁了心之下,以糜霓的力气又哪里扶得起他?

无奈之后,糜霓向我投了一个求助的眼神。我帮忙将小二扶了起来,说道:“小哥不必多礼!大小姐既然心善救了你们,你们就更应该好好的活下去,你都说她是天上的仙女儿了,她自然是施恩不忘报的,你们好好的活着就算对他最大的报答了。”说话间,我回头看了糜霓一眼,糜霓被我看得脸上一红,“相信我!徐州的苦日子就要过去了,好日子就来到,日子只会越过越好,越过越火红的。”说罢!我拍了拍小二的肩膀。

小二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道:“这位公子说得对!你现在赵子龙大人已经开放军粮救济百姓,跟大小姐一样,他也是好人!”

糜霓听了小二这般话,有些调皮的冲我眨了眨眼睛,意思地在说:他在说你哦?我想不到糜霓居然还有如此纯真的一面,回之一笑。小二继续说道:“想大小姐为救我等也算是煞费苦心,她好多天不眠不休地赶工纺丝做衣,那时候她做成丝绸衣裳,在这下邳城中可是有价无市,当时有人出到了一千金要买小姐做的衣裳。”

店小二说起这些,神彩奕奕,我也是听得有趣,想不到糜霓还有这些手段。我原以为他救济百姓买来的米粮,只是她平时的一些积蓄外加金银手饰外换来的。

想来她的手艺也是这般练将起来,想到此处,我不禁有些佩服的看向糜霓。糜霓方一接触我的目光,便羞红着脸垂下了脑袋。“后来春蚕吐丝的季节一过,大小姐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也只有问卖掉自己的手饰了。说来也真惭愧,大伙儿都知道大小姐的难处,可是这日子实在难熬,要是有些志气的都出去找一份儿活干,希望不再牵累大小姐。”说到这里,那小二不由自主地挺了挺胸膛,仿佛他口中所说的有志气之人,便是说的他自己。糜霓悄悄地抬起螓首,正好接触到我的目光。

刚好!小二的这幅模样不分先后地映入我们彼此眼帘,我和糜霓互望了一眼,会心一笑,彼此都没说话。

“小的也是有脚有腿,不想再拖累大小姐,我运气比起其他人好上一些,刚好这家茶楼要招一个伙计,而且老板一眼就看上了我,说我机灵勤快,做事踏实。”果然,小二说到了自己,言语间透着几分骄傲,“虽然我帮不上大小姐多大的忙,但能够找到一份工作养活自己,让大小姐少了份负担,大小姐又能多救活一个人,想到这些再苦再累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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