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台上洒进几缕金黄色的光,室内的气温还有点高,些微的汗水一点点从皮肤里渗出,偶尔微风吹过,带走闷热,送来一丝清凉,感觉很是舒适。周末的午后没有了往常的吵闹,这时的韦烨正在看买回的杂志,他有一个习惯,并不是从头开始看而是选择自己看兴趣的标题先看,“杂志”之所以有个“杂”字就因为有很多杂七杂八的文章,正如选美一样,不同类型、不同体态的女生都有,总有一种能吸引你眼球的注意力,但为免第一印象留下不好的感觉,所以韦烨每次看那些杂文之前会先看的还是在中间的幽默漫画,因为在他看来阅读是需要愉快的心情的,而“笑”是最能调动人的情绪的,好比吃大餐前都来点开胃小菜,才能更好地勾起食欲。
无论读什么书,韦烨都会在笔记本上抄写一些在杂志上看到的美文精句,当然的漫画也会学着画一画,可惜的是画出来的却是证明他没有没有画画天赋的作品,但是凡事开心就好。这么用功抄写当然是有原因的,正如有个死板的俗语一样“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抄!”说得好听的即是借鉴了,看的多了自然不会写也能偶尔借鉴人家的有艺术品位的几句话语,才显得不那么的无知。
时间有时候过的很快,尤其是在专心干一件事的时候,室内光线渐渐变暗,韦烨看看了摆在桌子上的时钟已经5点多了,饥饿感被肚子“咕……咕……”的响声勾起,那机体的饥饿感一直被阅读的饱足感压抑着,此时得以解月兑,有种冲体而出的**,折磨着韦烨的胃,胃难受的要命就不干了,开始向中枢神经抗议,韦烨开始感到肚子无比的空虚,放下杂志准备叫老妈做饭,看见家里只有自己的时候,才想起爸妈晚上不回来吃了,晚饭的事还是要外出解决了。韦烨想着,晚饭去外面吃,晚上也没事干,顺便到处走走看看吧。
小城不大,饭馆也不算太多,不过也不用担心吃饭的问题,因为人也少。
晚上六点多的时候,看完了一小段动物纪录片之后,天色还是亮的,但此时出去出晚饭再逛夜市在时间上就合适了。
想吃饭,不用跑多远,福坚云吞还在营业,旁边也有不少的面店、包子铺,但面食之类的早上吃吃就好了,晚上还是吃些能填充肚子空间的饭好。在小吃街的对面就有一个中餐的快餐店了,此时虽然是就餐的时间了,可能是周末,人不算多,在靠边的一桌坐了之后,就点了个排骨菜饭,望着店外不时穿过的各式车辆和来往的行人,在韦烨的脑子里除了有对食物的渴求外,还有其他的想法。
陌生的人并不会你产生太大兴趣,除非是帅哥美女,陌生的车也是一样,除非是好车,或者是你的,被人拿走了除外。当然遇上熟人也是件让人高兴的事,但除了车被拿走之外,其他的好事韦烨都没有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