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吴宇轩将手机给她玩,而他又将马车赶入进城,也不至于让秋秀感到无聊。
这座城池叫昭颉城,以各种鱼类而出名。
一进城,秋秀便闻到了难闻的鱼腥味,胃中一翻,差点将口中的东西吐了出来。
秋秀捂住鼻子,掀开车帘,街上无不卖鱼,无不是开以鱼为主食的客栈。
“昭颉城东面接近昭颉河,所以这里的人都是以打鱼为生。”吴宇轩往秋秀的嘴里塞入一颗药丸,甜甜的,还蛮好吃,吞进肚中后,闻到鱼腥味也不怎么想吐了。
“有晕车药,就有可能有晕吐药。”瞧秋秀一脸好奇的样子,他又继续解释道。
幽默,太幽默了。
秋秀觉得,吴宇轩不发火的时候像个小孩子似的,但是发起火那真是恶魔转世,霸王龙的化身,想想都觉得恐怖,她以后还是少惹他为妙。
“噢,这是什么?”秋秀才刚打开手机相册,第一张照片竟然是小时候的她。继续往下看,除了她还是她,从一岁到十六岁,无论在做什么,照片上的人始终是她。
看到里面的自己,就像在看一场电视剧,有喜怒哀乐,就连有时偷偷掉泪而现在的自己已经忘掉的事情,却在这里看到。
这个叫吴宇轩的男人不止是用心在爱她呀,他用三生三世,几百年或者是几千年的时间来爱她,这种爱,无私,伟大,就连自己都觉得很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