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柳青山告别后,四人离开了飞鹰小城,向着飞鹰城前行。柳青山本想跟随他们一同游历,哪想到还没上路,便收到家里的传书,将他叫了回去。
踏上前往飞鹰城的官道,四人脸色愈加不好了。虽然官道比之一般的道路要平坦,但是路上尘土飞扬,他们鞋上衣服上,已经挂了一层土。
这里离飞鹰城还有许里地,人烟稀少,想要搭个便车都不可能,即便是平板驴车,也好过没有。
快接近飞鹰城的时候,官道上的人才渐渐多起来,除了马车等,还有挑着柴禾担着粮食的农夫猎户。
众人脸上风尘仆仆,看样子都是从周围村镇来的,想将手里的货物倒卖几个钱币带回家。
王佐绫一共有两个郡,王佐郡和都都郡,都是政治经济集中的地方,是各大商贾,有规模的佣兵团队集聚的地方。
两郡之下均有十数个城,飞鹰城便是都都郡辖下之一,城中大大小小也有不少佣兵团队和商贾集聚。
这里宽敞的街道,比飞鹰小城要大上三四倍,两旁店铺林立,人流熙动,人们衣着光鲜,生活上应该是比较富裕的。这样嘈杂的街道,再过上两辆马车,也绰绰有余,可见这条主街道之宽大。
不仅如此,进城的时候,邵辰便注意到,这里的守卫各方面素质十分不错,尤其身体素质和纪律方面,四名守卫站的端正,守卫队长站在一旁对来往人群巡视,看到生面孔便多加注意两眼,是飞鹰小城远远不能比的。
当然,也没有进城费这么一说。
街上总有些汉子三五成群的走在一起,这些人大多行色匆匆,有的眉飞色舞,有的愁眉苦脸,有的聚在一个旮旯商议什么,看到四人行过,警惕的盯着他们过去,才又开始低头商量。
城中是不允许骑马的,从城外进来的,牵着马走的很急,有的将马交给店小二,便进了客栈,有的进了敞开的大四合院。
“小辰,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海小夕看着这些大汉来去如风,似是发生了什么事一般。
“像是有什么事发生。”
龙羽向一家客栈看去,这里客栈都是大敞亮开,里面情况一目了然,这也是为了方便招揽生意。
“不过,这里的客栈生意真好。”龙羽道。还未到饭点,里边已经没有几张空桌子。
“小姑娘,那不是客栈,是酒栈!”
龙羽向旁看去,见一家当铺门前,坐着一个身穿粗布麻衣的老人,话正是这老人说的。
他面前铺上一层布,上边摆着几个木刻的小玩意儿,什么马拉车,孙悟空之类,看上去很是有模有样。
“不是客栈是什么?”龙羽一怔,看里边的人喝酒吃肉,谈天说地,明明就是客栈。
“呵呵,姑娘是哪里来的?怎的连这些都不懂?”老人笑呵呵的问。
“老人家,我们是偏远山区来的,没进过城,不知这客栈和酒栈有什么区别?”邵辰上前一步,蹲在老人面前,笑问。
老人不信的上下打量他两眼,又看看后边站着的三人,怎么看也不像是山里来的,摇着头,道了句‘不像’。不过老人好奇心不重,见他们不说,便不再多问。
“酒栈是佣兵聚集的地方,一些雇主专门到这样的地方去寻人,根据事情难易程度,佣兵能力大小,价钱也就不一样。”老人倒是很热心肠,“这些酒栈,还贩卖一些佣兵常用的东西,刀剑什么的都有。”
“老人家知道的很清楚啊!”龙羽道。
“这些个事儿,大家伙都知道。”老人呵呵一笑。
“您可知道这城里发生什么事了?”邵辰继续问。
老人目光顿时古怪起来,上上下下打量他们,“你们不知道酒栈就已经够稀奇了,怎么连这一年一度飞鹰城的大日子也不知道?”
大日子?
四人相望一眼,看向老人。
“看样子你们也不是附近几个城的,要不不可能不知道每年这个日子!”老人撇着嘴摇摇头。
“每年三月初十,金童玉女便会出来采集仙药,顺便来这飞鹰城,再过个十天,便是金童玉女来我飞鹰城的时间,一到这时候啊,大家伙比过年还忙活!”老人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
邵辰再问详细,老人神仙童子的也说不清楚,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看来也只知道个大概。
四人到底也没弄明白这金童玉女是什么人,什么来头,只知道城中这紧张兴奋的气氛,便是因为这金童玉女!
四人尚未辟谷,几日没吃东西,这时也感到有些饿了,他们一商量,便进了酒栈。
进了门,店小二立刻点头哈腰的上前,将四人迎到仅剩的一张空桌子,拽下肩上的抹布,潦草的擦了擦桌子,招呼他们坐下。
“几位客官要点什么?小店的招牌是烧饼夹肘子肉!特色羊杂汤!您看这天气,虽然不是寒冬腊月,但是您这一身薄衣,恐怕难抵这冷气儿,来碗热腾腾的羊杂汤,在吃几个香喷喷的烧饼夹肘子肉,肯定暖到心里去了。”
店小二能说会道,看四人衣着单薄,他们这身子板又不似那些佣兵们,肯定愿意喝热乎乎的羊杂汤。
“就按你说的办吧。”邵辰道。
“好嘞!”店小二扬起脖子,对着后边喊道:“四碗儿羊杂,四个肘子肉~”回过头来,笑呵呵道:“两位爷,小店的规矩是先结账,您看……”
店小二看他们不像佣兵,恐怕不知道这里的规矩,赶紧提醒了一下,一看他们茫然的样子,他暗道一声果然,这恐怕是哪家富商的子女,穿的这么华贵。
“银子的话,我们没有……”邵辰沉思片刻,翻着心识洞天中有什么能拿出来的。
店小二笑脸一僵,顿时沉了下来,难不成这几个穿着讲究的少年人,想吃白饭?
“小店概不赊欠!如果没有银子,那么就请吧!”店小二黑着脸,手一抬。
周围七八桌人,纷纷戏谑地看着他们,这地方除非是下任务,根本就不是商贾来吃饭的地方,这两个小子不知道是不懂还是成心,竟然跑到酒栈来吃喝!
“小子!没钱也想讨女人欢心?哈哈哈,两个小美人,不如到哥哥这里来,哥哥可是有大把的银子!”左侧一桌秃头男子哈哈大笑。
旁边几人跟着哄堂大笑。这一桌坐了五人,个个都是凶悍的汉子,说话的那个秃头,脸上一道刀疤从眼角到下巴,桌子旁戳着一把春秋大刀。
这秃子一说话,周围几桌更加注视这边,期待着上演一番好戏,看看这几个有模有样的少年如何连滚带爬的滚出去,他们一向看不惯那些商贾的公子小姐,仗着几个钱,到处招摇。
“这个如何?可否当做饭钱?”邵辰找了半天,终于从心识洞天中找出一件他们或许能够分辨出来的东西。
邵辰手心摊开,一颗晶莹剔透的滚圆红珠子滚动两下,红珠子似琥珀般,其中总觉有一丝影子在翻飞跳舞,再一看,便什么也看不到了。
店小二伸手欲拿,却被邵辰收了回去。他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在这种地方混久了,也是有些眼色的,那红珠子绝不比珍珠要逊色!
“不知客官这珠子是什么?”店小二看那不似珍珠,也不像玛瑙什么的,担心自己走眼,小心翼翼的问了一下。
“天华树上结的果实!”邵辰笑道。
店小二刚刚翻倍的脸色,顿时变回了原样,甚至更加黑了。
果实?这东西能拿来买饭?那还不如用大米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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