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莫默终于接受了,自己已经身处在尧山的事实。
尧山,又叫金山,其实更多的被人叫做死山,因为尧山漫山遍野的地下可能都是金矿,方圆数百里荒无人烟,来这里挖矿的都是身不由己的苦力,做死是他们唯一的命运。
金矿坑挖得有多深,那皑皑白骨就堆得有多高。
偏偏处于哪个国家都管不到的地带,它在几国的交界处,尧山周围都是生存条件恶劣的沼泽,荒漠,野林,唯独这中心的尧山富得冒油犹如上天的恩赐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它究竟在谁的手里。
“也许是因为太诱人了,所以主人经常换吧。”
莫默将一块石头放进筐里,背起来,嘴里一边嘟囔,背着石头往长长的通道外面走。一路上都是在鞭子下不停工作的苦力,黝黑消瘦,表情麻木。
进了尧山,就出不去了,这里的苦力唯一的区别就是坚持的时间长或者短,虽然最长的也没超过两年。
“如果把伙食和住宿弄好点,工作的时间缩短点,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坚持得久一点,能发点工钱那就更好了。”
莫默非常乐观地自我期望,如果他不是练了那么长的武功,筋骨还算不错,恐怕也坚持不下去,感谢那些把他给卖过来的人,为了要达到彻底折磨他的目的所以才把他送到这里,而不是一刀痛快的了结他。
如果不是怕影响了外观卖不进来,莫默相信自己在被那些人出手之前一定会被痛打一顿,对于他现在的情况定然是雪上加霜。
小二子,你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啊?
莫默心里哀叹,就算他不是飞叶楼的老大了,也得寻点旧情吧?而且小二子当老大太差劲了,不光让他在眼皮底下被掳走了不说,过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找过来。
至于莫默想了很多遍的,到底是哪个该死的把他放到这种地方来,他猜测了无数个人名,却独独没有怀疑到莫二的身上,那个在他眼里已经忘恩负义夺了他位子,还那个那个了他的白眼狼。
到底是为什么,就算问莫默,他也不知道,反正他就是不怀疑。
尧山只有石头,白骨,骨瘦如柴的苦力,还有一脸凶相拿着鞭子整天吆喝来吆喝去犹如地狱恶鬼的看守。
日子在这里,是一天一天地熬的。
又一个星辰漫天的半夜,终于可以休息,这是莫默在尧山的第十七天,手里拿着领到的一小碗糊状的东西,还有一块黑糊糊的饼,他坐在角落里。如今他也感觉到有些无法适应,骨头在抗议着劳动过度。
真有点像是回到当初当小乞丐的时候,可是没有人这么剥削乞丐呀!
莫默咬了一口饼,把那块硬得跟石头似的东西当成看守的肉,狠狠地一下,大白天一个不小心被抽了一鞭子,钻心的疼。他知道在这里是千万不可以受伤的,没有药,无法休息,强迫劳动,一个恶性循环,多少人都是折在这伤上面。
要是小二子在这里,他肯定能打的过这些看守,逃跑是非常容易的事情,要是小二子在……
换做是小二子,他也不容易这么被抓住,落到这个下场。
“小莫哥。”
旁边一声叫唤,打断了莫默的胡思乱想。
“阿宋?”
一个看起来比莫默还要小些的男孩子坐到莫默身边:“是不是伤疼了?”看守的鞭子他也尝过,很疼很疼。
“没事。”莫默摇摇头,对着阿宋笑了,“你不是教了我生存秘诀么?”
听了莫默的夸奖,阿宋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头,也笑了。
莫默还记得他刚睁开眼什么都不清楚时,那一群面如死灰的人里,是这个阿宋带着他,对他说这里的环境,甚至教他怎么在看守的眼皮底下干最少的活,却可以躲过挨鞭子。
教他怎么把饼里的石头渣滓给挑出来,不磕着牙,怎么将那糊嗒嗒的东西当成美味给吞下去。
这个阿宋很机灵,如果不是身在尧山的话,应该可以出人头地吧?想他在和阿宋这么大的时候,可没有阿宋这么聪明。
“小莫哥,明天还要早起呢,去睡吧。”
“我宁愿睡外面。”
莫默眉一皱,赖在那角落里都不想动了,想当初他什么出身?什么地儿没睡过?偏偏这几年人都养娇贵了,黑糊糊他吃,黑饼子他也啃,活可以干,暂时还死不了,就是那睡觉的地方,莫默非常唾弃,脏兮兮的大棚,四面钻风,也盖不住那股子怪味。一大群人流着汗,没地洗澡,全挤在一起睡。
简直可以要了他的命!他当乞丐时也没这么过过!
所以他宁愿以天为盖地为席。
“小莫哥,睡外面,容易着凉……”
“冻死也比熏死好……”
阿宋看着固执的莫默,叹了口气,也坐了下来,和莫默挤在一起。
“你也不回去了?”
“两个人,挤着暖点。”
莫默对着阿宋笑了,如果他能出去的话,他一定带着阿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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