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剑光倏地消失!那匹发了疯狂奔的快马突然像一座大山般重重砸倒在地,不住发出哀痛的嘶叫,全身抽搐,片刻间已气绝身忙一股腥红的鲜血从马颈之处狂涌而出,刹时染红了青石板街道。
那名骑士整个身子都被抛得高高飞起,重重地砸在街边一个摆卖干菜的小摊子上。他很快就爬了起来,快步奔向那小女孩。小女孩的手里依然拿着风筝,整个人都依偎在一个头顶斗笠的年轻人怀里,犹自惊魂未定。
这是怎么回事?是这人一剑刺穿了马的喉咙吗?他的剑却似乎连动都没有动过。这人好快的身手,好快的剑。无论如何,令人惨不忍睹的一幕总算没有发生。那骑士长长吐出一口气,只觉手脚冰凉,一颗心“怦怦”地跳得厉害,拱了拱手,缓缓道:“多谢这位大侠出手相助,否则……否则这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
“你可知道你刚才差一点就要了这位小妹妹的命?”这人的声音冷的就像是冬夜里的风雪。
“是……是……在下这匹坐骑突然发了疯,控制不住,所以……所以……”那骑士连大气都不敢出,诚惶诚恐地陪着笑,“幸好没酿成大祸,伤人性命。”
“既然是一匹疯马,为何还要跑到这里来?”
“这匹马本是西域良种,在下以重金购得,不知这马野性难驯,只是想试一试它的脚力,却没想到……”那骑士讪讪一笑,用手搔头,表情相当尴尬。
这人大手一挥,冷笑道:“西域良种?区区一匹畜牲又怎比得上一条人命重要?人命关天,若是殃及无辜,你如何担当?是否一命抵一命?”
那骑士的冷汗不断从额头一滴一滴地滚落下来,唯唯诺诺,再也不敢多言。
这人不再理他,俯身对那小女孩轻声道:“小妹妹,现在没事了,快点回家去,别让你爹和娘担心。”
小女孩睁大了双眼,茫然点了点头,却连一句话兜不出来。
“此事因在下一时疏忽而起,当然应由在下承担起一切责任。”那骑士抢着道。
“你打算怎么做?”
“这位小姑娘就由在下来护送她回家吧,在下一定会好好安顿她的一切。”
这人抬目看了那骑士一眼,见他满脸充满愧疚之色,目光诚恳,于是点了点头,再不说话,起身就走。
“大侠请留步。”那骑士大声叫道。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这人脚步不停,头也不回。
“大侠尊姓大名?今日得你出手相助,日后必然相报。”
“不必。”
那骑士似乎有些急了,大声道:“大侠莫非连名字都不肯留下么?”
这人沉吟半晌,轻轻叹了口气,终于说道:“燕重衣。”
那骑士显然吃了一惊,睁大了眼睛,失声道:“‘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
竹叶青清冽香醇,入口平淡,后劲却极强,燕重衣平时最喜欢喝的就是这种烈酒。一口气喝了五斤窖藏了至少八年的竹叶青,此刻,他仿佛已微有酒意,却依然不肯放下手中的酒杯。
他今天的心情实在好极了,每个人做了一件好事,都会很开心的,尤其是他这种人。他是杀手,杀手唯一要做的事,通常都是杀人,救人的时候却是少之又少。可是他今天居然就救了一个小女孩的性命,这比他杀了十个无恶不作的高手更令他开心。
儿须有名,酒须醉;人生得意,须尽欢。他已忘记这个歌者的名字,却一直深深地记着这一首歌。
“杀手无情”青龙燕重衣,在江湖上绝对是个非常有名的人,就像“一刀两断”任我杀一样,你可以没见过这个人,但一定听说过他的名字,听说过他的故事。现在,燕重衣对自己非常满意,尤其是他的剑。那一次,他虽然化解了川岛二郎的“绝杀一刀”,脏腑却也受到重创,整整休息了七个月零八天,他的功力才完全复原。这一次,是他第一次试剑,一剑就刺穿了那匹疯马的喉咙,他的剑依然很快,很准,就像从前一样,一样充满了自信。
燕重衣忽然轻轻地笑了起来,心里不由得想起了一个人。一年多以前,准确地来说,应该是去年的清明,还是江南,杏花飘香,烟雨朦胧。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连垂髫童子都能吟哦几句,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叫做“杏花村”的地方通常都有酒,酒是泸州大曲,他一口气就喝了至少六斤。一个人喝酒实在太闷了一些,幸好这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可以和他一起分享美酒的人。这是个年纪比他更小的少年,他的身上至少有二十几道伤口,身上一袭白衣已被鲜血染红,但是他的身子依然挺得笔直,一步一步沉稳而坚定地走来。
他们有很多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样倔强,同样自信,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他们很快就成了朋友,后来,他们又成了兄弟。这个少年,就是任我杀。
任我杀,你现在在何处?他和任我杀已经整离别了九个月零十八天,这九个多月以来,任我杀就像是空气一样消失了,全无踪迹,他再未听说过关于任我杀的故事。
想起朋友,他只感到全身都在发热,热血沸腾。他大口饮尽杯中酒,倏地长身而起,大声道:“小二,结帐。”
“大爷这就要走了么?如果大爷高兴,再喝上三天三夜也无所谓。”店小二快步走来,满脸都是谄媚的微笑。
“你是不是觉得我像是个酒鬼?”燕重衣忍不住觉得有些好笑。
店小二居然没有否认,点头哈腰道:“小人的确从未见过像大爷这么会喝酒的人。”
“我身上就只有够喝这么多酒的银子,再喝下去……”燕重衣看了他一眼,悠悠道,“只怕就要打秋风了,难道你愿意让我白吃白喝?”
店小二的脸上笑意更浓,摇头道:“大爷尽管放心,就算你把小店的酒全都喝光了,也不会有人撵你走的。”
“就算你的店给我喝垮了,你也不会赶走?”
“大爷放心,这店说什么也不会垮的。刚才已经有人代大爷付过帐了,而且还交待过小人,只要大爷你还能继续喝,不管多少,这帐躲他的。”
“什么人?”燕重衣皱起了眉头。
“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什么样的女人?”燕重衣似乎生起了极大的兴趣。
“一个很美、很年轻的女孩子,难道大爷也想不起在这里是不是还有朋友?”店小二讨好地说。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我从来都不和女人做朋友的。她说了些什么?”
“她说……大爷你是她的朋友,像她那种漂亮的女孩子,谁都喜欢和她做朋友的。”
“她为什么要替我付帐?”燕重衣的脸色越来越阴郁。
店小二耸了耸肩,两手一摊,做出一个不知道的动作。
“你知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大爷想要见她?”
“如果有人无故为你付了酒钱,你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你会怎么做?”
“当然会把这个人找出来,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连你都是如此,又何况是别人?”
店小二笑了笑道:“那位姑娘还留下一句话,她说大爷如果想要见她的话,可以去‘快乐楼’,到了那里,自然就会有人带你去见她了。”
“‘快乐楼’?”燕重衣又皱起了眉头,“那是什么地方?”
店小二伸出油腻腻的左手,用脏得发亮的衣袖抹了一把嘴,笑道:“‘快乐楼’是有钱的大爷们去的地方,那里不仅可以一掷千金地豪赌,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
“原来只是烟花之地。”燕重衣忍不住一声冷笑。
店小二摇头道:“那地方和青楼可是大有分别,因为它的老板可不是个普通的生意人。”
“那么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瞧大爷这副行头,想必也是江湖中人,一定也听说过‘飞龙堡’吧?”
“‘飞龙堡’是江南武林四大世家之一,没有听说过的人不是傻子就是聋子。”
“‘快乐楼’的老板就是‘飞龙堡’堡主宋飞扬。”
燕重衣微微一怔,皱眉道:“是那位人称‘江南大侠’的宋飞扬?”
“‘江南大侠’宋飞扬只有一个,不是他还有谁?”
“‘江南大侠’不是已经失踪了多年吗?什么时候又回来了?”提起宋飞扬这个人,燕重衣显然有些意外。
“这问题,小人就没办法回答大爷了。”店小二摇摇头,似乎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
“‘快乐楼’在什么地方?”
“大爷出门向右直走,十字路口向左转,然后转入右边第一个巷口,再前行八十尺左右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