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日
喧哗的纷扰让我静不下心来。我只好写了一封e-mail给她。
我写的字不多,估计她也不会给我回太多字的。信里面,对他的事情只字未提。我懦弱的爱情依然不堪一击。
不过我把自己写的文章传给她了,如果他们没分手的话,他应该会看到。他们分不分手应该是和我无关的,甚至与我对他的感觉也丝毫没有任何关联。
有的人,终极一生,只为博得个蜗角虚名,蝇头微利。很不幸的,我恰恰就是这一类人。爱情于我,始终是束缚住功名的一个桎梏。以理性的态度看待它,因为相较于功名而言,爱情则更为虚无缥缈,变幻莫测。浮云之于流水,同样难以操控,正像爱情同名利的区别一样。江海不择细流,即使一滴水也会有它的流处,日子久了也能够水滴石穿。想要抓住一滴水,在江河湖海中是轻而易举的事。只要随身带好器具,做好迎接机遇的准备,接住一滴水还是比较容易的。我想,这就是我眼里的名利。
爱情二字则如行云一般,前一秒霞光万道,下一秒就已电闪雷鸣,不必用任何器物盛载,也没有任何物体有足够力量能够承载。镜花水月四字之所以能够与爱情相媲美,不只因为它们的美丽。镜中花、水中月,如浮光掠影,究竟是得还是失,并不在于这四字的实在意义。你可以说自己触碰不到;但如果在镜中观赏百花盛开、在水中望见一轮明月,谁能否认它在视觉上造成的冲击力呢?既然能够看见,又何来寻不到呢?爱情重视的是结果还是过程,是在于你在乎的是“不可及”还是“可望”。
我比较看重成功的概率,如果都能得到的话,名利握在手里面,其稳定性恰好比爱情略胜一筹。所以,我选择比较好把握的。你可以说我现实,也可以说我懒惰,不愿做付出却没有回报的事情。同过程相比,我更加重视结局。
第七日
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说,今天是极其快乐的。
我无法很好地证明快乐的定义是什么,对于简单的人来说,收到压岁钱就是快乐的;对晚上给她打电话的我来说,听到她快乐的语调,那一瞬间,我很快乐。
我不想把写作上的烦躁体现在这里面。原以为自己可以闹中取静,但实际上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力量。
到底是怎样一种东西让我异常烦躁呢,躁动的灵魂,若隐若现的不安情绪,分离肢解后的我的心里笑出了酒窝。
我依然故我,在老旧得发了霉的空屋里抱着残垣断壁一样的回忆。梦呓从荒凉的心房里传来,重复着无数遍的噩梦一辈子也挥之不去。这种状态,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同情的。即使真是这个样子,像蝼蚁一样饱受命运的风刀霜剑摧残,又如之何?
他的她依然在这样寒冷的冬日里带给我不一般的温暖,让我用她的关爱去堵住这间房子的缝隙。她的他带给我的,也不是罅隙中的阴霾。
爱与痛的交接点,是五味杂陈。
第八日
他们,终于在我的默默祝福中,分手了。我不知道怎样才算是幸福的,如果分手能带给彼此快乐,那就分手吧。
放假回来,我像往常一样回到宿舍,她的口中又出现了另外一个男生的姓名,一个陌生的新名字。我不敢问她这个人是不是她的新男友,不敢告诉她我比她更心痛。
失落就在答案的等待中蔓延。
我借口自己不舒服,再一次逃月兑了。
毒辣的阳光让我晕眩地在迷蒙之中拷问自己的灵魂:我到底,是为什么逃月兑呢?是害怕面对他们的分手,面对与我无关的事情;还是害怕得知他们无法复合,害怕他们彼此得不到幸福,害怕自己连聆听他**的资格都被劫掠了?
这样的我一个人躲在嘈杂的角落,好像生活在四度空间中,没有一个人是我所熟识的。我很清楚自己长久以来一直渴望的隐匿在这里可以永远的实现,没有任何人的任意一个、甚至是不经意的眼光是投向我的。像是包裹着一层重重的铠甲,我独自啜饮着我的忧伤。
在快餐店,甚至连服务员都忽视了不被注意的我,除了街灯笼罩着的音乐,充斥着乡愁的味道。巧合的是,飘荡在我耳边的正是水木年华的《在他乡》,正适合送给我这样的一个来自远方的旅人。毫无归属感的我像孤魂野鬼那样东游西荡,寻觅着不知该怎样找寻的东西,走着每天都重复着走着的陌生的小路。霓虹灯下,我看不到前路,不知自己该往左还是往右。事实上往左还是往右都是毫无区别的,到了最后我还是得和平常一样回到现实中去。
第九日
今天,我听了安七炫和吴建豪的《127日》:“127日的分手就有127颗心在痛。”我仔细品味着这里面的歌词。透过电话,我知道他的心里还放不下她。该怎么做呢?让自己所爱的人得到幸福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他们都是我所爱的人啊。
在一句“我对你已经没感觉了”后,她甩了他。那个令我曾经心动、曾经颤抖失眠的男人就这样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我没有劝他们复合,因为爱情中总会有人受伤、有人孤寂、有人落魄。我知道爱情是互相的,我无法劝她改变新意,也不知道眼前她的新欢到底比他强在哪里。
我透过玻璃镜片,看见了眼前的这个男人。一个比他矮、长相同他相比各有所长的男人。我也很快就对眼前的这个人产生了好感,因为,我喜欢她,她的每一个男友我都相信会带给她幸福的。
我不觉得自己很傻,总是在放纵自己去追逐别人的幸福。也同样不觉得自己有多么聪明,顽固的我总是被她残留下来的脚印弄得满身伤痕。
终于,踩踏了别人的幸福之后,我们都笑了。谁又能怪谁残忍呢?
下一章的主角,一个跟《十二星宫》二稿大有关联;另一个是平常家庭的孩子,女友花了一两千给他买生日礼物,男生吹牛说是自己买的,他家长因为嫌弃女孩儿是农村人弄得俩人分手。这是一个跟本文完全无关的话题,故事是听认识他却不熟的朋友讲的,因为说得很含糊,不涉及到**问题。希传的只是自己的随笔,尤其这是两个人的事情,不想对别人有过多评价,各人有各人的理由,反正这样人我觉得有点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