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迈:
厨房里有小米粥和馒头,吃时用微波炉热一热;冰箱里有水果、牛女乃、咸菜。我去上班了,中午十一点前去杂志社找我,我带你去见苏民生。
爱你的离离
早上出门前,我给小迈留了这张纸条。是的,我准备让最爱我的女人见见我最爱的男人,只是我还没有想好如何在他们之间做介绍。自从上次在酒吧不辞而别后,我再没有了在他面前泰然处之的勇气;我欠他的实在太多。伤害我的是他母亲,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宋离!”,一个消失了久远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猛然回头。没错!拥有这样阳光面孔的主人只能是陈言,如果不是这太过熟悉的明媚,我很难相信眼前这个西装革履、手提公文包的人就是他。
恍然间,我似乎看到了那个初秋的午后,对校园还没有熟悉的我散步到了篮球场,我伸出脚拦住了滚过来的球;一个白衣白裤的男子向我跑来。
“谢谢!”他伸出双手来接球。
我抬起头把球递给他,眼睛被刺得酸痛;光源不是太阳,而是他笑容中无可挑剔的纯净。如果不是那样的家庭,如果不是苏民生,我想我会欣赏这样的明朗。
“不客气!”我对他微笑。
与他对视的一瞬,他的脸突然变红,局促不安起来,我转身要走,他冲我喊了一句:“同学,你真美好!”
“美好?哈哈!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有人这样夸人!”我笑出了声,“你也很美好!再见。”
眼前,陈言向我走来,依然耀眼,只是瞳孔中增添了几分阴霾,而这罪魁祸首是我。
“好久不见!公司派我到这边来谈一项生意,时间很充沛,正想谈完后找你和小迈聚一聚呢,没想到在这儿遇到了你!怎么样?过得好好么?”他关心的眼神如激光一样扫射着我的脸。
“还行,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吧。”
“改天好吗?我赶时间,你给我留个电话吧,我办完事就去找你们。”他借了我的手机,按下他的号码打了过去。“你手机上呼出电话的第一个号码就是我的,我先走了,改天见!”
我翻出他的号码,编辑后储存下来,走进了杂志社。
这个月的稿件差不多都基本到位,这几天在这儿也无非是溜溜网、喝喝咖啡、聊聊天;而每个月的这几天我只是在耳朵里塞上音乐,创作自己的东西;从不参与任何话题,亦不发表什么意见。总编不止一次的关照我:小宋,月中这段时间你可以在家里创作,如果你的栏目弄完了,就适当的放松一下。不用这么拼命,身体重要!很难想象我这种不谙世事的性格可以成为总编面前的“红人”,但事实上的确如此。
刚来的时候,他们明一句,暗一句的说我“假清高,摆架子,自以为有几分姿色……”;并且曾经那样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的排挤过我。估计到后来他们自己也折腾累了,现在我看到的面孔只有微笑,听到得最多的是“你好!”,“早上好!”。这千篇一律的面孔很难让我记清他们的姓名,更不会记得当初的孰是孰非。
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生存之道,而杂志社这个地方,通常都是实力胜出。你可以倚仗资格老危言耸听,也可以拉拢关系、虚张声势,甚至可以把自己的薪水全部抛在领导的饭桌上,同样可以围绕别人转圈、只说甜得发腻的词句……只要上面截稿时能够交得出你所负责的栏目匠心独具的策划,并使得自己这个栏目的读者群永远高居榜首;那么,一切的不解与嘲讽都会不功自破。
他们曾如此“善待”我。挑唆总编,将我所负责的栏目一换再换。初来乍道,每一次被总编叫到办公室时,就知道,又要换了。我就像一个女乃妈一样,将每个刚刚能够断女乃的婴儿送出去,它们的下场如何,我无法合理想象。但我仍很高兴,因为每一次被总编召见,就意味着我的栏目又得到了认可。
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我就不仅仅停留在策划的阶段;我向杂志社申请了一个版块,发自己的文章以及对能够上该栏目的文章做特色分析。我所负责栏目的读者群一直呈上升趋势,杂志销量大好;读者对我很是拥戴。许多读者给总编发了e-mail,希望能把我负责的栏目扩大。
年终时,我分到了一个极厚的红包,说是对我出色工作的肯定与鼓励。总编又召见了我,读者的意见杂志社考虑了好久,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栏目是不能扩大的,那样正本杂志的比例会失调。最后决定让我挑一个栏目,今后将固定;此外,我们的杂志将改成半月刊,内容、容量都不变。下半月的那本分刊由我来负责,要求是这本杂志的每期都要有我的小说连载,而我的工资将是从前的四倍。
栏目我选了“都市男女”,接受了连载小说的任务,拒绝了做另一本杂志的总编。我对总编说,我这个人散漫惯了,领导的事情,我做不来。
当时负责“都市男女”的是总编的地下情人,杂志社里几乎所有人都把她捧上云端,平时最爱兴风作浪的也是她;想来她也是个心思缜密的人,否则不会在我频繁的更换栏目的情形下仍会洞悉出我的最爱。我只是暗自为总编捏一把汗,优柔寡断的男人注定会被无理取闹的女人纠缠。
如今,物是人非,我虽不是总编,但各个方面几乎都与总编有了同样的待遇,可这一切对我来说只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多少年来,我完美的家庭生活只能在纸面上勾勒,我忠贞不渝的恋情只可远观、只能烂在心里,只待用黑色的墨水让它流芳百世。所以,我只能拼命的写,直到沤出了血。我的完美生活只赖这些平时的句子、华美的辞藻。
读者们对我的文字评价最常用的词是“凄艳”,当他们知道我的年龄时都极为吃惊,之后会问我经常看什么书,喜欢什么类型的电影……我对他们说:书可以扩大你的信息,电影可以慰籍心灵、陶冶情操,但文字是经历、是生活,是你独特的见解和风格;一旦成型,便是你的专利。
有一个署名为“远走他乡”的读者,他把我所有发表过的文章放在自己做的一个网站里,上传了精美的图片,配马修连恩的音乐,形成集子;最喜欢那曲“布列瑟农”,每次打开,都让它循环往复。仔细一看,每篇文章后面都有一个小评论。500——1000字,虽不专业,却直指我心。
他不同于一般读者,总是对我的文字褒贬不一,有自己的见地;而不象其它读者只用赞赏的眼光去看我的文章,以为发于纸媒的东西一定无可挑剔。
他所批评的东西正是我自己也不甚满意,却不知如何着手去改动的地方。将自己曾经的文章再拿过来看,恍惚间有了灵感,改过后,对着文章会心微笑。
他说他是华侨,在国外极少有这本杂志,这些都是他妹妹在国内成批邮过去的;他说这些文字都是自己一点点打上去的……
聊得久了,发现他是可以直接洞悉我灵魂的人,再熟悉的朋友也未必能达到这个境界;包括小迈,包括民生。
我用QQ加了他,只聊精神层面的东西,他像一个忘年的朋友那样给我意见,对我叮嘱;而我缄口不提的事情,他从不发问。当思维混沌时,我就会打开QQ给他留言,大多数时间他是不在的。
连载写得很顺手,进行得如火如荼。故事大体都以我和民生为雏形,配以不同的剧情,在我的自编自导下上演。过程总是精美绝伦,刻骨铭心;情到深处,我会无法自拔。这就是我为何总是把写作地点订在杂志社,清醒时,我会先写出令人破涕为笑的结局。我期盼着、也预言着,我和苏民生的爱情一定会置之死地而后生。
十点的时候,小迈就给我发了信息:我在XX路的天桥下等你,反正你也顺道,过来找我吧。我在看一个人画画,怎么会有这么帅的人呢!嘻嘻……
她说的那个天桥就是民生常去画画的天桥,而她说的那个帅男,我相信,除了民生,也不会有第二个人。
我来到那个天桥下面,看见小迈和一群高中生围在那里看;走到距小迈约50米远时,她还是没有发觉。她的眼神在画和画画的人之间游移,目光中射出的是我从未见过的温婉。我知道,是自己太爱民生了,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觉;是我太熟识小迈了,才从没注意过她看别人时的眼睛。我没有走过去,就在旁边看着、笑着,小迈已经对民生有这样好的第一印象,还需我多说什么呢?
如果,我能够一直冷静的站在这“圈外”观看,那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