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七选择土匪这个职业并非一时冲动,事实上他血管里流淌着的就是土匪的血液。
追根溯源,阿七的太爷爷曾经是湘桂一带有名的土匪,阿七的爷爷也子承父业,并且将祖业发扬光大,在十万大山里收拢了一伙人,做了土匪头。阿七的父亲童年时就跟了阿七的爷爷作了土匪,并且在当地小有名气,有“绿林神童”之誉,要不是解放军进军湘桂黔川山区巢匪,他父亲该是土匪中的大头领了。阿七在家时,他父亲常说他匪气重,如果还兴作土匪,他阿七现在怕也是湘桂一带山区响当当的人物了呢。
阿七的爹还在随阿七的爷爷在山里当土匪时就和阿七娘好上了。当时阿七爹带了几个土匪在一条大路上剪径,干了一票大买卖,杀死了一家地主老财,弄了一大车金银细软。阿七娘就是那地主老财家的丫环。阿七爹带人灭口时发现了阿七娘。阿七爹看着阿七娘,感觉心里麻麻的,他也不知道那是一见钟情,只是觉得这女娃不能杀,杀了可惜,就留下带上了山。而阿七娘竟也被阿七爹那雄武的英雄气所征服,竟没有丝毫反抗,心甘情愿地随了上山。
一年后,阿七爷爷作主,就让阿七爹和阿七娘成了亲。那时,阿七爹才十三岁,阿七娘十二岁。
土匪窝里不搞计划生育,土匪的希望是生得越多越好,那样才能使队伍越来越壮大。因此,阿七娘十五岁就生了阿七的大哥,以后每两年生一个,生到老三时,阿七一家被解放军抓了。
按政策,本来阿七的爹该被处决,但阿七爹平时杀的大都是欺压百姓的地主老财,况且,被俘后他有立功表现,于是,被判了十年刑后又放了出来。阿七娘因为是被土匪劫持的,而且是被地主老财剥削的劳苦大众一列,自然被解放军“解救”了出来。政府让他改嫁一个成份好的男人,可她不愿意,坚持守着等阿七爹刑满释放回来,重新过小日子。
阿七爹娘不作土匪了,可娃还是照生。到了公元一九七四年,也就是阿七娘四十大寿的那年,在全国人民勒紧裤带的扎扎声中,阿七隆重降生。自此,阿七娘前后生了七个娃后,生产任务宣告圆满完成。
山里日子本就难过,阿七一家张开着九张嘴,自然成了填不满的大窟窿。一家人的肚子几乎天天都有一半以上空着。阿七兄弟个个骨凌精瘦。阿七瘦则瘦,长得却极为俊秀,一眼看过去,竟然还有几份姑娘相。但他的身体里流着土匪的血,骨子里有着极重的匪气。
阿七二十岁的时候,已经到了九十年代,外面人们的日子都好过多了,但山里人却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人们还会时不时为了几筐地瓜几个南瓜干上一仗。
那天夜里,阿七由于晚上能吃的东西实在太少,肚子饿得受不了,就悄悄模到别人地里去偷地瓜。没想到那人家对地瓜看得特紧,夜里还有人守着。见有人来偷,守瓜人持了棒子冲出来就打。阿七虽然饿得乏力,但他自小就跟爹学了武术,况且天生匪骨,没两下,看瓜人的棒子就到了他手里,他一棒将那守瓜人打倒在地,撒腿就跑。
阿七跑回家后,把事情告诉了爹娘。爹娘都吓得不轻,忙问他把那人打得怎么样了。阿七也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当时急昏了头,下手很重的。爹就说,看来麻烦大了,阿七这虎崽子的手劲,现在我也顶不住了,那人不死也会落个残废,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赶快出去躲躲,要是被抓住就没命了。
阿七接过娘收拾的包裹,拜别爹娘,跑到离家几百里外的火车站,爬上一辆货车,稀里糊涂地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阿七在家也听人说过城里的日子很精彩,在他心目中,城市就是天堂。他踌躇满志,决心凭自己的双手干一番大事业。没想到,城市终究是别人的城市,阿七最终只能流落为匪。
阿七上了云山,在半山腰里选了一处洞穴作自己的根据地。
这是一个天然的岩洞,在外面如果不细心还真看不出有个山洞,但里面却别有洞天。洞口周围都是坚硬的岩石,从洞口垂直下去三米多,就是开阔地,里面竟然有石床、石桌、石凳,俨然是个居家过日子的所在。洞一直往里延伸,在山那边有个出口。出口隐藏在树丛中,不知道的人绝难发现。
阿七将洞里收拾收拾,又砍了些松枝晒干作松明子照明,就在洞里住下了。
既然当了土匪,就要抢劫。这云山虽然也不时有人上来,但终究不如在老家的大山里抢劫那么方便。
进城抢劫吧。阿七想,呆在山里只能饿死,既然当土匪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于是,阿七采摘了些野果子填充肚子后,带着一把偷来的解腕尖刀,趁着夜色下山,进城去抢劫。
阿七来到江滨路。他知道每天晚上会有不少人来这里散步,而且大多是情侣,是抢劫的好地方。
他在江滨路上来回游荡了两圈,找准了两对情侣作目标。然后就守在一棵榕树下,等待时机动手。这时候正是晚上八点多钟,来往的人多,他得等到十点钟光景,待人走得差不多时才能动手。
第一次出来抢劫让阿七十分亢奋。阿七身子里流淌着土匪的血,他心底里有一种为匪的渴望,希望过那种充满刺激、充满挑战的生活。现在终于当土匪了,终于可以主宰自己主宰别人的命运了。阿七感觉到从未有过的兴奋。
时间过得极慢。阿七蹲在榕树下,看着一条条穿着丝袜和果着的腿从眼前晃过。这时候他看这些腿的感觉与早两天在步行街看时完全不同。现在他心里充满着主宰者的激动与自豪,他相信只要自己乐意,随时可以让这些漂亮的、丑陋的腿离开上面那个躯壳。我是云山上的大王,我主宰着这个城市,主宰着这个城里每一个人的命运。阿七这样想着时就觉得豪情满怀,不能自己。
当江对面的大钟敲响二十二下的时候,阿七感觉自己已经等了几百年。
最后一下钟声响过,阿七忽然一跃而起,朝着离榕树只有一箭之地的一对情侣扑了过去。
那对情侣正沉浸在物我两忘的境地,那男的忽然感觉背后冷嗖嗖的,一个尖硬的东西顶在了自己的腰上,紧接着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不准讲话,否则老子一刀捅进去。赶快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迟一点就别怪老子不客气!”
那男的五十来岁,女的却只有二、三十岁模样。一听阿七的话,男人吓得一动不敢动,一边哆索着说:“别,别,别扎,我身上的东西全,全给你。”一边颤抖着翻口袋往外掏钱。女的则吓得花容失色,想叫又不敢发声,只好憋在那里瑟瑟发抖。
阿七一把抢过两人手里的东西,往袋里一塞,然后命令两人不得回着张望,忽然一转身,轻巧地消失在夜色中。待那两人回过神来,颤抖着回头张望时,背后哪还有什么踪影!
阿七找了处没人的地方清点了一下自己的战利品,没想到竟然有一千二百多块现金,还有一条金项链、一男一女两块手表,一张信用卡。
首战告捷,大丰收!阿七压抑着满心的喜悦,兴高采烈地班师回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