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阿七与阿紫在云山上,白天隐入山洞,夜里在山林里四处闲逛,过得比神仙还惬意。
阿七生来是土匪命,一进入山林,就如猛虎入林、蛟龙出海,自在得很。更让他感觉快乐的,是身边有阿紫陪着。阿紫是阿七长这么大见到的最好看的女人,阿七一见钟情,喜爱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要是放在前些日子,阿七落魄街头的时候,他想都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像现在这样,随时可以搂着抱着这个美得让人心疼的女人。阿七血管里流着土匪的血,如大多数土匪一样,他迷信山神,觉得一切都是山神给安排好了的。山神想让他阿七当土匪,就让他背井离乡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然后跑到云山上来落草;山神见他太寂寞,就帮他实现了抢他喜爱的女人阿紫来做婆娘的愿望。阿七想着想着,又在心里对山神爷多生了几份感激,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跪倒在地,对着远方就拜,把阿紫吓了一大跳。
你这个笨脑袋,真的是个榆木疙瘩!我俩的事,跟山神有什么关系呀。阿紫不迷信,自然就不会相信山神,但她也不跟阿七拗。经过这些天的接触,她越来越爱眼前这个憨憨的男人了。她在心里暗暗地说,这辈子,就跟定这个男人了。如果说开始时阿紫愿意随阿七落草为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觉得好玩,现在她却是因为爱上了这个憨憨的男人,她愿意跟了他四处漂泊,哪怕过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
天快黑的时候,阿七和阿紫坐在洞里的石桌旁吃晚饭。现在他们开始在洞里生火做饭了。因为阿紫觉得吃太多生冷食物肠胃有些不适,阿七就跑到山下买了一套炊具,又用石头在山洞里垒了一个灶,小两口就开始了真正的住家生活。
紫妹,多吃点,鱼最有营养。阿七知道阿紫最爱吃鱼,她曾经告诉阿七,她的皮肤这么白这么女敕,就是因为小时候长在河边,吃鱼多。要不是亲耳听见,您不可能相信阿七这样乐于杀人放火的土匪会有这么温柔的一面。阿七心里爱阿紫爱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不断地给阿紫换名字。先是阿紫,后又叫成小紫,再后来干脆叫紫,但怎么着都感觉没办法把他心里对阿紫的疼爱表达出来。现在,他干脆叫她紫妹。
七哥也吃。阿紫夹了一筷鱼送到阿七嘴里,满脸春色地说。现在阿紫也不再叫阿七作阿七了,而是叫他七哥。她喜欢他笨头笨脑的样子,可爱而且有安全感。阿七也喜欢听阿紫叫他七哥,觉得这就像他叫她紫妹一样,是因为爱。
两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地吃着,这一顿饭就吃了好大一晌。等他们吃完的时候,天已经墨黑了。
阿七和阿紫并排站在山头上,望着山下灯火辉煌的城市。这时候已经进入深夜,正是城里人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山下的小城在通明的灯火里呈现出朦胧的美。城市主干道两边排列整齐的大功率路灯,显示出两纵三横的城市道路。一些大的建筑楼面上的霓虹灯在清静的夜里闪烁着。国贸大厦楼顶的探照灯斜斜地直指天空,在深邃的夜空里扫荡着,把厚重的夜幕划开一道白碜碜的口子,马上又愈合了,恢复了原样。这时候的小城已经没有了白天的喧嚣,并不宽敞的街道也显得空旷了许多,偶尔驶过的车辆,在寂静的夜里发出轰隆隆的响声。
与城里的明亮相比,云山上是另外一个世界。夜色里,云山朦朦胧胧,只能看见一个黑黝黝的轮廓。站在山头,放眼山下,看不见具体的树,只见一片墨黑的山林在眼前蛰伏着。山风微微吹起,山林里树叶兴奋地舞动起来。树叶相互撞击,发出沙沙的声音。山风由远及近,从山脚下往上徐徐而来,这偌大的山野里千万片树叶翻飞舞动,相互碰撞,发出的天籁之音如潮水涌起,由远处缓缓推来,一波未息,一波又起。
阿七找了块大石头,让阿紫坐下,自己也坐在她身边,伸出手轻轻揽着她的腰,说,紫妹,你听,好像是下雨的声音。
阿紫将头倚在阿七的肩上,说,嗯,七哥说像下雨的声音也对。不过,我觉得更像海涛的声音呢。阿七出生在大山,进城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从来没有见过海,连海涛是什么都不知道,自然想不到这林涛就像海涛了。
有月亮!阿紫忽然兴奋地说。阿七抬起头,果然看见远天挂着个圆圆的月亮。那月亮如水洗过般清澈,在白云缕缕的天空上无声地笑着。这皎洁的月亮旁边,竟然有一颗星,一颗白亮白亮的星星。天空上除了这颗星星,再也看不见别的星光,这颗星也就成了天顶的月娘惟一的陪衬了。
小时候女乃女乃告诉我,对着月亮娘娘许个愿,什么愿望都会实现的。紫妹,我们也许个愿吧。阿七说着,就双手一合,遥望着月亮喃喃自语起来。阿紫见状,也连忙跟着合起双掌,心里默念起来。
过了几天的神仙日子,眼看着存货又要用光了,阿七决定进城去捞一票。阿紫缠着要一起去,理由很简单,现在她是阿七的老婆,是个土匪婆子。土匪婆子不打劫,还叫什么土匪婆子?阿七想想也是,就只好同意了。
阿紫挽着阿七的手,走在小城的街道上。
这时候的阿紫打扮得很特别:一件蓝紫色上衣,一件深色长裤,头上戴着一顶宽边帽,一压下来就可以把半个脸遮住,戴一付大号淡蓝色墨镜。这是阿土和阿紫经过反复研究决定的一套行头。因为阿紫在这个城市呆了好几年,而且是在饭店,像她这样能让人看了留下深刻印象的女人,走到哪都会有人认识,所以,必须乔装打扮。
对于如何乔装这件事,阿七和阿紫还是有些不同意见。阿紫对自己第一次参与抢劫感到异常兴奋,认为自己应该装扮得酷一点、潇洒一点,那样才像一个大盗的样子。她觉得自己应该披一件斗蓬,像佐罗一样,而且斗蓬上还得绣上一朵紫色的玫瑰。她想把自己设计成紫玫瑰大侠,还要制作一些紫玫瑰的发针,每次抢劫完了,就丢下一枚紫色玫瑰状的发针。那样,紫玫瑰大侠的声名很快就可以传遍全城了。阿紫很想做知名的大侠,其实她的骨子里也有着浓重的匪气,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思想观念的影响,她的匪气被压抑住了。现在,阿紫成了土匪婆子,她的匪气也就被激发了出来。
阿七的想法就要简单得多。他是土匪世家,在他的观念里,土匪就是打家劫舍,在刀口上过日子。当土匪总得在暗处的,不应该太张扬。他对阿紫的想法不以为然,觉得她把当土匪也弄得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不可思议。但他深爱着这个女人,她有什么愿望,他都愿意帮她实现。当然,现在一下子要制出紫玫瑰的发针也不容易,所以,阿七说服阿紫接受他的意见,先把自己打扮得既方便抢劫又不会被认识的人识破,以后再慢慢做其他的。
于是,阿紫有了现在这身打扮。
阿紫挽着阿七的胳膊,在繁华的大街上走着。他们两人一个玉树临风,一个婀娜多姿,所到之处,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眼光。阿七虽然从大山里来,身上匪气浓郁,但自从有了阿紫,他就有了大变样。阿紫是个有品味的女人,在她的精心改造下,阿七只要不开口说话,没有人会知道他是从遥远大山里出来的。这时候,阿七一身毕挺的西装,和阿紫走在一起,正是一对天造地设的璧人,引得路人纷纷注目。
他们在街上转悠了老半天,竟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事实上,他们并非没有找到目标,只不过是对目标的判定产生了分歧,因此久久未能下手。阿七认为猎物符合他们抢的条件,但阿紫却有不同观点,意见不一致,只好放过。他们的宗旨是,宁可放过一千,不能错抢一个。
那一个是了!阿七轻叫了一声。前面堂皇大酒店门口驶来一辆小车,车上下来两个黑衣人,紧接着走下一个披着西装的人。那人下车后,两个黑衣人一前一后地把穿西装的人夹在中间,快速往酒店里走。
那人一定可以抢了。阿七低声说。
这回我们的意见一致。只是有两个黑衣人,比较难办。阿紫看那人的派头,心想不是黑社会的就是贪官。哪有清官带保镖的?这样的人抢了绝不会错。可是,她毕竟是第一次参与抢劫,担心那两个黑衣人难对付。
那就抢定他了。阿七喜欢刺激些,再刺激些。他的匪气这时候在体内风起云涌,如万马奔腾,使他豪气干云,那两个黑衣人已经根本不放在眼里了。
按计划行动。阿七和阿紫紧急策划了一下抢劫方案,两人伸出右手一对掌,迅速分开,分头进入酒店,开始实施抢劫。
刚才那位先生住哪间房?阿紫款款走到总台,把手里的坤包往台上一放,问服务员。
808房。服务员看了眼阿紫,表情意味深长地回答。这样的事情,也许服务员已经见识得多了。
阿紫进入电梯,阿七进入另一间电梯。两间电梯缓缓往8楼升。
阿紫走出电梯,阿七按住开关键,让电梯停在8楼,而且不让门打开。
阿紫见楼道里空无一人,轻轻敲了敲电梯门。阿七迅速戴上一直叠在袋子里的鸭舌帽,闪出来靠墙向808房靠近。
阿紫轻轻扭动着丰满的臀部,缓缓走近808,按响门铃。
一个黑衣人把门打开一条缝,见阿紫站在门口,恶狠狠地说,走开,这里不要!阿紫轻轻一扬手,黑衣人话还没落音,就软软地往地上滑去。阿七迅速冲出,一把挟住黑衣人,拉到走廊的地上。
谁呀?见黑衣人人没了声音,另一个黑衣人走了出来,见一个漂亮的女人站在门口,刚咦了一声,就在阿紫的一挥手间软软地倒下了。阿七这回不再管他,而是从袋子里掏出仿真玩具手枪,冲入房内。
穿西装的人可能感觉到情况不妙,正准备把手伸入衣服内,却见黑黝黝的枪口已经对准了自己,只好乖乖地摊开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