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被告席上的宋子剑没有准备任何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资料,宋家律师楼高手如云,他也没有找个助理律师帮自己打官司,谁都看得出来宋子剑绝对处于劣势,想打赢这场官司恐怕很难。
然而,宋子剑开口为自己辩护的第一句话更是语出惊人,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得非常清楚:“我的妻子莳萝和山城晚报总编威哥以及在城南发现的女尸都是我宋子剑害的,现在还躺在医院中昏迷不醒的苏珊和刚才你们看到的亚龙也是我造成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宋子剑语音低沉嘶哑,满面凄惨之色,可在场的上千人全都听得明明白白。所有的人听了宋子剑的这句话都是一愣,就连台上坐着的几位审判员也是大惑不解,他们审理过无数场官司,还是第一次见到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人先把所有的罪名揽到自己身上,而台下的上千名听证者都以为宋子剑疯了,大家都认为他的这句话已经把自己的小命儿交代了,看来这场官司宋子剑不用再打下去了。
短暂的***动过后,宋子剑又说话了,他提高了声音,情绪也明显激动起来。
“尊敬的审判长,尊敬的陪审员,在座的受难家属以及所有前来听证的朋友们,相信你们听到我的话会感到吃惊,感到迷惑甚至不可思议,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今天在这里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
场内又是一片唏嘘声,宋子剑稍微顿了顿接着说:“所有的罪恶都是由我的妻子莳萝被杀而起,虽然我并没有亲手杀死我的妻子,但是她是因为我的原因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因为我的妻子的失踪,引发了威哥被害,城南女尸凶杀以及苏珊和亚龙的悲剧,这些人跟我的妻子遭遇一样,虽然不是宋子剑亲手所为,但他们所受到的不同程度的伤害都是因宋子剑受到连累,所以,我说这些人都是被我害的一点也不为过,宋子剑为此心情非常沉痛,更为几位受难者深表歉意和悲哀!”
宋子剑这段话让大家恍然大悟,原来他绕了个圈子仍是在为自己月兑罪,公诉员对此提出了疑问,法庭上的辩论正式开始。
代表死难者家属的公诉员慷慨陈词,摆出了专案组在侦破阶段收集到的证据,以及宋子剑在接受公安人员和检察院讯问时拒不回答的态度。
因此此次公审涉及的案情复杂,为了一项项证实宋子剑有罪与否,审判长要求从莳萝被杀案开始对质,说清楚一桩再接着往下进行。公诉员当场质问宋子剑,莳萝离家出走的当天夜里人在哪里,有谁可以作证他没有在枫林小屋出现过,莳萝被杀之后作为被害人的丈夫,宋子剑没有积极配合公安人员破案,而是带着可能成为破案重要证据的死者的遗物隐藏起来,公诉员让宋子剑解释他这样做到底出于何种目的?
在场的人听了公诉员对宋子剑的质问后,大多认为宋子剑是杀妻潜逃,因为在此之前宋子剑对这个问题没有任何解释,专案组和检察院都把他的缄口不语视为默认。
宋子剑没有正面回答公诉员的提问,而是低头沉默半晌,然后抬起头来长叹一声说道:“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信不信鬼,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以前我是不相信鬼的,可在经历了我的妻子莳萝被害后尸体莫名失踪这件事之后,我改变了自己以往的看法,因为我觉得这个世上还是有鬼存在的!”
这句话一出口,全场哗然,审判长接连敲了几下惊堂木,哄乱的会场才渐渐静了下来,宋子剑接着往下说,他下面说出的话却更不着边儿了。
“我清楚地记得在跟我的妻子莳萝争吵之后,她收拾自己的东西准备离家出走,当时我没有阻拦,还在她临出门的时候因为自己的愤怒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我说让她去见鬼,结果她真的见鬼去了,那个鬼不但迷惑了她的心智,还要把她打入十八层地狱,让她永世不得翻身!”
这次人们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大家紧张得快要窒息了!会上内上千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宋子剑,静静地等着他说下去。
站在被告席上的宋子剑习惯性地双手平伸整了整身上的囚衣,就像是在整理自己律师服的衣领一样,他的这个动作让所有的人忘记了他是一个杀人嫌疑犯,而把他看成了以前那个在法庭挥洒自如的名牌律师宋子剑!
宋子剑用手轻轻地拂了一下胸前的囚衣,继续道:“有件事我必须在这里说清楚,在我和妻子闹翻之前的当天傍晚,我曾经去过城东郊的枫林小屋,因为那天是我和莳萝结婚两周年的纪念日,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去那里做一件事,就是把莳萝平时在枫林小屋里留下的东西全部整理一遍。但是,请审判长和审判员注意,我是在莳萝出事前去的枫林小屋,在她离家出走之后我一直呆在家里没有出门!”
这时候审判长说话了,“宋子剑,你说自己在莳萝被害的时候在家里没有出门,可有什么人给你作证吗?”
问题的关键出现了,宋子剑如果能够证明自己不在杀人现场,案子就会出现转折,可是在专案组和检察院先后两次讯问的时候,宋子剑都没有拿出证据来,现在他又该如何作答呢?
没想到宋子剑很爽快地回答:“确实没有人可以证明我一直在家没有出门!”
审判长继续问道:“那么,就是说你无法排除自己在杀人现场了?”
宋子剑摇了摇头,非常自信地回答道:“有!”
全场在座的人都被搞糊涂了,台上的审判长也有点急了,“宋子剑,既然你有不在杀人现场的证据,怎么不早点儿拿出来?你的证据又在哪里呢?”
宋子剑说了一句话,让台上的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更加生气了,人们都以为宋子剑是在藐视法庭胡搅蛮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