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美,萧公子。你能把它送给小女子吗?…”
感叹过后,郑清韵目光烁烁地盯着萧让说道。她是还没有反应过来萧让作这幅画的目的啊,于是一时心急之下就问出了这句话。这也难怪,谁让这是举世罕见的特殊画作呢?如此好画,还是自己的心上人所作的,也难怪是她会这么激动了。
“这个…抱歉,清韵小姐。这幅画是在下送给归叔公的寿礼,所以…”
萧让当然也听得出来郑清韵的意思,不过,这幅画确实是不能送给郑清韵的,所以开口拒绝道。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郑清韵在听完他的话之后,反而是显得更加开心。——原来她之所以开口跟萧让要这幅画,心里其实也是打着送给郑昱宗的主意的。当然,到时候她会说明,这幅画是萧让所作。她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想让自己的祖父对萧让能有一个好的印像而已。当然,现在萧让自己肯亲自去送,那当然再好不过。
“…萧公子,那…那小女子先告退了…”
郑清韵说着脸色微红地走了。她这是想到萧让有可能和她一样,也是想讨好自己的祖父,以方便日后两人能成就好事。于是,这才会那么费力的作出这么一幅特别的画卷出来。一想到这里,她的脸蛋就像是被火烧着了那样,一下子红到耳根了。
只是,事情真是如此吗?显然不是,所以萧让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轻轻地摇了摇头。唉,这小萝莉,今天晚上恐怕是要失望了。
到了晚上酉时时分,郑氏的大宅开始张灯结彩,来了许多的客人。而这时候的萧氏父子呢?则是站在两人栖身的茅屋一角倦缩着身子说着话。
“…让儿,要不还是为父代你去吧!你刚刚复原,淋了雨可不好…”
原来,此时外面正下着倾盘的大雨呢,于是萧林不放心萧让自己一个人出门了。
“…没事的,爹。孩儿已经全好了,您在家里静待片刻,孩儿很快会回来的…”
萧让早已计划好了一切,如何能因为一场雨就放弃?这个郑氏大宅,他是一刻钟的时间都不愿意待下去了,所以,别说只是下那么一场的小雨,就是下冰雹,他也必须得去。
“那…那好。带上这个吧,爹等你回来。”
萧林看到萧让的意志坚决,于是他也就不再劝了,很快给萧让递过了一样东西说道。
萧让定睛一看,原来正是萧林平时外出摆“字摊”所用的雨笠。这样的雨笠就算是新的,其实也是挡不了多少风雨的,就更别提眼前的这个已经有些破损的了。不过,不管怎么样都好,这都是自己父亲的一片心意,所以他只好在他的帮助下开始穿戴起那一件明显不合身的雨笠。
……
萧氏父子这边在穿戴着雨笠准备出门,那边郑氏大宅的会客厅里正大摆宴席。此时天色已经逐渐昏暗了下来,时间也接近了戌时时分,所有接到郑氏邀请的宾客都已经齐聚了,于是一时间人声沸腾,热闹喧天。
“…爹,我看差不多可以开始了吧?…”
此时坐在会客厅正中央的是一位古稀老者,他的两鬓已白,可双眼炯炯有神,显然还没到糊涂的时候。事实也正是如此,他正是荥阳郑氏第七房的当家人郑昱宗。而他的身边此时正站着向他行礼的中年人则是他的三子郑颉,也就是郑清韵的父亲。
“嗯。让他们上来吧…”
郑昱宗听到郑颉的话,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
他们所说的事,原来正是今晚的重头戏,“选婿”。此时已经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了,合着规则,就应该是各个客人上来给郑昱宗这个寿星祝寿的时候。他们父子二人就是想趁着这样的机会,好好地看看各家的公子,以便把这个未来的女婿、孙女婿给定下来。
此时祝寿并没有固定的仪式,通常都是由晚辈宾客向寿堂行三鞠躬礼,然后有特别寿礼的献上寿礼,无特别寿礼的则说上几句好话,仪式便宣告完毕。可此次,郑昱宗父子目的在于为郑清韵“选婿”,于是把郑清韵也叫到了身边。然后就由郑颉各自询问底下的少年,以便作为对他们的考究。
当然了,说是考究,可实际上也仅仅只是一个表面功夫而已,郑颉一般就是让他们写首诗,然后亲自点评一下。题目不限,文体不限,总之是首诗就可以了。可尽管是这样,这些少年其实也根本没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出一首诗来的,他们吟出来的诗其实都是事前经过“枪手”预先准备好的。这个事情他们各家清楚,郑氏父子更加清楚。想想也是,这些少年小的才六七岁,大的也不过十二三岁,哪可能懂得作什么诗?而且他们大多都是各大世家的子弟,虽然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嫡系,可这背后的影响力也是很大的,所以,他们郑氏父子哪可能真的为难他们?
“…去年一缕风,深藏弄堂中;呼唤未闻响,来去影无踪…郑伯父,这是晚生亲自所作的咏物诗,你觉得怎么样?…”
此时站在郑颉面前说话的少年名叫崔望,是清河崔氏的子弟。而清河崔氏,和荥阳郑氏一样,同为五姓七望①中的一支,权势滔天,比之兰陵萧氏还要强上很多,所以是郑氏父子心中重点考察的对像之一。
“好,好!宁清不亏是清河才俊,此诗不错,着实不错…”
宁清是崔望的表字,他已经年过十三,所以已经有了自己的表字。
郑颉一边说着,一边向着郑昱宗轻轻地点了点头。意思显而易见,那就是他非常满意。郑昱宗呢?看到他的动作,居然也含笑回了一眼。很显然,他们父子都是比较满意的。
可看到这里,估计有人就会有疑问了,不会吧,这首明显的打油诗,他们父子居然还觉得不错?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不怕不识货,最怕货比货。
没有错,崔望的这首诗确实是不成样子,可是正是由于它不成样子,所以郑氏父子才都听出来了,这首诗确实是崔望自己所做的啊。不像其他的少年,都是吟诵“枪手”作出来的诗句,所以这也就难怪他们父子二人为什么会觉得这个崔望不错了。
注释:
①五姓七望:隋唐时代是身份制的社会,世家大族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在所有尊贵的世家大族中有五支最为尊贵。即博陵崔氏(今河北安平县、深县、饶阳、安国等地)、清河崔氏(今河北清河县)、范阳卢氏(今保定市和北京市一带)、陇西李氏(今甘肃省东南部)、赵郡李氏(今河北赵县)、荥阳郑氏(今河南省)、太原王氏。其中李氏与崔氏各有两个郡望。所以称之为五姓七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