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出现在迪斯尼乐园门前,成了最另人羡慕的一家三口,叶琛一身休闲装,阳光帅气,却又不失优雅贵气。
季若兰一袭姜黄色的长裙,恬静随和,长发高高绑起,有人说女人到了二十五岁,皮肤会慢慢开始衰老,可她平时什么也没擦,皮肤仍然细腻紧致,晶莹剔透,这就是所谓的天生丽质吧。
长相可爱的季熙妍也谋杀了不少菲林,那张粉雕玉琢的小脸男女老少通吃,可惜就是冷了点,小男生都不敢上前搭讪,有几个看了她脸红的跑开,惹来某小姑娘一番白眼。
一天下来都玩累了,叶琛将车开往预订好的风云酒店,在那他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惊喜。
而此时M市的机场,一群保全拥护着一名男人走了出来,男人俊美无俦,气宇轩昂,与生俱来的王者气势让人不敢直视,在这种多的是出色之人的地方,那气质仍然出类拔萃,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男人们自惭形秽的别开眼,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完美的男人,这让他们这些同类情何以堪??
女人们趋之若鹜移不开眼,人凭第一次见到如此完美的男人,这比任何一个电视杂志上男星男模还要俊美帅美,一举一动都充满了自信,无疑他是个成功的男人。只有条件到了顶峰的男人,才能如此的有气场,如此的强势,如此的充满了成功男人的魅力。
好像全世界都被他踩在脚下那般,而他则是傲视群雄的枭。
五年了,以前那个冷漠霸气的男人,如今更是蜕变成了个内敛睿智的王者,不错,不折不扣的王者。
如今的他,是整个亚洲的黑道头头,更是亚洲的企业龙头,把握了全亚洲的命脉,脚跺一跺整个亚洲的经济便震上三震,没有人知道他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和汗水,他们只关心他飞的多高,从没有人关心他,飞的累不累。
没错,这个男人就是席择天。
因为极少出现在镜头下,所以那张俊脸不被人熟识,对于外界来说席择天这个名字,充满了神秘及诱惑。
听说他没有结婚,目前还是单身,听说他有洁癖,只碰处-女,而且不会重复使用一个女人,听说五年前他不是这样的,又听说是受了某个女人的打击,所以才变的如此冷漠无情。
女人们都在妒忌那个不知名的女人,她改变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从没有忘记她,因为没忘记才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停留,可以住进这个男人的心里是多么奢侈的事。
当然这些都是传闻,事实与否可能只有当事人清楚,不,恐怕连他也搞不清楚。
“风云酒店”坐进超豪华的加长版劳斯莱斯,席择天慵懒的声音响起。
风云洒店门口,此时围着上百个群众,将停车的去路给堵住了,保全将群众往另一边赶,好让那辆劳斯莱斯开进来。
“发生了什么事?”席择天掏出烟,冷冷的问。
“回少主,那像是有人在求婚。”
求婚?哼,席择天嗤之以鼻,这种小儿把戏在他看来很幼稚,浪费时间和精力。
打火机试了几次没打着,将纯金的火机随手扔在坐椅上“去帮我买个火机”
司机不得已将车停在一边,下车走进附近的便利店。
有些无聊的打开车窗,透过人群可以看到地上用蜡烛摆成的一个很大的心状,里面洒满了娇艳的玫瑰花瓣。不远外的喷泉闪烁着各种颜色的彩灯,两边的喷管喷向中间形成一个心形。风云酒店两边垂下两幅画,是美丽的烟火,画的很逼真,就像烟花在最灿烂的时候被定格,上面染上了些闪粉使之更生动,十分的漂亮。
尤其是画里面的字,让人很感动:一辈子为一双人,仅一个恩宠一生。
蜡烛旁一男子手捧一束红玫瑰,在女人面前单跪了下来,席择天冷笑的讽刺。
“兰儿,嫁给我吧,让我守护你一生一世。”叶琛单跪在季若兰面前,一脸的真诚,眼里染着浓浓的爱意柔情,手里捧着鸽子蛋大小的钻戒,钻戒折磨的璀璨夺目,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
突然来这么一出,季若兰一时没反映过来,上百双的眼睛望着她,有嫉妒有羡慕,甚至还有痴迷与猥琐,无论哪一种都让她浑身不自在。
“兰儿,无论前路多少风雨,我都会不离不弃,我会为你们母女遮风挡雨,给你们安稳的生活。五十年后你白发苍苍,我们依然相依相伴,我还会撑着拐杖,牢着你的手越来马路,在夕阳下的碎花小道散步,嫁给我吧。”叶琛手心在冒汗,紧张的心脏扑通扑通乱跳。
望着叶琛真挚的脸,听着他的话,其实是有心动的,曾经幻想过这样浪漫的场景,除了跪在地上的人不同以外,其它都和想象的一样。
理智告诉她该如何做,可手却迟迟没有伸出。
“嫁给他吧。”
“嫁他吧,嫁他吧。”有人开始催促,为叶琛说话。
“妈咪?”季熙妍抬起头望着发呆的季若兰,难道妈咪不喜欢干爸吗?
季若兰低下头,望着妍儿可爱的脸,其实昨天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心中还是有些犹豫,还在犹豫什么呢,这么好的男到哪去找?
“好”她朝他伸出手,轻笑着点头。
叶琛有些难以置信,她真的答应了,就好像是做梦一样。
“你不为我带戒指吗?”季若兰动了动放在他前面的手。
“带,当然带。”叶琛将连忙点头,将戒指取出套进她纤细的手指。
席择天再冷哼,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之中的,那男人他认识,是叶氏集团的总裁,顶天集团下一个合作伙伴,也是他这次来M市的目的,这样钻石级的黄金单身汉,哪个女人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