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没人性啊没人性,亏了我还把你当成好兄弟。那丫头那么凶,要回来?除非我活腻味了。”沈君从泫然欲泣,心疼得差点厥过去,自己那好几百两银子,能买多少驴马,多少粮食啊,现在只能全当是打了水漂。
莫羲铮看着他在一旁抽抽,也不理他,两人静了片刻,马车转了个弯,又重驶入喧闹的街巷之中。
“沈君从……我找着她了……”莫羲铮的声音太轻,四处纷纷扰扰的人声,几乎将这一句低语掩住。
可沈君从仍是一字不差的听了进去,“她是……”他稍一思索,立刻就有了答案,一拍掌道。“难不成是你当年在南国皇宫里遇到的那个?”
沈君从相当惊讶,这些年莫羲铮一直对那丫头念念不忘,他总以为莫羲铮想要染指南国江山,那个小姑娘,也是众多理由之一。只是没想到,茫茫人海,居然真的让他找到那个丫头了,隔了这么多年,在离南宫这么远的边域之地,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就是她。可是……她已经不记得我了。”莫羲铮眼中有掩不住地失落,他的手掌半握成拳,一下一下缓慢地击打着马车的车壁。
“我也知道,十来年的光阴不容小窥,就连我见她第一眼时,也没有认出她。但相处了这些日子,她仍是没有认出我。沈君从,我果真变了这么多?”
沈君从没有回答,他不知该如何回答。
世人都道他们这些纨绔子弟,好命光鲜,可谁又知道,在这光鲜的外表之下,有多少不为人知的苦难。就算有一日,真正坐上了那个位置,真正的成了人中龙凤,又该是如何的高处不胜寒?
哪一步不是走的举步维艰,如履薄冰;那一事不是办的思来想去,瞻前顾后。
身在其中,谁能不变?谁还能保持少年心性,不被世事沾染了尘埃?这一双手,染满了别人的鲜血,赤彤丹朱,刺目鲜艳,可唯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杀人,总比被杀强。
“你和她提起过那段旧事?”沉寂片刻沈君从问道,不意外的看到莫羲铮黯然神伤的摇摇头。
他咂了咂嘴,随后用很鄙夷的眼光在莫王爷的一张俊脸上打了两个来回。
“莫王爷,不是我说你,可这事真的怨不得人家姑娘,你不说,人家怎么会知道你就是往昔故人?当年若不是我那个色迷心窍不成气的弟弟,寻死觅活地非得看一看南国老儿的后宫妃子是不是像传说之中长得个个如仙女一般,我又怎么会捡到你?”
现在想想与莫羲铮的初次相遇,仍是止不住脊梁骨一阵阵地发寒后怕。他们兄弟两人当年随使臣进南国帝都给皇帝老儿献礼,沈家老二沈君悦,是个色胆包天的家伙,非得吵着要看娘娘,于是沈君从脑袋一热,仗着有几分功夫,就带着他七拐八拐地跑到皇宫之中,可两人谁也没想到却在内宫僻静的角落里发现一个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