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就是被诛仙剑吸走,但是还没有来得及炼化的那些神识,因为还没有抹去梁远的印记,因此,在大道规则下,也被判定为是梁远的神识,所以也被吸进了梁远的小宇宙。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因为梁远并没有发出炼化诛仙剑的仙灵诀。可是梁远的部分神识却是在诛仙剑之内,而诛仙剑并未攻击剑身之中梁远的神识,也并没有抹去梁远神识的印记。所以,大道法则判定为,诛仙剑已经自动认梁远为主。于是,活生生把诛仙剑判给了梁远!
大道法则的判断逻辑是这样子的:如果是梁远在用仙灵诀炼化诛仙剑,在这个过程中,诛仙剑自然是要吸收梁远的真元力和神识的。所以此时诛仙剑之中自然会有梁远的神识,而且诛仙剑也不会绞杀梁远的神识。如果是这样,就不能判定诛仙剑已经认梁远为主。因为还有炼化失败的可能。当炼化失败的时候,诛仙剑依然会绞杀留在诛仙剑之中梁远的神识。
问题是现在梁远没有炼化诛仙剑的举动,诛仙剑里偏偏还有梁远的部分神识,诛仙剑还一副不管不问的态度,随便这神识在里边呆着,也不绞杀,也不抹去印记,这不是诛仙剑自动认梁远为主又是什么呢?而且,诛仙剑已经化作剑光老老实实地在梁远的身体里呆着,这不是认梁远为主,又是什么?
所以,在大道法则看来,种种迹象表明,诛仙剑你小子就是自动认梁远为主了,所以随手就把诛仙剑判给了梁远。
这里边各种乱七八糟的机缘巧合,还真是乱到不行,谁也说不清。但是有一点,就是这诛仙剑倒霉。
大道法则可不是整天啥事都管的,否则之前追杀梁远神识的过程中,梁远的一部分神识就已经在诛仙剑之内了,诛仙剑当时也没有击杀剑身之中梁远的神识,大道法则咋没跳出来把诛仙剑判给梁远呢?因为这种破事并没有触动大道法则。
而梁远结婴,这才是触发大道法则降临的事件。每个人结婴的时候,大道法则都会降临一次。这倒霉孩子诛仙剑偏偏赶上这时候在梁远身体里发呆,再加上种种特殊情况,结果就被大道法则顺便判给了梁远。
至于淳于行,在理论上,他已经是器灵了,或者叫剑灵才更确切。剑灵是剑的一部分,又怎么可能是剑的主人呢?
恰恰相反,因为众多机缘巧合之下,诛仙剑把自己卖给了梁远,顺带着连淳于行这个老道,也算添头卖给了梁远。
淳于行这老道才是真的作茧自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本来是要算计梁远,让梁远替他顶缸,结果,把自己给搭进去了。
梁远这便宜捡得,太狠了,太给力了,太王八蛋了。
但是仔细想想,梁远这便宜捡的真那么容易么?
梁远这也是拿命换的,靠坚强的意志得来的。
如果梁远的意志不够坚定,在诛仙剑追杀神识的过程中,过早放弃,因而早早被诛仙剑吸干神识挂掉的话,那就等不到丹田结婴,那么后边的种种好处和梁远也就无缘了。
所以说,这人啊,没运气不行。但是,你自己不努力,就是机会来了,也会从你身边溜走。机遇只偏爱那些有准备的人。
此间种种变化,这诛仙剑却最是郁闷。这诛仙剑已经是第二次被大道法则给黑了。
上一次是淳于行利用散仙重塑仙体的大道法则,如同狗皮膏药一般硬贴到诛仙剑身上。不经过诛仙剑同意,强行做了诛仙剑的剑灵。
只是这一次的事情,虽然事情本身让诛仙剑很不爽,但是论结果的话,算起来诛仙剑还是赚了。诛仙剑的地盘还是诛仙剑做主,又平白多了个可以使唤的剑灵,没事还可以折磨折磨这个剑灵,诛仙剑一点儿也不亏。
梁远这次就不同了。大道法则大笔一挥,诛仙剑是彻底把自己断送了。从此以后它就和自由自在的日子彻底告别了;从此以后,它自己的地盘它说了也不算了;从此以后,它就得一辈子为梁远扛活卖命了。
这就如同一个美女睡得正香呢,被窝里突然出现了平日里自己最看不上眼的某个猥琐男,并被告知:以后他就是你老公,你就是他媳妇了,而且你都得听他的。这美女心里会是啥感觉?
诛仙剑虽然没有意识,但是身为顶级仙剑,基本的灵性还是有的。在大道法则的法则之光就要落到它头上的时候,诛仙剑彻底怒了!
“妈的,这也太埋汰人了,狗屁大道法则!就这小子这破修为,我能认他为主?!你脑子进水了啊你?!”诛仙剑如果有心有嘴,肯定会这么朝天狂吼,外带朝天竖中指的。
事实上,诛仙剑的反应比这还激烈,比被流氓堵胡同里的烈女(劣女?)还烈!
趁大道法则的法则之光还没有落到身上,诛仙剑本能的反抗直觉之下,直接就给梁远来了一下子。
如果在法则之光落下来之前杀掉梁远,这法则之光自然也就不成立了。主人都挂了,自然是不用认主了。
一道金色的剑光,带着诛仙剑满腔的憋屈,狠狠地抽在了梁远的元婴之上,梁远刚刚成型的元婴瞬间被剑光绞得粉碎!
元婴都碎了,代表结婴失败。梁远成婴时搅动的天地灵气自然也就不再往梁远这里凝聚,接着便消散了。这便是道衍真人当时感觉到的情形。
乐极生悲,福祸相依,大喜大悲……这些词儿都可以用来形容此时的梁远!刚刚还是天大的好事,眨眼间就变成了天大的悲剧。梁远悲催了。
更悲催的是,自始至终,这事都跟梁远没关系!
好事也不是梁远主动要的,是大道法则多管闲事硬塞给梁远的。坏事更不是梁远所希望的,谁愿意刚成型的元婴被爆掉啊?
没招谁没惹谁的,这亏吃得这叫一个暴!
PS:第二章到!
今天还有第三章,补欠前天的那一章。没想到正好是一百章。
看着那一页整齐的目录,老梁头也是百感交集啊!说不出个啥滋味。
说不出来就不说了,码第一百章去!
一百章了,总得整点儿啥有纪念意义的吧?所以,第一百章有大坑要揭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