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台湾水师和陆战队,及第三旅进攻冲绳岛时,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即向李鸿章抗议。要求清国立即停止对冲绳的进攻,清国这样是违反停战约定的。
李鸿章轻蔑的问伊藤博文:“贵国的军部对你进行刺杀,不知你现在是否还能代表日本在此谈判?不知你的话对贵国的军部是否有效?”
伊藤博文一时无话可答。军部对他的刺杀已经影响到他在天津谈判的信用,而且五国调停团对日本的作为极端不满。
2月9日,日本大本营下令逮捕指使这次刺杀计划的村上操六,同时请求五国调停团从中说和。
但是这次日本的恶劣作为已经让欧美各国厌恶,各国纷纷谴责日本并进而同情中国,纷纷表示无意再为日本说话。由于自己理亏和担心列强抛弃,日本决定放弃一切要求,实行无条件谈判。
2月15日,中方同意再次进行停战谈判,但停战范围不包括冲绳群岛。
2月18日,李鸿章向日方出示和约底稿,并限三日内答复。其和约底稿的主要内容是:
一、日本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清国藩属,清日之间关于朝鲜的《天津条约》作废;
二、日本将冲绳群岛永远让与清国;
三、日本赔偿清**费库平银一万万两;
四、日本之军舰吨位不得超过清**舰的三分之一。
伊藤博文接阅中方的和约底稿后,再次崩溃。他虽然早就料到清国决不会轻易放过日本,但决没料到清国要价如此之大,甚于英法十倍。
中方约稿电告日本大本营后,大本营展开激辩,但口舌相争,毫无结果。伊藤博文见期限已到,而大本营复电未到,只得自行拟了一个说稿,除承认朝鲜自主外,对清国其余三项要求都进行了驳斥:
一、割地一项,“日本与清国开战之时,令其公使布告各国曰:‘我与清国打仗,所争者朝鲜自主而已,非贪对方之土地也’。若‘徒恃其—时兵力,任情需索,则日本臣民势必尝胆卧薪,力筹报复。’
二、赔款一项,‘清国所索赔款,既名为兵费,较之日本所索之数恐不及其小半’,‘且限年赔费,复行计息,更属过重不公,亦难照办。’
三、限制军舰吨位一项,‘彼之军舰吨能实说我?我军舰之数亦无法实告之’。
李经方(曾经当任过驻日大使)拿着伊藤博文的说帖去见李鸿章,李鸿章读后大为光火,说:“如果不先加以彻底的反驳,使其迷梦觉醒,恍然悔悟,则对方终不能了解现在彼我之地位,将续作痴言哀诉,徒使谈判延长。苟我不指出其论点的谬误,可能使局外第三者发生大清虽胜于力而屈于理的怀疑”。李经方也认为:“与其在空洞的理论上和他们哓哓不休,不如在事实面前使他们就范。”
为此,李鸿章让李经方特邀日本外相陆奥光宗谈话,恫吓说:“希日本使臣能深切考虑现在两国之间的形势,即日本为战败者、大清为战胜者之事实。若不幸此次谈判破裂,则我朝庭一声令下,将有数十艘运输船只搭载增派之大军,陆续开往日本本土。如此,东京的安危亦有不忍言者。如再进一步言之,谈判一旦破裂,日本全权大臣离开此地,能否再安然渡海返日,恐亦不能保证。此岂吾人尚可悠悠迁延会商时日之时期乎?”
陆奥光宗虽然没有被吓住,但当下也没了主意,赶忙说:“回去与首相商议后,再行提出答案。但答案万一不能使大清全权大臣满意时,希望不因此招致日本全权大臣之盛怒,以致谈判破裂,使九仞之功亏于一篑。是以诸事皆请海涵。”
2月22日,日本提出修正案,同意退出朝鲜,赔款要求减至三千万两,但不能应允海军军舰之限制,更不可能答应割让冲绳。据此,双方于24日又举行了第四次谈判,伊藤博文伤势未愈,但考虑到事态严重,也强起亲自与会。姑录辩论简要记录如下:
李鸿章假意慰问了伊藤博文几句后,便说:“首相见我此次节略,但有允不允两句话而已。”
伊藤博文说:“难道不准分辨?”
李鸿章说:“只管辨论。但不能减少。”
伊藤:“即以此已译四项开议。第一,赔款六千万两,为数甚巨,不能担当。”
李:“减到如此,不能再减,再战则款更巨矣。”
伊:“赔款如此,固不能给,更巨更不能给,还请少减。”
李云:“万难再减,此乃战后之事,不能不如此。”
伊:“核计贵国开销之数,远不及六千万两。负担如此巨款,必借洋债。洋债本息甚巨,日本实无偿还此等债务之财源。”
李:“日本此战之款亦为洋债,多借一些又有何妨。”
伊:“日本请尔为首相,何如?”
李:“当奏天皇,甚愿前往。”
伊:“奏如不允,尔不能去。尔当设身处地,将我为难光景,细为体谅。果照此数,写明约内,外国必知将借洋债,方能赔偿,势必以重息要我。债不能借,款不能还,失信贵国,又将复战。何苦相逼太甚!”
李:“借债还款,此乃日本之责。”
伊:“不能还,则如之何?”
李:“已深知贵国情形为难,故减至此数,万难再减。”
伊:“总请再减。”
李:“无可减矣。”
······
就在李鸿章与日本全力相争时,日本全力的英美法三国求情,请他们出面对清庭施压。
2月25日,英美法三国出照会与总理衙门。他们认为谈判的时日已过长,而且条件过苛,如果两国之谈判无果,三国必干涉远东之事务。
清庭一时慌张不已,请俄德两国从中为之说项。并令李鸿章减少谈判之要价,尽快完成谈判。
2月27日,春风楼外,冷雨萧萧。最后一次谈判时间长达五个小时,双方唇枪舌箭,说得口干舌燥,寸步必争。至晚上七点半谈判结束,伊藤博文一身疲倦走出春风楼时,已是一个无边的黑夜。千古骂名,岂能得月兑?
最后议定的《天津条约》内容如下:
一、日本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清国藩属;
二、日本割让冲绳群岛及附属之列岛于清国;
三、日本约将库平银四千万两交与清国,作为赔偿军费;
四、日本海军之军舰吨位不得超清国之一半。
《天津条约》的消息传回日本后,举国哗然。前线的日军蠢蠢欲动,而日本军部上书要求拒约再战。
可怜日本天皇这几日焦灼万状,思前想后,“徘徊不能决,天颜憔悴”。在海军已覆,陆战不能,本土也已在清国水师的炮口之下,万般无奈之下,日本天皇只得在3月2日批准了和约。
第一百七十章《中日天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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