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狂澜 第二百一十六章度 人民力量党

作者 : 萧声煮酒

但是,就是这样一部明显带有进步意义的宪洗却受到很多人的极力反对。当时《钦定宪法大纲》的反对力量不但来自于革命党人等政治激进分子,甚至不单是一些顽固官员,还有大量的既得利益分子,主要包括三种人:

一是部分排汉思想颇为强烈的满族亲贵。他们认为“立宪政体利于汉人,而满人历朝所得之权利皆将因此尽失,故竭力反对之”;

二是与立宪派官员矛盾较深的汉族大臣,如大学士王文韶、孙家鼐,吏部尚书鹿传霖、都御史陆宝忠等人。这些人都是“久处要津广蜚令誉者”,其权力地位来自旧的政治体制,担心“立宪利新进不利耆旧”,一旦按《钦定宪法大纲》变更政治制度,实行三权分立,自己的权力地位随之下降,于是也符合部分亲贵反对《钦定宪法大纲》;

第三才是闭目塞听、恪守祖制不能变的顽固官吏,如内阁学士文海,京师大学堂总监刘廷琛等。在这些人看来,中国固有的政治制度“乃历代圣神文武垂创后世,我朝列祖列宗损益至三”。他们要求“明降谕旨”,废除《钦定宪法大纲》,“宣明国会以下劫上,长奸堕威,大乱天下之道不可行”。

在古今中外的所有政治变革中,统治者都需要慎重处理同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激进派,他们是政治上的理想主义者,对美好将来有着虔诚的憧憬,誓死与现实决裂,并善于鼓动;另一方面是留恋既往的顽固派,他们往往是既得利益者,对变革有很大的牵制力。

只要有一方得不到安抚,政治改革就有可能毁于一旦——如果激进派占了上风,由于缺乏现实政治操控能力,社会就会陷入更大的混乱;如果顽固派力量过大,社会就会重归保守,就有可能再次上演戊戌年的悲剧。无论哪种结果,都预示着灾难的降临,因为若干年后还要重新面对老的问题,悲剧性的循环由此而生。

除上述三方面的反对外,还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在当时的情况下,或是哪怕过一百两百后,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汉族人,在有投票权力的条件下,是否能接受一个少数民族的人当皇帝。

其实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君主立宪政体自有其存在的历史意义。如果把它置于几千年君主**传统的背景下加以考察,那么实行“大权统于朝廷”的中央集权制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孟德斯鸠在《法意》中认为,民主制和君主制都是合理的政体,**政体则不合理。**国家中,法律等于零,君主的意志统治一切,这样的国家是按照恐怖原则实行的残暴统治;共和政体虽好但不易实现,只有“古人之英雄美德”占优势的地方才能够实现,而要求现代人具有这样的品德是难的;君主制循法而治,这种根本法不容许专横任性。

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及政治制度,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后的产物,而在中国,二者的关系却颠倒过来,先有民主思想及政治思想的传入,然后才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

虽然此时的立宪力量已经作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崛起,但在绝对数量上,全国广大人民不知宪政为何物,就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立宪派要求全国选举开设国会,而革命党则内外筹措准备进行着暴力革命。

此时的中国,关于中国民主进程的起点、速度及建立何种程度的民主政体问题,有三种不同的设想。革命派主张在中国建立美国式民主共和国;部分立宪派的主体则主张以开明**为之过渡,继而建立以责任内阁为中心的议会君主制政体,即英式虚君共和;而清政府则热衷于建立日本式的二元君宪政体。

客观说九年预备期的内容及施行情况,就会清楚地看到,“新政”的立宪进程其实是一个在政治上相当激进的改革方案。

在经过1902~1903年的筹备后,清政府于1903年4月宣布设立资政院;5月,又命各省督抚准备在省会设立咨议局;7月,公布《咨议局章程》、《议员选举章程》、《资政院章程》的总纲及选举两章。8月,颁布《宪法大纲》及《三年预备立宪逐年推行筹备事宜清单》。从此,预备立宪进入实施阶段,并且把五年预备缩到三年。

可见,不要说最终实现宪政需要一定时间的准备期,甚至决定把宪政作为政治目标的确立都是需要充分的准备的。

《逐年筹备事宜清单》是筹备立宪的总体规划方案,有主办机构,有进度要求,有责任目标等,内容涉及咨议局的筹备和开办;资政院的选举和开办;地方自治和户籍调查;融合满旗畛域;财政方面则涉及制定国税、地税,颁布会计法,确定皇室经费,设立审计院,以及确定预算决算等;在普及教育方面,主要是提高识字率;同时,法律、司法、官制的进一步改革也有待进一步深化。

这些内容的出现,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必要开端。

由传统力量主持的政治改革从来都不是主动的,但并不是从来都没有成功的。

清庭在施行宪政过程中,也不得不考虑传统势力的制衡,但它毕竟大多数都按期实行,并且很多事项在立宪派的压力下还得到了提前执行。

清庭计划经过5年(后缩短至3年)筹备,实行上、下两院制,颁布宪法,这种步骤及速度,在世界宪政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九年预备立宪清单规定在七年之内,全国城镇乡及厅州县地方自治机构一律成立,乡镇以上一律设立审判厅,至于人民识字的任务,政府规定各地方大办教育,严格执行,识字率要在第七年达百分之一,第八年达五十分之一,第九年达二十分之一。

在宪政改革下,刘飞扬的心里也有点动,他甚至认为如果也中国建成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也不是不能接受的。毕竟,改革能避免大规模的暴力革命,可以避免中国遭受革命的巨大破坏。

如果民意能赞同君主立宪,对国家也有好处,那他也准备接受君主立宪,自己也应准备自己的政党,力争内阁总理就可。

1903年12月1日,刘飞扬在京师召开“南洋”系的大会,在会上决定成立,人民力量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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