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阳如血,疾风吹劲草。
李期果然没有食言,他在军营附近的一个小山坡上,请风嫣喝酒。
两个人在草地上席地而坐,旁边,躺着几坛子李期叫人拿来的“烈风”,另外一边,已经有两个空坛子扔在地上了,残余的酒液慢慢一滴一滴地滴落在草丛里,氤氲着浓浓的酒香。
夕阳照在两人的身上,在山坡上斜着两个长长的影子。他们的身后,是一棵不怎么高大的白杨树,尽管严冬逼近,白杨还是傲立于苍穹下,挺拔依然。
“来,喝!”李期先昂首灌了一大口“烈风”,然后,把里面还有大半坛酒的坛子朝风嫣一扔。两人没带酒杯,是就着坛子你一口我一口轮着来喝的。
这样喝酒,喝得淋漓、喝得畅快!
风嫣伸手一抓,稳稳地接住,跟着,把嘴凑上猛灌一口,“嗯,过瘾!”她酒量不错,喜欢这样喝,豪气而不拘谨,然后,又把酒坛子往李期一扔,那边李期也稳稳地接住。
几坛酒下肚后,风嫣觉得心里好受了点,刚才被李期夺了坐骑的不快,随着酒意渐浓已经忘却。她喜欢此刻的李期,豪迈、爽朗、不拘小节。
“谢谢你的坐骑,还有,你的确是个将才,很懂作战谋略。”李期灌完酒后又把它扔给风嫣,他语气依然淡淡的,感觉不出里面过多的情绪。
“小事,四皇子还救了冷锋的性命呢!”风嫣接过酒坛子客气着,猛灌几口,把坛子里剩余的“烈风”全喝光了,顺手往脚下一扔。
坛子滚了几下,就躺在草地上,在夕阳的映照下有点空落,有点孤寂。
酒是个好东西,能把人的距离拉近。只要模着酒杯底说话,再虚假的人也会吐出一两句真言。
“冷兄弟,你轩辕神剑也是名动四方的,有崇拜的人吗?”他边说边拿起旁边没有开封的酒坛子,扔了一坛给风嫣,然后自己再拿起另一坛,撕开封盖。
今天他大开酒戒,平时很少这样喝的。碰上冷锋,他喜欢跟他一起拼着喝。
冷兄弟?从冷少将到冷锋,再到冷兄弟,这么亲密干嘛?讨厌!风嫣心里掠过一丝不满,低垂着睫毛撕开酒坛的封盖,喝了一口,心不在焉地道:“当然有。”话一说完,她脑海里立刻浮现出那飞鹰面具下的俊颜,还有落花之下那婉若游龙的俊逸身影。
“谁?”他似乎有点意外:这个冷锋还会敬佩别人?别看他平时说话做事恭谨慎言,什么事都不在脸上流露情绪,其实这人内心骄傲得很,他居然也会崇拜人?他不禁好奇。
一阵风吹过,远处的草浪如波涛,翻滚出层层浪花,风里,夹杂着一股草的清香味,让人心旷神怡。
“无名侠士。”很自然,她就吐出这四个字了,说完后连她自己也觉得意外,酒劲上来,胆子也长毛了,风嫣不会理会那么多,敬佩就是敬佩。
“无名侠士?”他觉得意外,不过立刻试探,“那知名的呢,有吗?”
风嫣当然不会告诉李期扶风郡里她与面具男子的事,那不等于送死?
你以为几口“烈风”就可以把我迷倒了吗?
“嗯那就凌云吧!”风嫣道,她说得一点不含糊。
凌云?他居然敢在他面前说自己敬佩这个人?是试探还是他有一刻的怔愣,但自己没有听错,冷锋说的的确是凌云,那个犯了谋逆罪现今被成国通缉的钦犯。
“为什么?”他很少问为什么的,因为他一贯都是不喜欢别人对他问为什么。但是,冷锋的这个答案,却让他很具探究的诱惑。
“听闻凌云侠骨仁心,救老百姓于水火,这样的人不值得敬佩吗?”风嫣回答得有点呆板,但这是事实。
“原来如此。”李期唇一勾,笑得很神秘,让风嫣觉得有几分魅惑,他又灌了一口酒,侧脸睨着旁边的风嫣,“等会景骞会把我的‘黑豹’牵过来给你,其实‘小白’太秀气了,耐力不够,不适合你在战场上用。”他神色淡淡的,继续把酒坛放在唇边猛灌,这酒喝着有劲,他似乎很喜欢。
“黑豹”?我没听错吧?这是他除了“瑞雪”外最好的坐骑,他居然肯把心爱的坐骑送给我?
她见过“黑豹”,彪悍而速度极快,是马中极品,名符其实的一匹千里良驹。
风嫣意外得连坛子也没有拿稳,酒洒出了坛子。
那他夺走我的“小白”是好心不是坏意了?
“干嘛?不喜欢?别婆婆妈妈,男子该有男子的豪爽!”他说完站起来,端起“烈风”仰头就灌。
一匹“黑豹”如果可以让冷锋改变对自己的看法的话,他觉得值了,毕竟,冷锋是个他值得笼络的人。
夕阳的余晖很美,天边是绚烂的彩霞,铺就着连亘着如锦缎般耀目。李期的俊脸因“烈风”而酡红,墨发随风飞扬,白色的衣袂在风中翻飞着。
这个恶魔,看着真的清绝魅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