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更深露重。习习凉风撩起紫罗兰色的轻纱帐幔,如同少女的曼妙舞姿,婉约动人。窗纱背后,是一个穿着珍珠白的蕾丝睡裙的少女,光着脚丫,矗立在窗前,即使一动不动,犹如一座冰冷而美丽的雕像,但还是抵挡不住那与生俱来的古典优雅的气质。
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地去回忆往事了。牧少臻打电话说要回来的时候,我就会变的忙碌,等李嫂烧饭、做菜的时候,我就得进厨房炖粥。也就是简单地把五谷杂粮、核桃红枣莲子等洗干净倒锅里,调好时间就行。除了炖粥,我其他的什么也不会。有李嫂在,也觉得没必要去学,毕竟李嫂是牧家多年的佣人,牧少臻以前的饮食起居都是她打点的。但牧少臻说他就是喜欢吃我亲手炖的粥。我想牧少臻准是在外面吃腻了山珍海味,才会想吃点粥的吧。
虽然我和牧少臻结婚已满三年,但在一起的日子却屈指可数。他有他的工作和生活,我也有我自己的空间和世界。我们各过各的,互不相干。
中饭时,李嫂转告我,牧少臻今早出差去X市了,过几天才回来。我不知道为什么牧少臻昨晚没有亲口告诉我他出差的事。也许是觉得没有那必要。确实,哪一次出差,不是李嫂把行李打点得井井有条的呢?
其实牧少臻不在家,我反而觉得更自在。可以真实地表露自己的情绪,无聊时可以随意发呆,伤感时可以随意流泪,甚至悲痛时可以放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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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想到最烂漫的事,就是和你 ̄ ̄”手机里传来赵咏华的美妙旋律。这是首很经典的老歌了。
“菲菲,还没睡吧?牧少臻在吗?出来方便吗?”是灵子,大学的死党,最贴心的朋友。这些年,幸亏有灵子在身边陪我。
“没睡,不在,方便”我一口气回答了灵子的三个问题。问灵子晚上约哪里见面时,灵子说是在“贵爵酒吧”的时候,我犹豫了。结婚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酒吧了。一来不喜欢酒吧里的喧闹吵杂,二来就担心被人认出,有损牧家形象。但最后还是经不住灵子的一番软磨硬泡,我简单地整理下自己的妆容,开车出去了。
来到贵爵,我从包里掏出手机正要询问灵子哪个包厢时,倏地,我怔住了:廊道的另一头,一个穿着深蓝色阿玛尼西装的男人,手腕被一个性感妖艳的女人挎着,一同走进了一个包厢。是他吗?怎么可能是他的?我很快否定了自己可笑的想法。这也不是一次两次认错人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毛病,总是觉得路人甲乙丙丁都像是冷延沛,于是满怀希望而去,满脸失落而回。说到底,我终究是在别人的身上寻找冷延沛的影子罢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晚又想起了冷延沛的缘故,我的情绪一直很低靡。灵子真不愧是我最好的朋友,一个眼神,就读懂了我。干脆把整瓶啤酒递给我,叫我喝个痛快,好借酒消愁。不知不觉我和灵子的面前已经倒着十多个空瓶子了。平时滴酒不沾的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的酒。只觉得胃里有一团火在烧,实在抑制不住呕吐的生理冲动,我赶紧跑在洗手间里大吐特吐起来,吐完后,满脸苍白。我大把大把的往脸上扑水,冰冷的水浇到脸上,顿时觉得清醒了不少。
“呦,这不是董菲菲吗?”顺着嗲嗲的声音,我抬头寻去,只见一位浓妆艳抹的女人站在洗手间门口,红艳的嘴唇一开一合,精心描绘过的丽容中,含有不能忽略的做作。
我估计我是喝高了,否则怎么会对眼前的这个女人没有半点印象。不想了,想想就觉得头疼。
“啧啧啧,谁会想到,昔日高傲的孔雀,也会有这么落寞狼狈的时候?”红唇显然不肯放过眼前这个可以嘲讽打击我的机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连冷延沛都不要你了,真是活该……。”完全的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我猜,这准是众多爱慕冷延沛的女人之一。
试问,A大女人中的公认的一匹白马,最后被没有家世,没有背景的平凡的我牵走的时候,哪个女人甘心啊?个个明着暗着还不是把我恨得咬牙切齿。好几次如果不是冷延沛及时出面解救,恐怕我早就被活吞声剥、抽筋扒皮皮,大卸成八块扔到野外喂狗了。
被冷延沛喜欢上的女人,到底是幸还是不幸?
我苦涩的笑笑。冷延沛,冷延沛,又是这个痛彻心扉的名字!
什么时候,这个名字才会从心里彻底抹去呢?
身后女人的喋喋不休如同唐玄奘的“紧箍经”,我就是那可怜的孙猴子,顿时脑袋胀得阵扎似得疼。窜逃出洗手间,一路小跑到包厢,推开包厢门,我的脑袋轰得一声--
什么时候,男男女女,竟有这么多人在?
与此同时,好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朝我这边看过来。
我到底是有所觉悟,原来是我跑错包厢了。
“对不起啊。你们继续!”尴尬地低头哈腰道歉,赶紧转身准备离开。
“怎么,就这么走掉吗?”说话的是个中等个子,穿着玫红色衬衫的年轻男子,刚刚正K着一首音调很高的歌。飙高音就如同征服一座险峻的高山,眼看着快爬山顶,忽然被人一搅,完全泄了气,再想爬已经没那份雅致,自然心里是极其不爽的。
“那,你想怎么样?”真是倒霉,怎么一晚上碰到的都不是省油的灯。
“怎么也得喝了这杯酒再走啊!”说着,玫红衬衫倒了满满一大杯白酒,硬是把杯子塞到我手里。
“这么多?可以少点吗?”看着满满的杯子,我欲哭无泪。
说实话,我不怕喝死,就怕喝醉。我怕万一喝醉后我“醉风”不好,大哭大闹的话,如此丑态要是上了报纸头条,就算牧少臻不生气,牧家那二老铁定不会轻易饶过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怎么说,我也不能忘了,我是牧太太的身份。
“少喝点也行,那就得再给我们几个兄弟唱首歌。”玫红衬衫不依不饶。
既然没有讨价的空间,何必浪费唇舌。于是,我端起酒杯,一股脑子一口气全喝光了。
不是我不会唱,而是我不想唱。在此时此刻,如果再唱那些忧伤的情歌,我会,我会奔溃的。
当我把空瓶子还给玫红衬衫时,我分明看到了玫红衬衫张着足够塞个鸡蛋大的嘴,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个表情倒让我有些许的成就感。
然而,当下一秒,火辣辣的酒精烧灼着我的喉咙时,我就开始后悔了。我终究还是忍不住地剧烈咳嗽起来,原本白皙的巴掌小脸顿时变的绯红;酒精继续如硫酸一般腐蚀着我的胃,甚至是我的意识,我的视线越来越模糊--
倒下去的那一刻,我想我一定醉得非常非常厉害,否则怎么会出现幻觉?又看到冷延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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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厢沙发的角落里,坐着一个长相极其俊美的男子,性感的薄唇抿成一条线,黝黑深沉的眸子,从董菲菲出现以后,就一直深深地锁在她的身上。也许是包厢光线太暗的缘故,也许是时隔太久的原因,总而言之,她并没有发现他的存在。
但是,他却从她推门进来的瞬间,就立刻认出了她!
那个他爱了三年,提出分手后又消失了三年的女人!
这三年来,他一直在找她,没想到却在这里碰到了她。
她的性子还是跟以前一样地冲动,逞强,做事情不考虑后果。明明不会喝酒,却喝得如此烂醉。幸亏遇到了他,万一是那些不怀好意的浪荡公子,遇到醉如一团滩泥的她,还不把她给吃干抹净了?
冷延沛摇摇头,苦笑。到底,还是不忍心就这样把她丢在这里。
冷延沛极其温柔地把地上的女人抱起,搁下“失陪”一句话,就迈着修长的步子匆匆地离开,这个画面看的全场的人傻了眼,孙晓丽更是气的眼睛都绿了。她努力了三年,也攻不进冷延沛紧闭的心门。虽然各种场合冷延沛也会带着她,但那仅是受人所托对她的一份照顾,如同哥哥对妹妹一样,而她孙晓丽想要的却不是这个。凭什么眼前这个长相不如自己甜美,身材不如自己火辣的女人,进来不到几分钟时间,就吸引了冷延沛所有的注意力,乃至现在,居然被冷延沛当做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抱着?这个女人到底是谁?难道说,她就是冷延沛的前女友吗?想到这里,孙晓丽开始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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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胀欲裂,口干得要命!真希望天降雨露。
“水……水……”我渴求。
我想李嫂一定是听到了,很快,清凉凉的水滋润了我干燥的唇,滑进我干燥的喉,也流进我干燥的心田。是谁,在我耳边低声呢喃,轻声呼唤我的名字?是谁的大手在温柔地抚过我的脸庞?……
我想睁眼看看,无奈眼皮像灌了铅一般地沉重,实在没力气打开,真的好困,好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