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鼎 第248章、再度谈判

作者 : 弦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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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在曲彤和星夜的联手下,竟是能够抵挡住自己莲花宝座的攻击,曼珠沙华也是吃惊不。她媚笑两声,道:“这血莲座乃是我百花门异宝,我还就不信收拾不了你们了。”

星夜冷眼皱眉看着她,冷喝道:“非要如此不可吗?”[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曼珠沙华笑道:“如果你们还是现在的这个决定,我不得不强行把你们留在百花门多住几天了,否则我无法跟师傅交代。”

星夜冷道:“难道你和我们之间所谓的合作便只能是单一的吗?我告诉你,很多你们认为我们做不到的事情,其实我们都可以做到。”

罢,星夜识海之内的星古界便是猛然冲了出来,瞬间笼罩住星夜等五人,继而竟是凭空地消失在这大殿之内。

曼珠沙华冷哼一声,眉头皱起,身影突兀幻变,也是从这大殿之上消失所踪,追了出去。

百花门仙台之外,星夜等人仓促地从天空中现出身来,可还没有等他们继续往外逃,一个散发着血色光芒的莲花宝座便是向他们轰击了过来。

正是曼珠沙华所拥有的血莲座。不得不,曼珠沙华的速度已经快到极致,只瞬息间,便是已经冲到了仙台外围,且不能够在天空中飞行,速度实在令人惊骇。

星夜方才利用星古界乃是一个独自存在的世界的异能,瞬间把所有人移了进去,再把星古界收入识海中,继而施展出大虚空印诀,带着众人逃出了百花门的仙台,却也没有想到,曼珠沙华的反应竟是快的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咯咯咯……

曼珠沙华那独特的笑声,在众人身边响起,竟是忽远忽近,难以预料他的本体到底在哪里,但是那天空中出现的血莲座,却是已经对星夜等人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此时,曲彤身下的蛇尾已经收了起来。似乎她此时还不能够很好地控制自己的这种力量。而只能偶尔爆发一次次。

如此一来,众人间,对曼珠沙华仍有一战之力的,便是只剩下星夜一人了。

如果像大殿之上时,曼珠沙华突兀出手的话,即便是星夜也很难有反应的时间。当时也是靠着曲彤身上那股特的力量自行爆发,才抵挡住了血莲座的攻击。

而此时的星夜,却是已经有了一定的防备和心里准备,自然不会轻易地就让曼珠沙华把他轻易收拾掉。

见到血莲座笼罩下来,散发着令人心悸的气息,同时,道道血幕笼罩下来。星夜那一直不怎么活动的右手也是猛然挥舞起来,依照着特定的频率,手上万灵血珠的光芒狂猛爆发。

掌心处,那个细的红点,也是瞬间暴涨,甚至已经快占据半个掌心的大了。如此看来,星夜对于这万灵血珠的掌控力也是提升了不少。

如果有一天,等他完全地掌控万灵血珠的力量之时,运转之下,那个红点便是能够占据整个掌心,甚至把整个手掌都变为血掌!!

以星夜估计,曼珠沙华的修为该已经达到天圣阶别,甚至已经到了人涅境界。而星夜此时则只是人圣级别,也就是他曼珠沙华整整低了一两个阶别。

本来,这样的实力差距,能够被星夜掌控的帝法以及恐怖的法宝所弥补,他甚至可以跨越三阶,战胜普通天涅阶别的强者。

但此时曼珠沙华中掌控着威力非凡的血莲座,且已经运用熟练。所以,才能够对星夜进行这样的压制。

按理,星夜的法宝中的星古界和万灵血珠都可以任意压制血莲座,但因为星夜才晋升圣灵境界不久,对于这样大威力的法宝的掌控还不到位,没办法尽情地发挥它们的威力,所以才会觉得自己处处掣手。

当然,虽然他还没有全数掌控万灵血珠和星古界的力量。但所谓‘瘦死的骆驼马大’星古界和万灵血珠毕竟乃是超越神兵阶别的法宝,甚至就是传中的洪荒圣宝。

因此,见到那血莲座笼罩下来,星夜右手中那万灵血珠的力量,有的是被星夜催动着,有的甚至是自行运转起来,抗拒起了血莲座的力量。

届时,只见天空之上两道惊天的血芒同时爆发而出,轰然对击在了一起。

在惊天的爆炸声中,万灵血珠的血芒,竟是硬生生地把血莲座给轰击了出去。在气机牵引之下,曼珠沙华也是闷哼了一声,极速向后飞退着。

但她一退再进,瞬间又是扑了上来,血莲座已经回到了他的手上,眼神狠厉地看着星夜,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掌控着这种力量?”

星夜被他喊的一愣,但瞬间便是冷哼道:“我便是我,我只问一句,你让不让我们离开?”

曼珠沙华的眉头紧紧皱起,直直看着星夜的眼睛,似乎想从他的眼中,看出他背后的身份到底是什么。

半晌后,她却是长叹口气,向着星夜等摆手道:“好,我让你们离开,但你们是我带上云霄界的,所以我有个条件!!”

星夜瞳孔一缩,没有想到曼珠沙华竟是会在这个时候改变注意,轻微愣了下,便是冷道:“什么条件?”

“还是那句话,替我们做一件事!!”曼珠沙华语气转柔和一些,道。

“哼,”星夜却是冷道:“如果还是方才的那件事,我看你就不用了!!”

曼珠沙华苦笑摇头,道:“既然你们到这种情况下仍旧不同意,我强求也没用。可以告诉你,我现在所的条件,绝对是你们能够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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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用太冷僻或者深奥的书名,让读者看了一头雾水,根本就弄不懂你这本书可能会出现什么内容,人家随之会认为你的学问太高了,此书可能不适合他读。

很多作者喜欢写长长的多达十余个字的书名,其实这样做并没多大的好处,书名太长了得不偿失。书名就是书名,所谓有距离才有美感,这话用来形容书名再好不过了,书名应该给人朦胧或暧昧的整体感觉,所以字数的控制更能起到这种引申作用,其实字数越多,对事物的定义作用就越大、范畴局限也越明显。

如你取个书名叫做“那年冬天我在饭店失恋的经过——失爱如初雪”之类的书名,就局限了作者看到该书名之后的联想力,给读者一种背动且主观的错觉,这种错觉会让很大一部分读者误以为它不是自己要找的类别,甚至看也不看就放弃了,对人气当然是一种误伤。

文有着许多传统创作没有的便利,造就了很多传统文学所没有的新元素,很多络写手很热心的利用起类似的元素,可能是觉得前卫和炫酷吧,其实新兴的东西往往如同双面的剑刃,在它们新和潮流的后面,也许有更多的是负面作用,如果我们对这些元素不很了解的话,很可能就会弄巧成拙。

如现在很多人爱用的脑残体,火星文,有些人就会用到书名里去,可能是感觉书名具有潮流感吧,可是很多读者看到这些都有该作者不成熟的错觉,他们还看你的书才怪。

还有些作者标新立异,很想一鸣惊人,取个书名又假又大又空,让人看了名字就知道情节会是无限yy类的作品,这种书为人不齿以久,肯定会触及的让读者逃之夭夭了。

二:作者名:

往往,紧排在书名下面的就是作者名了,别忽略这个东东,作者名很有学问的,一个好的作者名会给读者相当丰富的联想,这就象一个人有个好名字是一个意思,“张三娃”给人的印象,肯定就没有“张智勇”给人理想。

老是看到有些作者,取个英文名字,甚至直接用火星体、脑残体去搞个作者名……英文或者数字名还好一些,毕竟有些人红起来过,于用脑残火星体当作者名的,不瞒你,这类作者最终只有一个结果,扑到没有界限。

我想不通这些作者为什么要用那些莫名其妙的字来给自己当作者名,因为很多成熟的,肯支付银子订阅的读者,往往都对此类非主流文化现象相当不感冒,对他们来,这种字体是一种幼稚和不成熟的表现,让他们相信这种作者能写出好作品,打死他们也不肯,人家肯定会直接无视你的作品。

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假设你真写本书红了,读者跟读者之间想给你义务当回宣传员,他在跟同学们同事们或者同伴们提起你的书和作者时,我真替他们为难;该怎么读“#?*—々ぃ”之类的名字出来呢?

ps:更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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