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开我,放开我!”
在距离出事的地方两条街道外的地方,龙志摔来了刘黑的胳膊,气呼呼的停下了脚步,浑然不在意两旁人们诡异的目光。
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两个男人手拉手亡命狂奔,这情景也实在有一点太诡异了,所以很多人难保不会冒出一两个古怪的念头来。
当然,刘黑现在根本就没时间去在意别人怎么看待,他还没从刚才的情形中清醒过来呢。
笑话,长这么大他什么时候干过这么冒险的事情啊,就算是扒火车那也是偷偷模模的去干,让他大摇大摆去刺杀治安军堂堂大旅长,而且是当着人家十几个手下的面刺杀。
这也有点太胆大包天了吧。
当然,刘黑有选择性的自动过滤了动手的人是别人,他只是在一旁当看客这个重要情节了。
不管怎么说,他刘黑也是参与了这件事情的人,算是不折不扣的刺客了。
枪声一起,刘黑其实已经有点两腿发软了,他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什么飞天大盗,也不是什么究竟训练的死士,更不是神威无敌的超人,因此被当时的情形吓得手脚直发抖,差点坐在地上。
还好,多年扒火车的经历使得他迅速冷静了下来,毕竟他也算是经常玩心跳的人,比较有经验了。
就这样,在最后他拉起龙志转身就跑,飞快的逃离了那里。
不过,幸亏他跑得快,不然的话恐怕就走不了啦,因为在他们离开后,也就是前后脚的关系大批治安军和伪警察就赶到了,日本人随即也赶到了。
在这奉天城内,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很严重的事件,好歹人家何学章也是堂堂治安军旅长,是日本人眼前的红人,大街上遇刺怎么能够让汉奸们紧张呢。
这种紧张跟义气谈不上,何况汉奸们真正讲义气的不多,不然他们也不会当汉奸了,但是他们有兔死狐悲的感觉。
一旦成了汉奸,那么就背负上了永远洗不掉的耻辱,这种耻辱不管是平常还是特殊时期,始终是抹不去的。
人们对于汉奸,那向来是深恶痛绝的,甚至有时候比恨日本人还要厉害,谁叫这些背叛祖宗的货色更熟悉中国的一切,做起坏事来更专业更彻底呢。
因为对汉奸的仇恨,所以中国人杀起那些死心塌地给日本人干事的汉奸来自然是格外狠辣,每个月都有不少铁杆汉奸被人干掉,从而用来震慑其他汉奸。
这次何学章遇刺,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发生过好多次,每次都是失败而告终。而被抓住的刺杀者下场不用说也知道,自然是格外凄惨。
汉奸们别的本事没有,折磨人和欺负人的本事还是蛮大的,而且下手也格外很辣,他们的人性已经扭曲了,变得有点不可以常理理喻了。
他们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震慑那些刺杀者,用血腥和残忍使他们放弃对自己的刺杀,也因为这个原因,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汉奸们来的最快,这自然是为了自己考虑。
要是不将刺杀的萌芽尽早扼杀,一旦让对方形成习惯,没准自己哪天也没弄死呢!这就是很多铁杆汉奸心中想的。
虽然已经尽量加快速度赶来了,但是当他们赶来的时候,还是来晚了,街道上早就只剩下何学章和他手下的那些治安军士兵,而地上则倒着好几具尸体。
似乎也看出龙志对自己的劝解颇为不以为然,因此他只是一声叹息,然后就不再多说了。
他毕竟是个外人,有很多话不方便多说,而且即使说了也没人听。
这时候,几名特战队员也都汇合了到了一起,刚才他们留下来去吸引追兵了,等吧追兵甩掉了再过来的。
人们合到一处,然后朝店房走去,刚才这么一闹闹腾,街道上到处都是乱窜的警察和治安军士兵,再在街上晃荡就不安全了。
回了店店房后不久,就来人搜查了,不过开店的都是有背景的人,因此轻易就打发走了,所以一切平安无事。
大街上的闹腾一直持续到了入夜这才平息了下来,搜查了好一番,没抓到刺客,倒是抓到了好几个通缉犯,也算是意外收获吧。
这段时间里,人们都缩在屋子中,哪也没去,免得招惹到什么事情。
终于,闹腾劲渐渐淡了下来,外面的嘈杂声也也越来越弱,知道什么都听不到了。
搜查了半天,什么也没发现,那些治安军和伪警察都倦了,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等到了半夜时分,龙志悄悄从床上起身,抓过了桌子上自己的枪,然后插入腰间,然后推开窗子跳了出去。
他做这些动作的时候非常小心,谨怕惊动了外间屋的几名部下,最后无声无息的来到了店房外。
那个时代的大街上,虽然也有了路灯,但是那是在大城市,在奉天这种城市中,也就是几条主要街道上有几盏,像城西店房外这样比较偏僻的街道上,自然是没有路灯。
没有路灯,这里的街道一片昏暗,角落中更是一片漆黑。
站在店房外的围墙下,龙志侧耳倾听了一下周围的动静,见一切都十分正常,这才转身朝胡同外跑去。
这里是店房后院外的一条胡同,从这里出去后一直往前,就是通往东大街的街道,治安军旅部就在东大街那里,紧挨着日本奉天守备队的队部。
龙志一路小心翼翼,躲开了巡逻的日本兵,东拐西绕的来到了治安军旅部的后墙外。
大老远的,龙志就看到在后墙下站着一个治安军士兵,他背着枪,靠在围墙上,不住打着哈欠。
这里是治安军旅部,一般说起来除非是吃了豹子胆,才敢到这里来撒野,因为这里常年驻扎着一个连的治安军,进去闹事纯粹是去找死。
时间一长平安无事,放哨的治安军士兵警惕性也就低了,在站岗的时候玩忽职守,经常会偷懒打个盹。
现在已经是半夜时分,再有半个小时就该换岗了,因此这个士兵靠在墙上,闭着眼昏昏沉沉的,好几次差点摔倒在地上。
忽然,这个士兵觉得有人在拍自己肩头,他顿时一激灵,从半昏睡状态中清醒了过来。
睁开惺忪的睡眼看去,他面前站着一个高个子,虎背熊腰,四方脸膛,剑眉入鬓,特别是那双眼睛,闪烁着摄人的寒光。
“你谁啊?”放哨的治安军士兵似乎还有点脑袋不灵光,下意识的问了一声,“拍我干啥?”
“兄弟,跟你打听个事。”这个大个子就是龙志,他见这个治安军士兵还没睡醒,因此就嘿嘿一笑,“何学章住什么地方?”
何学章不住在旅部,他在城里有自己的住处,但是龙志不知道,不过他觉得治安军的人应该知道,所以就找了过来。
听对方提起自己旅长,那家伙警觉起来,他没好气的把眼睛一瞪,喝道,“快走,你打听俺们旅长干什么?”
“杀——他!”
龙志双眸中爆起一串寒芒,下一刻双臂已经拗住了对方的脖颈,然后猛地一扭,喀嚓一声,就掰断了他的颈骨。
将没了气息的岗哨放在地上,龙志朝左右看了看,然后翻身上了院墙,跳进了旅部之内。
他还不相信了,这治安军里都是这么不怕死的人,还连个信都问不出来了?
虽然距离换班还有半个小时,但是龙志一进一出只用了五分钟,就从里面问清了何学章在城内的住处。
原来,何学章在城东的大力胡同有一所宅院,他在那里养了个小妾,是个唱戏的,据说长的挺俊俏,又会讨人喜欢,因此何学章最近经常住在那里。
据旅部的一个副官说,今天白天受了伤,何学章肯定回去他那个小妾那养伤,因为那里环境安静,而小妾又很善解人意,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打听到这些消息之后,龙志不敢耽搁,立刻动身直奔了大力胡同。
大力胡同距离治安军的旅部并不太远,步行也就是十分钟的路程吧,龙志的脚力六分钟就赶到了。
这是一条十分宽敞的胡同,两侧都是住户,不过房舍看上去比较讲究,看来住在这里的都是比较有钱的人。
在胡同的最深处,是一所宅子,门口就在胡同尽头,一进院落,两座小楼矗立在院子中,造型清幽古朴。
这里原本是前清一个进士的住宅,后来被何学章强买了过来,成了他金屋藏娇的地方。
来到胡同口,龙志没有急着进去,而是贴在胡同口朝四周观察了一下,结果发现周围一切正常,这才小心翼翼的朝胡同内模去。
胡同内没有灯光,伸出手来都不见五指,幸亏龙志早就经过了相关训练,因此他还能无声无息的模向前去。
走了大概五十来米,前面开始有了一点光亮,龙志抬头看去,发现是远处一处宅子上悬挂的灯笼,投射来的光芒照亮了前面的路。
虽然依然是那么昏暗,但是却能让人看清脚下的路了。
龙志刚要抬腿迈步朝前,结果立刻就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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