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易容封神 第六章 [追影王|凯格尔]

作者 : 柠檬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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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死他。”

伯爵坐在貂皮垫上,押了一口酒,轻声出这么残酷的语句,好像吟诗一般潇洒。

最后一个斗士动了,他单手持剑,在刚刚最早”虚空一指”出现时,就一直在持剑积攒斗气,到了现在已经过了十几秒,他终于动手了。他一个冲锋,步伐极快,手中长剑朝前,带着一团残影,那长剑如同恶魔獠牙,释放出黑暗气息!他的职业是”7阶斗士.魔剑士”,这种剑士有一招杀招——”魔剑斩首”,在同阶战斗中号称无解。因为需要准备的时间很长,一次性出招更需要魔剑士使用自身80%的斗气,单挑中意义不大,但是如果有充足的准备时间和良好的发招机会,那可就要人命了,号称同阶无解可不是闹着玩的。

一看到这一招,旁边的盖伦绝望了,他此时的斗气被身边十几个4阶斗士锁定,根本发不出去,而且持斧战士早就逼着他的全身要害,盖伦丝毫不能动弹。盖伦认为,在这一招下,霍华德绝对难以幸免,盖伦不免目眦欲裂。

约翰早就滚到在地,被士兵踩得吐血,而牧修挣扎中也被一个巴掌抽倒在地,双手被士兵踩住,钻心得疼。

在牧修的眼睛里……盖伦虎目欲裂青筋暴露,约翰倒地打滚抱头痛哭,安佩尔面罩上的眼神充满对他们的鄙夷和胜利的喜悦,霍华德面色发黑口吐鲜血,亨利伯爵双目冰冷智珠在握,残忍的嘴角露出冷笑。

原来伯爵早就订下计谋,手下带着四个7阶斗士进来,是明面上的,士兵中更隐藏了1个7阶奥术法师和1个8阶神术师,五个7阶强者和一个8阶神术师,早已商定如何救人,伯爵根据每个人的战力和特长,定下了攻击顺序,他一进来和霍华德出那番话”暗影刺客,你现在放开安佩尔姐,然后自尽,我留你三个朋友全尸。”就是扰乱众人心神,同时也为了给两个法师施法吟唱拖延时间,当所有人准备完毕后,伯爵口中喊出”一、二、三”就是给众人下令,众人按照公爵预设的进攻顺序出手,一招一式,丝毫不差。不仅成功救下姐,也打得霍华德丝毫没有还手之力,连拼命都做不到就要被当场格杀……牧修虽然倒地,但是心思电转想通了所有关节,果然,一切局面都在伯爵的掌控之下,难怪伯爵有如此大的把握和信心,轻松写意中就控制了局面,掌握他人生死,这种歹毒的心计和完美的判断,真让人不寒而栗。牧修深感众人就如牵线木偶,茉莉(花酒馆中的所有人,在伯爵一个人的手指上,被牵引,被玩弄,被践踏……牧修不甘心!李牧野他不甘心!

只见那魔化的斩首一剑,带着恐怖的威压和冰冷的锋利,就要刺中霍华德的心脏!

突然酒馆的天花板破裂,一条黑色的身影闪电落地。那速度快到极致,怪的是所有人竟然都能看清。

来人一落地,双脚踩在地板上,地板寸寸碎裂,而他站定后只伸出一只食指,准备去拦截那”魔剑斩首”的剑锋。

用手指去挡一个7阶魔剑士发动全身80%斗气,准备了十五秒的大招”魔剑斩首”?这人疯了吗?

然而事实是,他的手指不仅挡住了,还很随意。他挡住剑锋后,食指一寸一寸朝前伸过去,那剑的剑身好像败絮一样,一寸一寸破碎”叮铃咣啷”碎了一地,那可是上好的钢剑啊!竟然被手指戳碎了一地。这人,是人吗?

牧修眨了下眼睛,不敢相信所见。

那人动作很慢,慢得所有人都看得清,又像是极快,快的没有一个人来得及反应。

他用食指弄碎了整把剑之后,伸出无名指轻轻碰了7阶魔剑士的胸膛一下,下一瞬,魔剑士直接倒飞出去,撞翻了后面几十个人才停下,落地后直接不省人事。

那人这才停下,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他身材修长、很瘦,全身隐藏在黑色斗篷里,看不出究竟,此时天花板的破洞中洒下一片细碎的阳光,将他的身影映照在酒馆的地面上,他的黑幕般的身影轻盈飘逸如神祗。

酒馆空气中刚刚释放出的大量魔力和元素之力突然消失了,现在空中弥漫出无形的力量,不像魔力也不似斗气,无法看见,却又无处不在。

“王、王阶!”

“是王阶强者!”

伯爵手下的两个魔法师惊讶地道。斗士和魔法师职业分为19阶。但9阶以上,有王阶和圣阶。王阶就是超9阶斗士,圣阶是超9阶魔法师。这种超9阶存在,在整个大陆都少有,一般十万人当中可能会有一个。全大陆不过寥寥几百个。超9阶存在是普通人类修炼的极限,是将本职业的所有知识技巧融会贯通后,有所遇才能达到的,在超9阶之后,对力量的理解已经不局限与普通的二元划分(斗气和魔法)的划分,超9阶存在对力量的理解和掌握超越了普通人的认知,那种超9阶力量神秘而强大。

亨利伯爵可算不到这里会出现王阶强者,还是对方的,这回糟糕了。虽然自己这边人数众多,但最强的是一个8阶神术师,7阶魔剑士发出大招在王阶强者面前也不是一合之敌,那么自己这边所有人,加起来也只能算是不堪一击。想到这里,亨利伯爵知道该怎么办了。

“王阶强者,我是天风城主亨利,这里发生的是我天风城的治安事件,我带人来捉拿匪徒,合乎帝国法律,请阁下明见。”

“众神大陆”尊武、倡武,强者会有超越普通人的权势和特权,一个王阶强者在大陆上的地位,约等于贵族等级制度中的一等公爵,所以称为”王阶”,所以地位在亨利伯爵之上。另外,王阶强者仅凭自身实力,在哪里也都会受人尊敬。故而亨利伯爵对他用上了敬语。

“伯爵你好。这位暗影刺客是我同门,我路过这里感到这位同门有性命之忧,就想来看看,顺便稍微点拨了你的手下一番,这个嘛,就不用谢我了,我不管你们这发生了什么,他和他的朋友我都要带走,这是我的要求。我的名字是——凯格尔”

牧修忍不住想笑,原来只是”路过想来看看”,还”稍微点拨了一下你的手下”,一只手指就把人家一个7阶斗士点拨到不省人事。还”不用谢我了”,这明摆着扇了你的脸还要你赔笑嘛。牧修不禁想知道,这个武技超强,话牛X到天上的凯格尔到底是个神马人?

“凯格尔!”

“追影王凯格尔!”

“五王七圣十二强者之一!”

“啊!至高神!是暗影刺客凯格尔”

底下有点见识的骑士惊呼一片。亨利伯爵听到这个名字,脸上也是阴晴不定,似乎,还露出了一点恐惧?

“众神大陆”上王阶和圣阶强者,会有自己的称号,这个称号代表着自身的荣誉,也会反应出强者本人的一些特点。凯格尔号称追影王,因为他是大陆上首屈一指的暗影刺客王阶强者,速度快似匹练、奔如掠影,传能追赶到任何生物的影子进行暗杀,有无数强者和达官贵人,在这”追影王凯格尔”的追杀下死亡,几乎无一例外,无数条人命铸就了”追影王”的可怕威名!王阶圣阶强者在大陆上少有几百个。而这几百个强者中,有十二个强者是十分著名的,因其强大的实力和各种事迹,被人称之为五王七圣十二强者。这个追影王凯格尔正是五王之一。凯格尔也许不是十二强者中最强大的,但却是最可怕的。一个刺客职业的王阶强者,谁不害怕?所以凯格尔杀人众多,还活得好好的。除非有对他一击必杀的可能,不然惹恼了一个王阶的暗影刺客,在可怕的追影王无尽的追杀下,任谁也别想活得轻松了。

“凯格尔阁下!你的同门威胁安佩尔姐在先,难道就这么带走了?!安佩尔可是雄鹿安德烈家族的大姐,我敬你是王阶强者,但你也不能包庇罪犯!”

亨利伯爵不想被人如此压下,自己天风城主的面子简直落光了。

凯格尔扶起霍华德,霍华德吐出血来,状况不佳。凯格尔道”威胁安佩尔姐?你们谁看见了?这里有罪犯吗?哪来的罪犯?你们谁看见罪犯了?”

“我……”驼鹿骑士的首领,那个高大的汉子刚想话,突然什么东西破空而发,”碰!”的一声,那汉子也向后倒飞过去,狠狠撞在了墙上,倒在地上一阵吐血,话都不出了。没有人看见谁动手,但肯定是凯格尔所为了,这神乎其技的武技,让人不免十分害怕,如果凯格尔发力稍大,这一条人命还在?

“嗯?话还没完就飞了?是玩杂耍的吗?哈哈哈哈。”

凯格尔扶着霍华德,边走边放肆地大笑,只是没有人敢一起笑,另外,这一点也不好笑。

“你们还有谁?看见有罪犯了?出来吧。”

凯格尔脸上还带着笑意,只是目光射向四周,目光里充斥着无边的杀气和煞气,无人敢与之对视。

这下没有一个人敢话了,谁知道凯格尔下一次出手,是不是就要死人?追影王杀人无数的威名,让所有人都胆战心惊。

“我艹、帅呆了!刺客居然可以这么帅的!”

牧修满眼都是星星,他可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实力,可以压迫成百上千人,其中还有很多强者。他想他李牧野这一世,也是要做一个刺客的吧?

凯格尔走到盖伦三人身边,抓住盖伦三人的士兵立马散开,他们区区4阶的水平,无人能抗拒王阶强者的威压。盖伦没有受伤,双手一边一个,夹住牧修和约翰就走。

凯格尔扶着霍华德,盖伦带着牧修和约翰,很快出了酒馆,亨利伯爵等人尾随在后,就看见几百人跟着五个人,却又不敢上前有所动作,外面的几百士兵也不敢稍动,任凭五个人大步往外走,真是怪之极。牧修知道,这完全是凭借了追影王凯格尔强大无的战斗力带来的威慑。

走过一个街区,凯格尔好整以暇地站定,回头:”差不多了吧,再追我要不高兴了。”威压一扫,后面的士兵无不止步,有的竟然开始颤抖。盖伦拦住了一辆马车,众人乘车而去。

亨利伯爵气愤之极,自己带着一群人竟然被一个人所震慑,他却也没有办法,即使现在冲上去,最多只能拼命留下另外四人,对王阶强者凯格尔可没有办法,如果让凯格尔远遁而去,那亨利伯爵这辈子别想睡觉了,曾经有好些个大公、贵族对凯格尔下过追杀令,但凯格尔至今活得好好的,而希望他死的人,无一例外都死了。想到这一点,亨利伯爵还真是内心忐忑。反正大姐安佩尔已经救到了,不能为了这个冒失的大姐得罪一位王阶强者。

想到这里,亨利重重”哼”了一声,带着手下回去了。

几百士兵走光了,街上瞬间空荡了,只剩下雄鹿安德烈家族的几十个人,安佩尔大姐面色无冰冷。

一阵阳光洒下,整条街道上铺上了金黄的流彩,午后慵懒的风儿吹过,街道旁的花花草草好像刚刚睡醒,无数的风信子被吹下花瓣,犹如一个个幼的精灵,在空中盘旋,飞舞。有一些调皮的,轻快地飞起,直接攀上了大姐安佩尔的裙摆,给大姐的裙摆缀上了一层淡淡的紫色氤氲,迷离梦幻。

“今天真是糟透了,你们这群无能的家伙,别在这丢人了,回雄鹿城!”

大姐的裙摆在风中不住晃动,两条大腿白白女敕女敕,春光无限。

“风再大一点啊!吹起裙子!吹起来!”

牧修的目光透过马车后厢的布帘,不禁咽了口唾沫。几个风信子飞过,爬上了牧修的睫毛,是累得飞不动了吧,牧修喃喃道。

众神历426年,夏,维特烈帝国,天风城。

“牧修”和”约翰”,这两个后世被历史所深深记住、闪烁着如星光般璀璨光芒的名字,此时,这两个名字的主人还只是两个流浪在”垃圾堆”巷子里,每天都在为如何吃饱肚子、如何不被欺负而四处奔波的可怜男孩。

每个人的童年,或许天真烂漫,或许五彩缤纷,但孤身处在这个动荡不安的年代,没有人知道,天真烂漫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一段段骇人听闻的残酷经历?五彩缤纷的童稚外衣下是否包裹着一颗颗脆弱易碎的幼心灵?

多年以后,当牧修回忆起那个天风城的下午,只记得茉莉(花酒馆里烤牛肉散发出的诱人香气,一壶热牛女乃带来的难得温暖,还有三个坚毅男人的苍白背影,以及——那洒满全城温暖人心的阳光,和午后飘散在空中,远远飞走的风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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