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易容封神 第十八章 他叫约翰

作者 : 柠檬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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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火雾森林”实在是一个探险和修炼的好地方,这里魔兽众多,火系元素能量充裕,不管是打猎、还是锻炼火系魔法,火系斗气,都是十分适宜。较恶劣的高温和残酷的环境,也在无形中锻炼着人的身体和意志。牧修从7岁起,在维特烈帝国天风城里那次”茉莉(花酒馆事件”中任人宰割开始,就深深觉知:自己想要立足于这块大陆,需要十分强大的能力,以及高人一等的地位。

在这个”火雾森林”中更是加紧修炼,重生前的李牧野,在自己21岁后才开始了“军校训练生涯”。

然而现在的牧修,可以算是从7岁起就逐渐开始锻炼自己的武技,和积累自己的那一点点斗气。在盖伦和霍华德地敦促之下,也当得夏练三九、冬练三伏。前世的自己度过的“纨绔子弟”强的太多了。

如今,已有7年武技斗气修炼洗出的牧修,在这个“火雾森林”中的锻炼效果也是非常之好。

与树桩对战,哪里得上亲手与魔兽厮杀呢?在课堂上听来的野外生存知识,如何得上孤身一人身处这复杂危险的“火雾森林”中竭力求生呢?

牧修心里虽然担心着约翰、贝罗妮卡等人的安危,但苦于不熟悉”火雾森林”的地形,没多少方向感的牧修更加找不到出路,牧修虽然可以依靠女娲的初级洞悉能力一次又一次地逃避强大魔兽的追杀,但是女娲无法为牧修提供方向上的建议,因为女娲的数据库本来就是牧修的脑袋瓜,牧修脑袋里没有的东西,也没法凭空变出来。女娲试过分析这里的地理地质环境,如通过数目茂盛和稀疏的对,判断南北,只是地球上生态学的那一套知识,在这里基本上不顶用。这里遵循的完全是一种“抽筋”的生态环境规律。

牧修忍饥耐饿,还需要躲避各种强大的魔兽,在这里晃荡了很久,不知不觉间就过了两个月,这两个月牧修几乎走遍了”火雾森林”的二分之一面积。在这两个月里,牧修凭借女娲的探测和分析、自己制作使用诡计和陷阱,杀死了各种魔兽,也在活剥魔兽后,吸收了大量的“火系魔兽晶石”,现在体内火系元素能量大涨,整个人白日没事身上就冒火,和魔兽也差不多了。

另外,牧修长期吃食这里的魔兽肉类,这些魔兽肉类都充斥着躁动不安的因子,每次牧修吃完肉,都觉得欲(火焚身。牧修苦于身体里蓬勃生长的这一种“欲(火斗气”,只能尽量逼迫自己把它发出体外,过了几次,他竟然洋洋自得地告诉女娲:

“看见没有?爷天生神力,这是强大的火系斗气!火系斗气!”

白长到了一米多,战斗力虽然很低微,但可以变成各种工具的形状,牧修砍树把白弄成斧头,挖掘陷阱把白弄成铁锹……各种乱七八糟,不一而足,白对此不满,但每次战斗后有魔兽当食物,还是十分高兴的。

女娲的感知力强大无匹,牧修的鬼心思层出不穷,白对挖掘陷阱也慢慢情有独钟,一意识一人一蛇组合,成为了这个“火雾森林”里最卑鄙狡诈的角色。

“也不知道约翰、贝罗妮卡、盖伦、霍华德、雷曼他们怎么样了。”牧修嘴里吃着”三尾松鼠”鲜女敕的肉,自顾自想着。

“牧野,12点钟方向有一些生命气息,好像是人类!正在朝这边赶过来。”女娲到。

“终于有人路过了吗?爷我在这里单机了这么久,等得想哭。”牧修把火踢灭,“跐溜跐溜”爬到了一棵树上,他的衣服早就破烂得不像话了,现在身上披着的是自己用魔兽皮毛制作的皮衣,武器是几根锋利的魔兽骨骸。牧修看着树下远方的影子,敌我莫变,还是先观察一下。

远处开过来四辆马车,一共二十几匹马,以及三个武士,十几个随从打扮的下人。

“火雾森林”里危机四伏,牧修真想知道他们这一行怎么安全到了这里。

“卡伦男爵阁下,我们的旅途已经度过了五分之四了,相信明天这个时候,咱们就能回到我国的疆域了。”一个管家样子的人坐在马车前,马夫旁边的位置上,朝马车内到。低调装饰的马车车厢外层,有一个羚羊的图案,这队人马属于冬羚羊卡伦家族,这是东多明萨克帝国一个曾经辉煌,现在渐渐式微的家族。

“里尔叔叔,您是看着我长大的,您只要喊我狄克就好了。”那是个年轻人的声音,好像只有十五六岁,话温柔,语调恭敬,却让人如沐春风。

“主人,您的对,只是老朽不敢忘老主人的恩情,老主人他……哎”管家里尔好像想起了伤心事,随即默然了,那个主人狄克,在马车内也没有接话。

前面骑马的三个武士,突然止步,只见一个虬髯大汉对着树林喊道:”什么人?是否现身相见?”,旁边一个穿灰色长袍的男人,拿出一张大弓,拉开来拈着一支箭。

牧修在树上的身形被人发现了,牧修观察,这队人看起来只是普通过路的路人,不是强盗也不是官兵。就一骨碌跳下树来。他身上破破烂烂裹着兽皮,腰间挂着兽骨,看起来如野人一般。

“大人您好!的是此间的猎人,之前和几个兄弟进此森林打猎,却遇到了厉害的魔兽,大家四散逃去,我也迷路了,今天正准备在树上掏掏鸟蛋,不是故意藏在树上的。”牧修谦恭地低下头,缓缓道。

马车门帘掀开,走出来一个一头银发的少年人,看起来十六七岁。他对身边的人:“正好大家也累了,在此稍事休息吧。”

众人看牧修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全身都是兽皮兽骨,看他的确像个猎人,在这里也呆了很久的样子,瞬间就放松了警惕。那三个武士走过来,虬髯大汉:”兄弟,好本领。这‘火雾森林-中危机重重,你孤身一人能活下来,也相当不简单了。”,顺便拿眼睛扫过牧修周身,看他的确没什么别的武器,这才最终放心。背着弓箭的汉子让下人拿了几个黑面包过来给牧修。牧修不疑有他,口中道谢,拿过面包狼吞虎咽起来,牧修也没那么饿,只是样子还是要装一下,伪装自己已经成为了这个曾经的“易容之王”的本能,只有这样,才会活得更久。

此时,狄克也拿过来一壶水,递过去给牧修。牧修点头称谢。

“陌生的兄弟你好,我是冬雪城的狄克.卡伦。请问怎么称呼?”语调诚恳,牧修心里想着,这个年轻人倒是礼贤下士,对自己人对外人都很亲热,倒是个人品很好的人,自己以前接触过的其他贵族好得太多了。

“的叫牧拉克.修泽维尔。是焚风堡的猎户,见过大人!”牧修随意编了个名字,听起来也的确像是个普通少年的名字。

“哈,我们是行商,刚从焚风堡那边过来,现在要回东多明萨克帝国,兄弟可要一起上路?”狄克见牧修虽然衣不蔽体,但自有一番风度,焚风堡的猎人,年轻尚能独自在这火雾森林生存,看来也不是弱者,起了结交之心,语气大是诚恳。

“多谢大人!我正怕没办法回去呢,先跟着大人走出这片森林再!”牧修的确不认识路,既然是商队,跟着能早点走出森林,到时候再看着办。

“兄弟,你这个徽章很别致啊。”一直没话的三个武士中的最后一个,突然走到牧修身前,闪电般出手。牧修心神一紧,但控制住了自己没动手,装作没反应过来,傻愣愣地盯着这个满脸微笑的英俊武士。牧修坠崖后身边的东西都丢光了,除了这个暴风佣兵团的白银徽章,因为一直是穿着线,当项链戴在脖子上的,所以幸好没在跌落悬崖的过程中遗失。

那是一枚做工精细的白银徽章,上面镌刻着图案——一阵暴风围绕着一座城池。正是暴风佣兵团的标志。

牧修还没等那人话,神色突然变得黯然,:“我曾经在打猎中遇到一个垂死的武士,他受伤很重,我将他带回村子里医治,他却还是死了,死前送给我这个徽章,我一直留着,没有拿去卖掉。”牧修神情悲哀,起来毫无破绽,猎人在打猎中碰到佣兵或者士兵也是常事。

“原来是这样啊,兄弟,这枚徽章是暴风佣兵团的徽章,看来你救的那个人,是一个佣兵了。却不知他叫什么名字?”那个武士手上拿着这枚徽章把玩,一脸笑容。

牧修仔细看那个夺他徽章项链的武士,那武士高高瘦瘦,腰间带着短剑,看起来英武非凡,一脸似笑非笑,看不出深浅。这是个极厉害的人物,牧修想道。牧修想了想,一脸悲哀,嘴上却:

“他叫约翰。”

牧修眼中竟是痛苦,肚子里却笑岔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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