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毒妻 十三、前途未卜

作者 : 叶香

黄珍与刘老板是青梅竹马的伙伴,十八岁那年就跟他成了亲。刘老板原是县水产公司的经理,后来下海带领乡亲们搞海水养殖,一年就挣了几十万元钱,水产养殖的规模大了,销路成了问题,他又把公司交给了黄珍的弟弟,也就是他的小舅子,黄恒打点,自己跑到广州开了一家海鲜店,专销家乡送来的海鲜。

黄珍是一个热心的女人,主动跟小兰拉起了家常,小兰看黄珍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便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了她,黄珍听后觉得小兰十分可怜。

这几日刘老板一直在反思自己的言行,像丢了魂似的,每天进出都闷闷不乐。他在想:“他曾经拥有过小兰,却没能给小兰一丝幸福、快乐。爱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感觉,爱情不是奇遇,如果说与小兰在奇遇中有了爱情,却早已注定了分离。”

事实上,一个永远不想失去的人,未必是爱你的人,未必对你忠心耿耿,有时候,只是被爱人的一种强烈的占有欲罢了。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殚精竭虑,费尽心机,更甚者可能会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失去的东西也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其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那代价是沉重的,直到最后才会被他发现。为了强求一样东西而令自己的身心都疲惫不堪,是很不划算的。再者,有些东西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所以,也常有这样的一句话“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自己喜欢小兰,最明智的选择,就是让小兰成为他记忆中一幅美丽的画,自己不再做画中之人,置身画外,才能更好地欣赏小兰的美丽。

说什么流年,说什么依恋。刘老板深知,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甘心情愿的,有些事情却一直无能为力……也许是自己的偏执与占有欲在作怪,越想获得小兰的爱恋,只会越走越偏离。在黄珍与小兰的爱中取舍,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黄珍。

聪明的黄珍看着自己的老公有心事,便让他多休息。又过了几天,黄珍再也耐不住寂寞,主动跟老公搭讪,商量小兰的去留问题,刘老板也觉得妻子的话有道理,小兰不能长期留在身边,何况自己一直对小兰爱屋及乌,早晚有一天会出事。小兰又不想回湖南老家,既然帮了她,那就再送一程吧!反正黄恒那个水产公司还缺人帮工,不如让她去福建吧!

恰好此时福建福宁来人送货,又是自家的表叔,黄珍跟小兰相商,没想到小兰还真的答应去福建福宁打工。

黄珍为小兰准备了两大袋子吃的用的东西。临走时,刘老板一再嘱咐表叔和司机路上要好好照顾小兰,一定要把她送到福宁县黄恒的那个水产公司,就这样小兰搭乘了去福建的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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