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宝贝 第一卷、上帝之手 第8章.再上进的叼丝也还是叼丝

作者 : 侠歌李少

他思考了一会儿,作出了自己的猜想。这一次的移植改造,是应用在两个同品种植物之间的,从各方面的属性来看,大部分是一致的,所以使用的时间就少了一些。

大雪素虽然是名贵品种的兰花,但与普通兰花相比,其链条的组合,只有零点零几的差异。而这极为细微的差异,其实就是生命的密码,是导致两种兰花外在形态产生差异的原因。

只有上帝之手才能精确地把握它们间的差异,掌握这种生命密码,并进行破译、分解、复制。

因此这里又存在一个难度的问题。两个目标物之间的差异越小,上帝之手的复制、移植就越容易,所用时间就越短,副作用也越小。

两者之间的差异越大,复制、移植的难度也就越大,所用的时间也会越大,副作用当然也越大。

李渝丝毫也不怀疑,某些差异极大的对象物,即便是上帝之手,也有可能会失败。毕竟,世界上没有绝对万能的东西。

这样,堂堂中文系学生李渝,就在宿舍里当起了临时的花农。每一日,通过上帝之手,将三株普通的兰花苗,改造成名贵品种的大雪素。

当然,改造完成之后,衰减也随即开始。第二天开始,李渝必须进行第二次生命密码的复制,以巩固第一天的成果。这样,经过五天的重复操作,李渝又惊讶万分地发现了一个事实:经过改造及基因复制的普通兰花,其染色体排列,与那苗大雪素的相似度,最终竟然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九九九……

也就是,无限的相似!

李渝又被震撼了。此前,将壁虎的天赋复制到自己身上时,最终得以永久保留体内的异能,只有目标物的80%!

这说明,物与物之间的基因复制,与将外物天赋吸收、移植到体内的操作,似乎是两码事,两者之间,后者的难度更大,所以效果也不如前者!

不过,李渝当然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能够实现纯粹的克隆,对他将来的人生,具有极为巨大的作用。

这样,二十天过后,李渝成功地复制了八苗名贵品种“大雪素”!在此过程中,有四苗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或是中途改造失败,直接败死;或是改造完成后无法成活;又或是改造不完全,变成了残次品。

但三分之二的成功率,也算是非常了不起了!

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花农李渝将宿舍的大门一推,带着八苗“大雪素”走了出来。今天,他约好了兰景凌,要到城南的天苑区去谈人生的第一笔生意。

因为兰花是娇贵的花卉,李渝怕公共汽车上的人把他的宝贝花挤坏,所以干脆奢侈一回,打了一辆出租车。

二十分钟后,李渝来到了约定的地方,景凌花卉种植园。

兰景凌把他的办公室设在种植业里的一间平房里。从外面看去很普通,但进去之后,才发现是个相当现代化的温室,条件相当好。

兰景凌的生意看起来很不错,办公室里的人进进出出,谈合同的,签单的,提货的,络绎不绝。

等了十分钟,兰景凌一抬头,这才看见坐在木椅上的李渝。兰景凌一拍脑袋,呵呵笑了一笑,说:“小帅哥,不好意思,怠慢你了!”

说着,他就迈着方步走过来,坐在了李渝对面。不过,他并没有让助手上茶的意思。这个待遇,和刚才那大老板和大客户的相比,明显差了很多。

兰景凌皮肤黝黑,样子敦实,看起来有些土气。但身上穿着的宽大的唐装,又显示出了几分传统的文人气息。

李渝略显羞涩地笑了笑,也不多说,将那八苗大雪素放在了桌面上。

兰景凌吃了一惊,说:“小帅哥,你这样就把这娇滴滴的兰花给带在了身上啊?”李渝一愣,经兰景凌一解释,才知道兰花的种植、护理和移种,都有很多讲究的地方。

自己这样随随便便地把东西送上门来,毛手毛脚的,别人一看,就知道是个行外人。

李渝将兰景凌所说的常识暗暗地记在了心里,然后开门见山地说:“兰老板,这是我亲戚种出来的大雪素,您看看货色怎么样。”

兰景凌嗯的一声,换上了严肃的神色。他将八苗兰草分开,仔细地看了一遍,那目光和表情,都是十分认真。

看完之后,他又嗯的一声,赞许般地点点头,说:“苗是好苗。怎么,有兴趣转手吗?”李渝微笑着说:“兰老板是懂行的大家,这八苗大雪素,我想放在贵地寄卖。不知兰老板能出个什么价?”

兰花寄卖,也是业内的一个惯例。因为很多普通的投资客或兰花爱好者,自己不一定具备种植的条件,或是没有护理兰花的技术、经验。因此,看中的兰苗,他们往往会放在专门的兰棚中寄养,请专业人士帮忙护理。

兰景凌沉吟一番,说:“李先生,我们是第一次合作。我也不想占你的便宜。现在的大雪素,市价是一千到一千五一苗。但入货或寄养的话,绝不可能给出这么高的价钱。这样吧,兰花先留在我这里,我先给你三千。以后要是卖出去了,我再从利润中分出两成给你,你看怎么样?”

李渝也没想多久,就一口答应了。说实话,对于这一行,他也不是很懂。再说了,他也不图通过这八苗大雪素发达。这一次的事情,他只不过是当成一次实验,看看能不能真的赚到钱而已。

既然行得通,赚的钱多少,他也不是很在乎了。更何况,兰景凌的这个条件,听起来似乎也不算很苛刻。

兰景凌见他这么爽快地答应了,也是有些诧异,连连赞他年少老练,处事大气,而且还客气地请他喝茶。

李渝有心要交他这个朋友,于是也留下来,陪兰景凌喝了一个下午的茶,两人之间还挺聊得来。兰景凌虽然是个农民,但也算是个有点风雅之气的农民,遇上了披着花农外皮的中文系学生李渝,彼此间竟还有不少共同话题。

李渝成绩还不错,兰景凌则在这一行浸婬了几十年,因此不论是有关各种花卉的诗词,典故,还是一些趣闻,两人都是张嘴就来,聊得颇为尽兴。

到下午的时候,李渝起身告辞,两人竟都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

走到门口,迎面正好走来一个气质沉稳儒雅的中年男子,约莫四十多五十岁,面生美髯,神色温和,风度翩翩,颇有几分传统文人之气。

兰景陵伸手和那人打了个招呼,笑着说:“沐先生,又来看你的那几个美人儿来了?”

被称为沐先生的男子捋须笑了一笑,说:“一日不见,心里就闷得慌啊,还是来看看好。”兰景陵哈哈一笑,让一个副手先陪他进去。

等那沐先生走后,李渝才奇怪地问:“美人儿?兰老板,你们这儿有什么美人儿?”

兰景陵又哈哈大笑一声,说:“刚才那位先生,名叫沐君楚,很有点风雅之气。因为平生最爱兰花,每得一苗新品种,都如获至宝,如痴如迷,所以圈子里的人给他送了个‘兰痴’的外号。在兰痴眼里,一苗兰花的魅力,比绝世佳人不知高多少呢!”

李渝恍然大悟,也笑了出来,说:“这位先生,也算是个妙人了。”兰景凌笑着和他说了两句话,就回去招呼沐君楚了,两人就此分手。

闹市区的一间星巴克内,许芸和周春晓坐在靠窗的沙发上,小声地说着话。咖啡馆里回旋着一首略带怀旧感的英文歌,精致的汤匙不时轻碰在白瓷杯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一种悠闲而小资的感觉油然而生。

许芸望了门口一眼,轻轻抿了一口咖啡,放下了汤匙。“春晓啊,你那男朋友怎么还没到啊?大男人的,不守时可不好。”

周春晓笑了笑,说:“他应该快到了。刚才李渝给他打了个电话,他也许是去接李渝了。”

许芸一听李渝这个名字,红润的小嘴就轻轻一撇,露出了一丝鄙夷。“那个土包子,我看他连星巴克也没有来过一次吧。哼,就他那个穷样,竟然也敢打沐小夭的主意,也不照照镜子。不用问,他一定又是来找你男朋友借钱的,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周春晓有些尴尬地说:“其实……其实李渝的性格还不错啦,他挺上进的。”

许芸哼的一声,毫不客气地说:“上进有个屁用。就他那家境,就算再上进一万倍,最终还不是一条没钱没地位的叼丝?你也别说我看不起他,这社会就是这样,他的命也就是这样。”

周春晓低头喝了一口咖啡,觉得嘴里有些苦涩。她有些庆幸,好在许芸还不知道,当初自己是抱了把她介绍给李渝做女朋友的心思的。要是让她知道真相,她还不当场跟自己翻脸?

许芸见周春晓不说话,又摆出一副好姐妹的样子说:“春晓,俗话说得好,干得好不如嫁得好。咱们也快开始找工作了,你也是时候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事情了。最近我认识了几个全球五百强的外企的朋友,有的是经理,有的是总监,全都是年薪上百万的金领。如果你有意思的话,姐给你介绍一个?”

周春晓有些瞠目结舌。她的思想比较单纯,许芸这种“成熟”的想法,让她在意外之余,又有几分反感。她摇摇头,说:“谢了。我跟我男朋友挺好的。”

“唉,春晓,你不要这么死心眼,你的那个男朋友啊……”许芸不以为然的哼了一声,刚要继续给周春晓做思想政治工作,海子却和李渝一起进来了。

许芸立刻闭上了嘴巴。海子呵呵一笑,望着周春晓说:“怎么,刚才许大小姐在背后高度赞扬本人来着?”

许芸翘起小手指,捏起了精致的小汤匙,故作矜持地说:“没有啊,随便聊聊而已。”

海子坐在了周春晓旁边,李渝别无选择,只好坐在了许芸旁边。许芸眉头一皱,身子有意无意地往另一侧挪了挪,像是要避开这个讨人嫌的家伙一样。李渝只当没看到,神色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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