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之马的魔王 第十章

作者 : 新林中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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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美的『液』体浸透了王直的喉咙,他一动不动的保持着那个动作,直到把最后一滴血『液』吸进口中,这才发出由衷的感叹。

这一次还是选择增强么?“他”例行公事的问道。

“当然。”王直回答。

如果不储存一定的能量,你目前的速度和力量仅能保持22分钟。这你应该清楚吧?

“22分钟足够了,现在唯一的目标是强化,直到无视子弹。”王直再次回答,于是“他”不再话。

他心的把尸体塞到太阳能板的后面,然后跃向隔壁的楼房。几个腾跃之后,他已经远远地离开了藏尸地点。

“如果警方再次立案,我或许会被叫做‘天台杀人狂’,或者是‘太阳能板藏尸魔’之类的吧?”他一边自嘲的想着,一边从一条陋巷转入大街,不动声『色』的混入人群。

这是这个月以来他第九次狩猎,也是他重新开始狩猎以来第三十五个猎物。

他感觉很好。

无论是速度、力量还是听觉、视觉和嗅觉,他都有了极大的改变。他没有办法测定自己的能力,但在一次又一次的狩猎过程中,他明显的感觉到了这种变化。最多的一次,他同时面对4个恼羞成怒手持匕首的偷,但他仅仅花了不到10秒就解决了他们。在冷兵器条件下,王直相信已经没有人能伤到自己了。

而另外一个方面,随着一次次审判,一次次死刑的执行,他越来越坚信自己是对的。

这个世界已经沦丧了。

他看到那些贼头是怎样『逼』迫不到14岁的孩去偷盗,那些黑作坊是拿些什么去做吃的,那些毒贩是怎么把人引上绝路,洗浴中心的鸡头肆无忌惮的在街上揽客,警察、工商理所当然的收取黑钱提供保护……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信仰,人们唯一相信的是钱。有了钱,什么都可以;为了钱,什么都敢做。

没有来生,没有因果报应,那还有什么好怕?反正有了钱,就有好日子过,没有钱,就什么都没有。

有了钱,就算违法也只是关几年的事情,只要不是立即执行的死刑,混上几年,保外就医也好,立功表现也好,无期变有期,有期变活期。

只不过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更何况,就算是犯一点法,警察也不一定会来抓你。案子没升职的动力,也没有办案经费,所以警察都忙着去去办大案要案,要么就是抓赌博、抓****去,搞创收去了。

那还有什么顾虑,有什么好怕?

王直认为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此。既然法律已经成为只惩治穷人和老实人的专政工具,那社会变得如此混『乱』,道德如此沦丧也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他感到自己的责任越发重大。

如果不是因为能力不足以无视世间的力量,他甚至常常会有把尸体放在街头,用鲜血在墙上写上他们的罪状和“恶有恶报”四个字的念头。如果是那样的话,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不信邪的人总会听到一些风声,总会有所顾忌吧?

他也想过是不是在某个站把自己的执法结果登上去。一开始的时候大家或许都只会一笑了之,但随着事件一次次被证明,必然会掀起一股风浪,最终让善恶有报的观念重新回到大家心中。

但这些都只能是想想,无论是那一条,一旦执行,必然会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被发现的危险将会无限制的增大。

拯救世界的路,果然还是只能一步一步来。

他上了一辆双层巴士,坐在二层,吹着风,叹息着,看着这座他生与斯长于斯的城市,这座已经渐渐妖魔化的大都市。

下一个目标是一个曾经的贪污犯,他住在城市另一头的高尚住宅区。

在90年代末期国有企业改革的混『乱』中,身为经贸委高官的他通过种种手段,把价值不低于十个亿的本市最大的纺织厂以两千万的价格卖给了香港的客商。王直仔细的研究过他的故事,事发时,他承认收受贿赂100万港元和30万美元,于是被判处有期徒刑35年,没收全部非法所得。但仅仅过了五年,人们就惊的发现他因病保外就医,开价值一百多万的豪华轿车,住在价值三百万元的高档区里,甚至还办了一家投资顾问公司。

巧的是,那家纺织厂最终倒闭,地皮被多次买卖后进行了房地产开发,最终建成了他所居住的那个区。

于是人们只能感叹、羡慕,并在心里埋下一颗“要是有机会我也那样”的种子。

王直决心制止这种恶『性』循环。

正当他百无聊赖的欣赏着流过的街景时,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他的眼角一晃而过。

下一个瞬间,王直已经站在了街边。

夜幕下,没有人注意到他是怎么会突然出现的,而他的全部注意力也都集中到了街对面那个人的身上。

“汪局,您慢走,慢走。”他满脸献媚的弓着腰,心翼翼的把一个中年大胖子扶上车。“您心头!”他殷勤地用手护住胖子的脑袋,然后点头哈腰的笑着。

“汪局,拜托您了……多谢!多谢您赏脸!……下次,下次还是我做东……您太客气了,您可是求也求不来的贵客……好好,您把发票拿来,我这里好处理!”王直冷冷的看着那个一脸油汗的中年男人,点燃了一支烟。

而那个人则继续徒劳地挂着笑脸,几乎是哀求的搭着话。“汪局,您看我这个事……哈哈,不急不急,您看您什么时候方便……好好,您慢走……您有空一定给我打电话!”

奥迪车加油把他甩开,他紧跟着跑了几步,依然是殷切的挥着手,目送着车子走远。

王直过于灵敏的耳朵分明的听到奥迪车里的人不屑一顾的在着:“这个傻x……”

对面的人定了定神,开始摇摇晃晃的沿着路往北走。王直不动声『色』的在街这边跟着他。

电话响了,男人边接电话边往前走。王直快步穿过街道,远远地跟在他后面。

“妈,您别担心,没喝多少……嗯,挺顺利的……我透透气,一会儿就回来……哎,儿子,乖。爸爸一会儿就回来……好好,爸爸会记得买……”男人挂掉电话,站在街边点了支烟。王直拉近了两人的距离,在不到十米的距离下,他甚至可以清楚地看到男人头顶反『射』出来的油光。

赵峥。

他默默地念着男人的名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恨意却刚刚在巴士上看到他那会儿消却了许多。

他看到赵峥微微有些佝偻的身躯,似乎是因为过于习惯卑微的态度而习惯『性』的弓着一点。他看到他接电话时脸上洋溢着的幸福笑容,于是也想起了他钱包里那张一家三口的照片。

他似乎是透了风,忽然蹲在路边吐了起来。王直皱了皱眉头,超过了他,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点燃一支烟等着他。

他吐得撕心裂肺,等他终于好不容易吐了个干净,颤颤悠悠的站起来,走没两步,忽然又滑了一跤,跌坐在马路牙子上。

然后他忽然哭了起来。

“x你妈汪胖子,x你妈死鸟人,我x你全家……”他絮絮叨叨的边哭边骂,似乎根本忘记了要站起来。

路过的行人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远远地绕过。王直的心里却渐渐地不是滋味起来。

刚刚看到他的那一瞬间,他唯一想到的是字眼是“杀了他”,而他也是那么计划的。跟着他,然后找一个适当的机会,把他虏上天台。如同此前的那些猎物一样,痛骂他,审判他,然后杀死他。

在过马路的时候,他还在这么想着。可现在,他已经完全没有了那种想法。

那不过是个人物,一个平凡到不起眼、人前争脸人后哭的市民,一个为了家庭努力打拼的不成功的销售,一个颓废的36岁的秃顶男人,他还是胖子。

真的该杀了他么?

为了什么呢?因为他面对电视台的记者了谎,把自己陷入了被陷害的境地么?还是因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背叛自己,甚至把自己拖入了绝境?又或许是因为他作为一个“好朋友”,在自己昏『迷』的12年间从来没有关心过照顾过?

这样想想,似乎每一个理由都足以判他死刑,可是王直就是没有杀他的**。

他有些同情的看着那个靠在行道树上发着酒疯的家伙,脑海里闪过的却是12年前的那个赵峥,那个最能认同自己想法的赵峥,那个最爱喝酒但酒量和酒品都是最差的赵峥,那个最冲动但是又最孬种的赵峥。

他抽完了手哩的烟,随手扔到地上,用脚碾了碾,然后毫不犹豫的往北走去。

永别了。

他对自己轻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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