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闻菲菲打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别的酒吧里潇洒。
隔着目前正被追捧得紧的iphone4s,我能清楚地听到自那端传来的吵杂声音,男女的尖叫混合着酒瓶的碰撞声,再加上我这边丝毫不逊色的音乐声,轰得我耳朵微微发疼。
“喂,哪位?”
这厮绝对是故意的,我不相信她会不清楚我的号码。
“是我,你娘。”暗自在心底咒骂一声,我不由自主地提高音量,丝毫不跟她客气。
这丫的保准喝多了,嘟嘟哝哝了半天才吱声:“哦,是你啊,软绵绵,啥事?”
对于她对我的这个称呼,我是极度无奈的。
我叫柳棉絮,不用怀疑,就是你们想的那样。“客舍青青柳色新”的“柳”,“木棉花暖鹧鸪飞“的“棉”,“絮被蒙头晓日高”的“絮”。
认识我的人经常用一副遗憾外带欠扁的声音跟我说:“啧啧啧,可惜了”。我知道他们在可惜什么,我一腐女加粗犷女,实在对不起这个文邹邹的名字。
于是,为了将我鄙视得更加彻底一点,闻菲菲给我取了“软绵绵”这个绰号。我自幼与她一起长大,自然不计较,但每次她眨巴着那双圆不溜秋的大眼睛这么叫我的时候,我都有一棍子敲晕她的冲动。
“我在‘绯色’,过来陪我。”抿了一口手里的鸡尾酒,我的目光有点迷离,淡淡地扫视了一圈正在疯狂地扭动身躯的夜店常客,瞬间觉得无比堕落。
“你丫的,你不早说,你大娘我现在在‘景园’,‘景园’你知道不!”
听着电话那端不断飙高的女高音,我知道那家伙炸毛了。
也对,‘绯色’和‘景园’作为P市最腐而不乱的两大皇牌夜店,分别坐落于城南和城北。P市是个大市,她再快,也得开一个小时的车子。
不过我此时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谁叫我今天心情不好,不,简直是郁闷透顶,只好暂时辛苦某人了。
“赶紧过来,趁我还有耐心。”啪的一声,毫不留情地挂上电话,将手机往吧台上重重一甩,不去管它死活,反正坏了也有人犯贱给换新的。
想象着她在那端气急跳脚的模样,我的心里就一阵舒畅,果然,我就是那种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人。
“小姐,一个人吗,火气那么大。”许是我甩手机的姿势实在太过豪放了,立刻引来了某些无聊之徒。在夜店被随意搭讪是很平常的事,我早已见怪不怪了,不过,这次这位似乎是个极品。
果然,眼前的男人一身阿玛尼的休闲服,慵懒地靠在吧台边。高档的蓝色纯棉T恤随意地挽起,露出精壮的胳膊,由于沾了不少酒,一双狭长的桃花眼沾染上了些许浑浊的水汽,此时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微咧的薄唇湿漉漉的,甚是诱人。
不过看惯了家里那位极品之后,对这位丝毫不逊色的也就没那么感冒了。
“柳棉絮。”我轻启樱唇,吐出三个字。
“嗯?”他不明所以看着我,那双桃花眼眯了又眯,我顿时有种不舒服的感觉,像一万只蚂蚁在心口上爬来爬去一般,抓心挠痒的难受。我很想忽略掉这种感觉,可是无济于事,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每次见到他都会有这种感觉。
只因我们长得太像,当然我们不可能是某些狗血电视剧里演的失散多年的兄妹什么的,只是身为一个姿色绝对在上等的女人,我有着和他相似的狭长桃花眼,所以每次照镜子时,一旦想起这个男人,都会引起我很大的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