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都是这个城市里blog写的特别出色的人。大家的表现**也十分高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派对热闹的一塌糊涂。有人blog只写音乐,从高雅音乐到流行音乐,从音响设备到如何选购正版,都分析的头头是道;有人blog只写电影,那些黑白艺术,那些什么情节;有人blog只放照片,那些黑白照片,那些LOMO胶片,那些商业大片。每个人都有自己术业专攻的一面,在派对上,大家都变成了电影里的主角一般。
只有她,默默无闻的坐在那里吃瓜子,喝普洱茶。她仔细的打量着每一个人的面部表情,她喜欢看别人夸张而又激动的面部表情,她挺喜欢大家高谈阔论的样子,因为她做不到,她的blog充其量就是一个小白领的挣扎史,记述的是她看似丰富多彩的生活中的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热闹了一段时间,那时候,大家都很喜欢扎堆,要么去茶文化博物馆喝茶,有人还会献上经典的茶艺表演,要么去咖啡馆看书,幽暗的灯光里,大家聊着艺术,聊着文化,她依旧是笑笑的,坐在那里怪安静的,要么是去面包房,争先恐后的去学着制作DIY的面包,她喜欢这里,她喜欢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享受,但,一旦回到位子上,大家又开始讨论的是那么深奥的话题。
于是,也就远了。她跟他们不是同一国。她做不到曲高和寡,更做不到文艺腔调。在她的世界里,这些人,都不是她的同类。但她很欣赏这些人,因为她做不到,所以更值得尊敬。话里,都是泛泛之交。但,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剩下来吧,比如玫瑰。
玫瑰不是文艺青年的类型,她的blog里全是自己的照片。什么化妆照啊,什么朦胧照啊,什么艺术照啊,什么集锦,什么大片,什么美女,都是她自己的照片。玫瑰热爱镜头,更热爱镜头里的自己。不知道为什么,玫瑰一到了镜头里,反而鲜活起来。如鱼得水,就是这个道理吧。玫瑰那天,就坐在她旁边。也没说话,她俩倒是,臭味相投。
玫瑰是YOLANDA同一幢办公楼里不同格子间的小白领,做的工作千差万别,但不妨碍她们有共同的语言爱好,她们办了同一个健身房的卡,一起去学钢琴,一起去学肚皮舞,一起去同一家店里做美容,一起吃饭。她们经常腻在一起,谁叫她们离的那么近呢,一个6楼一个9楼,这就叫缘分吧。
好朋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吧。虽然,换灯泡修热水器换煤气的时候她十分希望自己的朋友多一些,至少来几个壮丁吧,可是她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如今换灯泡修热水器换煤气都得亲历亲为,把男人当牲口使,把女人当男人使,对,就是这样。
但是,渐渐恢复了之前的平静之后,YOLANDA还是没有忘记继续写自己的blog,看客依旧很多,在网络里,最不缺的就是人,只要你的内容写的有趣新鲜,捧场的无论是路人甲还是路人乙都没有关系,关键的就是,他们喜欢看你的blog,这就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