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开恋爱了。
因为他,我爱上了上班,虽然我对这项工作还存有诸多抱怨。但,这里有他,我想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能
和他待在一起,一刻也不要分开。
我们的甜蜜满的都收不住了,更何况我本就不是个善于掖着藏着的人。他也一样。同事们也感受到了我
们的幸福。他们都羡慕我们,为我们高兴,也不时地会把我们拎出来涮一涮。
不过现在我已经能很坦然地应对了。我会大大方方地承认,并把他们的玩笑话当作赞美词来听。
大伙都说我因爱情的滋润变的更加漂亮了。我便会笑着给予回应:“是啊,你也想漂亮吗?那就找个朋
友恋爱吧!”
章卫军也变了很多,性格开朗阳光的多了,话也多多了,偶尔也会和同事们嬉闹,开玩笑了。
这都是爱情的魔力,它可以完全地改变一个人,不对,是两个人才对。
十天前,我还对他是深恶痛决,恨到牙根发痒的。仅仅十来天而已,却又叫我如此地依恋他,想要粘着
他,一分钟也不想看不到他。
爱情的力量真是太伟大了,它可以将两个不相干,不相识,甚至有点水火难相融地两个人,冰释前嫌,
紧紧地拴在一起,比任何绳索都还要来得坚韧,牢固。
除了各自回家睡觉以及上班时实在没办法要各做各的事以外,我们几乎都粘在一起。连下午休息的两个
小时,我们也不浪费了。手牵着手,到大街上溜达一圈,买几窜臭豆腐,一杯大号地女乃茶,你一口我一
口的吃出完全属于我们地独特美滋味。
为此我可没少受王苹地数落和抱怨。她总是一脸地不满和挖苦,说我见色轻友,有了男朋友就把她这个
好朋友给抛到脑后不加理睬了。
想想也是,以前每天下午陪在我身边去逛街的人可都是她呀!现在却叫章卫军这家伙给活生生地取代了,
而且还一点机会都不留给她,连一句抱歉的话都没有,她能不火大吗!
不过我其实还是喜欢和章卫军一起逛街的[这话可不能叫王苹给听见了,不然她又该朝我甩白眼了]。
他很照顾我,也总很细心地保护我。
在马路上走的时候,他会把我圈到最边上也最安全的地方,并用他坚实的体格把一切危险都挡在距我最
远的地方。
过马路时他会一只手紧紧的挽住我的手,另一只手则揽在我肩上,好象恨不得能把我整个的护在他怀里
一样。同时嘴巴里还不停地念叨:“小心,别急,注意前后左右有没有车,我们不赶时间,不用着急,
慢慢走。”
“你真是像足了我外婆,不对,你比她还要罗嗦。”我笑他。
他却一本正经地对我说:“我可不想和你外婆相提并论。”
我不解地看向他,问:“为什么?你还有不满吗?怎么说她也还是长辈哩!你不知好歹!”我习惯性地
嘟起了小嘴。
他看我的眼神,逐渐地变软,变亮,嘴角也轻轻地勾起,而后,就探过头来,俯在我耳边,低沉却是那
么深情款款地说:“因为总会有那么一天,你要离开她的,我却要做那个你一辈子都不想离,更离不开
的人。”
而后他就这么定定地望住我,他的眼中明显地透放出一股渴望地光束。
倾刻间,甜蜜与幸福地滋味从心间发芽,并迅速地生长蔓延,缠绕到全身。很努力地压抑着才没叫它显
现出来。我绷住脸,认真正经地提醒他:“别乱来,这里可是大街上,有那么多人呢!”
他一顿,立刻紧张地前后左右都看了一边,然后庆幸地笑着小声说:“还好没有熟人。”接着又转过头
来,一脸严肃地对我说:“差点又被你害了!”
“我?我又怎么害你啦?”我诧异地回问着。
“你诱导我犯罪!”他一个字一个字认真地说完,忽然喷出一抹阴诈地诡笑,接着很快回头朝路边自己
先跑开了。
明明是他自己一时头脑发热,才会做出这在大庭广众之下忘情地表现的,还是我及时提点他,才没叫他
当众出糗的呢。他不仅不心存对我的感激,还要把一切罪过栽脏诬赖到我头上,我可不依。才不要笨笨
的帮他背黑锅呢!
“是你诱拐我的才对。讨厌鬼!”我追上去,抡起小拳头就砸过去。
他边跑边回头对我嬉笑。我们在马路上嬉闹起来。引来路人地侧目微笑。他们定也是在羡慕我们的吧!
本文保证让亲大笑三次以上,流泪三次以上,所以喜欢被感动的亲快跳坑吧!不要潜水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