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小声点,别惊动了部落里的人。”奥巴马压低声音对林冲说。他背上火蚁咬伤的伤口此时觉得又麻痒起来。他可不想再挨上那一窝蚂蚁的“礼物”了。
不过事情有点不对劲,林冲皱了皱眉,低声对奥巴马说:
“这里就只有这个印地安部落吗?”
“只有这个部落,而且这个地区也只有这个部落,再没有其它印地安部落存在。”
奥巴马不知道林冲为什么要这么问。
“我没有感觉到这里有任何那个车队的声息。如果只有这个部落的话,他们按道理是回到这里才对呀。”
奥巴马不愧是IQ145,立即明白过来了。
“不然,我们先去打探一下情况吧。”
说着,他带着林冲很熟练地就在丛林里左兜右绕起来。
林冲透过树桠的间隙,能清楚地看到,这个原始部落还是很大的,明显也做了功能区的划分。
西边上是一排排用树枝搭起来的窝棚,那里是生活区;而中间一块开阔的场院,里面点着几堆篝火,有几个光着上身,围着简陋围裙的女人正在火堆上吊着的锅边忙碌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咳!这里应该是“公共食堂”,也是部落交流的地方……
此时正是白昼狩猎的黄金时间,部落里的男人应该都出去打猎里,整个部落里都看不到一个成年壮年男性的身影,只有一些老弱妇孺在部落里各自忙碌。
一群妇女聚在东头的一个舂米池边,一边舂米,一边用印地安土话嘻嘻哈哈交流着啥,神情十分淡定快乐!
林冲不用听得懂也知道她们在聊啥,如果翻译成华夏国的大白话,无非是:你家那口子昨晚上把你伺候得很舒服吧?什么?不是那回事?为啥米你叫得象杀猪一样?
诸如此类的少儿不宜的话题,这时候没有男人在,是妇女们交流的黄金时期,如果有一个男人插进去,这个男人准是被调戏的对象。
所以,林冲还是扯着奥巴马,离这些女人远点。谁知道这群如狼似虎、英勇无比的女人看见两个活生生的帅哥会发生什么样的桃花惨案。
“你准备去人家家里做客?”
林冲眼睁睁看着奥巴马推开西边生活区一户人家窝棚的门。这窝棚简陋无比,也就和前世林冲在安全区自已搭的那种小窝棚差不多,共同的一点是,再怎么破也弄了个门,划出自留点,表示:内有贵重财产,非请勿进!
“嘘,师父,不要叫得这么大声,这位是火狐女乃女乃,我祖父的老朋友。”
窝棚的门一开,里面有人应声站了起来,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同样赤果着上身,胸前原本傲人的双峰现在也如布袋一般几乎垂到肚脐上了。
“你是谁?怎么来到我们部落里的?”这个火狐女乃女乃虽然老眼晕乎,但警惕性还是很高,看到陌生的两个男人,瞪着浑浊的眼睛很不客气地叽哩咕噜了一番。
林冲虽然听不懂,奥巴马却主动为他做起了翻译,能给师父帮上点忙,奥巴马觉得很荣幸,老妇人一边说,他一边也叽哩咕噜地翻译成了英文告诉林冲,节奏还不慢,颇有点同声传译的味道。
“我是贾斯汀.奥巴马。奥巴马家族的长孙。”
“哦,我记得你了,是克里斯蒂安.奥巴马曾经带来的那个孙子是吧?都长这么大了?”
火狐立即喜笑颜开,热情地把他们迎进窝棚。林冲看到,她苍老的脸上甚至泛起了两酌少女般的红晕。
看来,当年她和奥巴马的祖父还是十分投入地嘛,一提到奥巴马家族,立即笑脸相迎。
“你的祖父呢?现在身体还硬朗不?这么多年没见他,都老了。”火狐女乃女乃含情带笑地问,脸上画着花纹的嘴角荡出深深的笑意。
不是吧,俺没看错吧,这老女乃女乃脸上,竟绽放出了春天的花朵?带着春天的气息?
林冲心里为那位老奥巴马的魅力深深折服,估计这段露水情缘也过去几十年了吧,光靠回忆就能带给这位老女乃女乃春天里的微笑。
听到火狐女乃女乃这么问,奥巴马脸上露出了惨淡的笑容,道:
“爷爷他已经不在人世了。”
“噢,可怜的孩子,听说你们外面的世界遭大难了。老头子没能撑过去是吗?”
见到奥巴马这么悲凄的样子,火狐女乃女乃一阵心疼,连忙把他揽入怀中,一只手抚在他背上,一只手还拍打着他的头,安慰他。
这样就出现了一副让林冲忍俊不禁的画面,只见奥巴马的脑袋被火狐老女乃女乃强按在胸前,奥巴马一脸的不自在,却无法挣月兑。
好一会儿,火狐女乃女乃才发泄完她的爱心,于是继续问道:
“小奥巴马,你是想来这里避难吗?你带来的这位是哪个部落的?”
“是啊,女乃女乃,我想在你们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外面现在实在太恐怖了,和地狱一样可怕。这位是我的兄弟,他救过我的命,所以我就带他一起来了。”
奥巴马半真半假地胡诌。原本他还没找到借口和理由,见火狐女乃女乃这么问,自然顺杆子往上爬。
不管怎么样,先住下来,不难打探到那些车队的下落。
雄风并不知道后面有人在追赶他们,他只是按照自已的节奏,催着队伍快速前行。
进入原始森林后,出乎车队里所有人的意料,雄风并不是往部落所在地赶路,而是由他带着,走一条他们此前从未走过的路。
这一条路,林木茂密,比部队里的人出去狩猎时走过的所有路都不好走,但是还好翼马身强体壮,又具有智商,所以在部落里的人砍树开路之下,它们显得还是很轻松。
中午休息时,雄风也不叫大家升火做饭,而是拿出一些平时腌制的肉干,分给大家当做午饭。
虽然路不好走,但在雄风紧赶慢赶之下,还是保持了一定的速度。而林冲他们由于是往部落方向走的,所以逐渐和他们的距离越来越大,自然无法感应到他们的气息。
傍晚时分,雄风部队里的人终于走到了目的地。雄风要他们在原地宿营,由自已带着翼马将货运到对方手里。
部落里的人只知道这一次行动对自已的部落生存很重要,但具体是如何重要并不清楚,但自从雄风亮出他的激光武器后,大家都眼中一亮,心道:如果有这种武器,以后在森林里狩猎成功的机率就大大增加了,而且可以捕猎一些更加大型的野兽,拥有那种削铁如泥的白光,根本不用怕杀不死它们。
雄风承诺说,只要配合他这次行动,那么今后部落里的成年男人都可以拥有一把这样的武器。
拥有一把杀伤力无比的武器,这自然是对部落里猎人最大的诱惑,再说,雄风在部落里也是除了族长之外地位最高的人,对于雄风平时的表现,大家有目共睹,深信他是个讲信用的人,于是,大家同意配合雄风的行动。
眼看着雄风去交货,想到即将到手的武器,部落里的人席地而坐,面带喜悦,纷纷开心地交谈着,忘记了几天里餐风露宿的辛苦。
雄风实则是在翼马的带领下往记忆中圆球的方向走去,有好几年没来这里的,原始森林里快速生长的植物很容易就改变过去记忆中留存的地形地貌。如果不是翼马带着,他可能就在这一带迷路了。
翼马依靠的是植入脑中的与主人相联系的定位系统,就算再过一千年不来,也不会在这里迷路。虽然叫部落里的人在原地休整,此举让部落里的人印象中认为离交货的地点不远,但实际上,翼马带着雄风又足足走了有十来公里,因此,就算部落里的人要找到他们,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当那熟悉的白球出现在眼前,雄风忍不住擦了一下头上的冷汗,他心里对这个白球里的一切充满了畏惧之意。虽然害怕,但却不敢违抗,只能硬着头皮,往那开裂的缝隙走去。
林冲在部落驻扎区再次努力用精神力的极限往四周探查,但仍然是没有发现车队的蛛丝马迹。
“你问问火狐女乃女乃部落里的男人都哪里去了。”林冲吩咐奥巴马。
“他们去给主人送一件重要的东西。”奥巴马对林冲翻译道。
林冲皱了下眉头,“主人”,这词对原始部落的人来说,真算是一个新鲜的称呼。
“她说,主人送给他们翼马,让雄风变得强壮,还送给雄风太阳神的礼物__神秘、威力无比的光束,所以主人说什么,他们就怎么做。”
原来那个印地安人的激光武器是“主人”送的。看来,去抢吕洞宾的雕像也是“主人”要求的。这个“主人”和吕洞宾有什么纠葛?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派一群原始人去抢吕洞宾的雕像呢?
“主人”竟然还有强大的激光武器,这是林冲穿越之前也比较罕见的武器,听说还只处于机构的研究实验状态。
这个“主人”的来历实在可疑,林冲打定主意要去会会这个“主人”。
“你问她,主人住在哪里?可以去拜访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