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臻认识苏慕秋,很早之前便认识。那时她还是个坐在项淘自行车后座,天真无邪的小姑娘,笑容干净的如天山上的白雪,让谁看见都不由自主向去喜欢,或许从那时第一次看到之后,便记在心里。
之后陆臻总是无意识去关注她的情况,四年前苏家出事的时候,他正在边境执行一项秘密任务,等他回来时,苏家已经是昨日西风,苏慕秋也从B市离开。
陆臻听到苏慕秋离开的小侯时,心里微微疼着,痛意并不厉害,却持续的时间很长,每次夜深人静总会想起那张纯净的笑脸。
陆臻一直以为自己对苏慕秋并没有什么太过特别的感情,可是经年再见,她宛若一株盛开的幽兰亭亭站在他面前。
那一刻,陆臻的心脏几乎是停止跳动的,他从不曾想多年后竟然还能再见到她,即使她脸上早已没有当年的笑容,可他还是第一眼就认出了她。
陆臻是果断的人,在星巴克第一眼看见苏慕秋,他立刻就确定了自己的心意。
锁定目标,马上出击,军情紧急不能耽误半分,这就是陆臻的追妻守则。
上车后陆臻问:“要去哪?”
“啊?去墓地,我想去看看我父亲。”陆臻是气场太过强大,又加上他不苟言笑,苏慕秋在他面前总是很紧张。
陆臻一听转头看向苏慕秋,她乖巧的坐在副驾驶座上,露在外面的手臂十分纤细,他一只手就能把她两条胳膊抓住。
柔弱的女孩子总让人心疼,又加上知道她曾经的遭遇,陆臻想将她抱在怀里安慰一番,可多年的军事素养告诉他,作为一名军人,警察,不能让他保护的人觉得他是个流氓。
更何况,陆臻本就是个不善言语,不会讨女孩儿欢心,不懂得怎么安慰人的男人,他能做的只是发动引擎,将车子开的又稳又快。
半路上陆臻把车子停在马路边,让苏慕秋在车上等一会。
B市的夏天很热,此时外面的气温已经高达36°之高,车门刚一打开便感觉到一股热浪袭来。
苏慕秋不解的看着陆臻高大的背影,他这是要去做什么?
不过很快陆臻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束白菊花,苏慕秋愣了片刻,眼睛蓦然一阵酸涩,她没想到,陆臻下车竟然是去帮她买花。
陆臻一上车他身上被太阳烤晒的热意便熏的苏慕秋微醺,她忽然想如果……如果以后能嫁给这样的男人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陆臻把手里的花束递给苏慕秋:“我忘记问你苏伯父喜欢什么花,就自作主张买了一些。”
苏慕秋急忙摇头:“白菊花就很好,我爸爸很喜欢菊花的。”
苏慕秋看到陆臻额头上全都是汗珠,背上的衬衣,赶紧从包里掏出湿巾递给陆臻:“谢谢你大热天还帮我去买花,其实你把车停在花店门口就好了,我自己可以去的。”
“那个花店门口不让停车,你刚出院身子弱,外面太阳太大。”
“谢谢你。”不得不承认苏慕秋被感动了,她在B市除了项家兄妹之外,再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人,基本上处在孤立无援的状态,这个时候别人的任何帮助都会被她紧紧铭记。
“这是我应该做的。”陆臻本想说照顾未来的媳妇儿义不容辞,可怕吓到苏慕秋,便换成了普通的陈述性语句。
苏慕秋的脸悄悄红了。
——
从墓地回来之后又过一个星期,魏梦夏和付云哲的婚礼终于在崎岖波折要举行了。
这两人的结婚,项柠成了最忙的人,她不停拉着苏慕秋试礼服,买首饰,从头到脚做了遍,弄得苏慕秋哭笑不得。
出门前,项柠用两个小时给苏慕秋化妆,一边画,还一边咬牙切齿地说:“我总觉得,这一次的婚礼一定会出乱子,那对贱人肯定结不成。”
“你啊就说气话吧,我妈那人你还不知道,没有十足的把握会这婚礼不会举行。”
苏慕秋当然不会让婚礼如期举行,凭什么那对奸夫婬妇结婚,还要跑到她面前耀武扬威;凭什么那对母女厚颜无耻霸占住苏家所有的财产,连她父亲留给她出国上学的钱都抢走,却让她连个不字都不能说。
项柠一把掰断一支眉笔,气冲冲地说:“我一想到一会要见到那对贱人心里就一股火气撒不出来,不是说人贱天收,老天爷怎么不收了他们。”
苏慕秋笑笑:“别急啊,说不定很快就会被收走的。”
这世上报应不爽,早晚有一天,她会让她们知道“后悔”这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对你说的是,说不定很快就会收了那对狗男女。”
项柠拍拍手,后退一步十分绅士的朝苏慕秋伸出一只手:“走吧,我美丽的公主,今天你一定会让魏梦夏抬不起投来。”
梅花香自苦寒来,磨砺之后,洗尽铅华,她才是真正的公主。全文字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