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潘越而言,最难忘的时光和许多人一样是那充满青春气息的大学时光。在那段不羁的岁月里,他也和许多其他人一样遇到了一个特别的女孩。
学校沁园楼下的一家包子店是他常常光顾的一家店,不仅仅是因为他喜欢喝这家店的豆浆,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个特别的姑娘。包子店的老板似乎和女孩是亲戚,每到晨时,他总能看见她忙里忙外的帮老板卖包子,她总是不言不语,面上带着温和的笑将包子认真的包好再递给客人。
潘越开始也并没有注意到她,只是有一天在学校的图书馆意外偶遇认出她后,他才渐渐地开始注意了这个少言寡语的女孩。
她有一双像明珠一样的大眼睛,嘴巴却小小的,常常轻轻抿着。她喜欢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搭配上简单的牛仔裤,瘦弱的似乎不小心就会被风卷走。如果说潘越被她的什么所吸引住了,那么应该就是那如清风般的微笑吧。
事过多年,他忘记了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忘记了他们的第一次交谈,忘记了他们的第一次牵手,却没办法忘记她看着他的眼睛时的微笑。
一个意外的机会,他知道了她的名字。
初心,李初心。
潘越笑着和室友说多像武侠片里侠女的名字。
而李初心却和侠女的性格相差甚远,她不但不会打抱不平,反而在自己遭了委屈时也忍气吞声,也正因为如此,才给了潘越一个英雄救美,可以近水楼台的机会。
却也正因为这样,他才终于发现了,原来她不是少言寡语,也不是习惯忍气吞声,而是她根本说不出话,听不到声音,她竟……是个聋哑人。
这对潘越来说无疑是个打击,这么多天的心思,他早已对她许了心,却没想到他的心上人竟是个身有残疾的人。那时的他,还不懂如何去顾及周围人的心,只觉得自己像是受骗了一样,久久没办法去摆月兑那种受挫感。
他将自己关在学校里,再也没有去过包子店,却始终没有办法忘记她的笑容。
一场篮球赛中,他和同队的人过五关斩六将,杀进了决赛中,运动让他停止了想她,他也终于能够尽情的在没有她的世界里享受。
决赛的这一天,他们与对手势均力敌,畅快淋漓一番之后,第二场结束了休息,他来到休息区大口大口的喝着矿泉水,仰头之际,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却正是他一直在逃避的李初心。
李初心在篮球场外,为他们队的一个运动员递了一瓶水,笑着看他大口饮尽了半瓶水,又将手里的毛巾也递了过来。那名运动员他认识,是他同班有名的公子张学。
他不知道此刻他都在想了些什么,只是眼睛珠子像是长在了他们身上一样,无法移开。这时,已经擦干净了的张学浑身清爽地回到场内,见潘越紧盯着李初心看,笑揽过潘越的肩膀放肆地说:“怎么样兄弟?正点吧?哥们儿新对象,可惜了是个哑巴!”
潘越将目光收回,却没有去理会张学,张学却又追上他继续说:“我听说你跟她有过交情,教教哥们怎么搞定她呗!哎!这么多天了,跟她说什么都是笑!”
潘越回头看张学一张放荡不羁的脸,一腔怒火冲到心头,他脑袋一热,竟然一拳挥在了张学的脸上。
顿时全场哗然,连站在场外的李初心都将目光移到了这里。
生生挨了一拳的张学瞪大了眼睛,反应过来之时模了模嘴边的血迹,上前就是破口大骂:“妈的你疯了吧!”
旁人一见这种阵势,忙上前拉住就要还手的张学,也有另一帮人拉住了潘越。
潘越甩开胳膊上劝拉的手,泛着怒火的眼睛紧盯着张学看了半晌,啐了一口道:“王八蛋!”
话音刚落他便离开了球场,却也带走了球场外还在愣神的李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