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领已死,投降不杀。(天才只需3秒就能记住)
南蛮人习惯以小群体杂居,大多数都会将家眷带上。所以,三十里外的紫风坡上还有很多牧民在埋锅造饭。
不同于帝国公民那般,这也是牧民的幸福,有肉吃,有酒喝。这群小团体的武装力量其实在整个南蛮不算弱小,领牧野风更是南蛮族中的长老。
所以,很傲慢,对于一些小的游牧群体看不上。因为身份的关系,有优先放牧的权力。如果有安琪郡的本土居民子在这里,看着这样一群牧马人,一定会很熟悉。因为,每隔两年,这群人就会到安琪郡打一场秋风。
是夜,牧野风在毡活的吃着羊腿。将整个狂风部的领头人召集在帐中,气氛很活跃。其实,这种烤全羊宴会每隔几天就会开一次。
秦天和昭河率领着三千大军一路向北,铁骑所过,溅起烟尘随风翻卷。第一次率领大军的感觉,是很好的。无论是秦天还是昭河,都在这种肃穆的气氛中慢慢的熟悉了当将军的感觉。
在昭河入城的时间,秦天也从他那里知道了这只护卫军的来历。也因为如此,对于自己的这次行动很有自信。
所谓的护卫军其实是帝国的虎贲卫,这三千人大多数是从十万虎贲卫中筛选出的精英。又想到为什么陛下丞君会这样做,其实是想给自己自信,让自己放手去做。
所以,三千护卫军能够在第一时间形成战斗力,而且,因为不是单兵种作战,很多护卫本身拥有很强的魔法。这三千护卫军如果使用的好,足以抵挡南蛮的十万南蛮勇士。
“必须要有一场大胜利,能不能办到。”
战马之上,秦天意气风,用手指了指夕阳下不远处的毡子说道。昭河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脸邪笑。
“你是在侮辱我们帝国的虎贲勇士,你们告诉城主,能不能大胜一场。”
三千虎贲卫气势如雷,声音洪亮的高声喊道,“必定不负殿下所望。”
昭河微微一笑,“别说八千蛮子军,就是三万人,我们也能胜利。要知道,这些帝国虎贲卫,是真正能够以一挡十的勇士。”
秦天点了点头,微微一笑,举起手中的长剑,随后剑尖直指前方,“杀”
随后,一马当先。胯下的枣红大马踏出阵阵烟尘,手中长剑如割杂草般收掉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不是第一次杀人,但是在长剑杀死第一个人的时候,也有些不忍心。不过,为将者都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的,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有人以身作则,身后的勇士如同看见鲜血的蝙蝠一般,兴奋莫名。都是些在战场上厮杀后留下来的精英,不会在杀人的时候怀着一颗罪孽之心。而且,有很多人在厮杀中渐渐忘记了这种感觉,而是麻木的只剩下胜利。
因为,胜利了,自己才能活下来,才能够从一个战士,成为伍长,或者继续往上升。这就是帝国的军事等级,任何一个人要想摆月兑现在的处境,必须要卖命。
在三千虎贲卫出现的那一刻,原本负责镇守大营的南蛮武士还没反应过来。但是,在经历了一系列的错乱之后,终于明白了,这是敌袭。
于是,很多人争相暴走,用最大的声音在嘶喊,“敌袭,敌袭”
紧接着,便在一种脖子上散出温凉气息的鲜血喷射中缓缓闭上了双眼。这完全就是狼入羊群。
“少造杀戮,留下百姓。直接杀向大营。”
关键时刻,秦天大喊一声,随后骑着快马,朝前方最豪华的毡子处狂奔。一路之上,所有试图抵挡秦天的南蛮勇士都在秦天的长剑下饮恨。
其实,战场上最潇洒的还是手持横槊,直取敌人级。不过,杀人真的能给人带来快感吗?起码,秦天现在不那样觉得。
也是为了将损失降到最小,一路上很少杀死普通牧民的。也是因为自己的计划,这些牧民以后都很有可能成为自己的治下子民。
“嘿嘿,咱们赌一把如何,看看谁先取下牧野风的级?”昭河不甘落后,纵马来到秦天跟前,满脸挑衅的说道。
秦天微微一笑,“敢不从命?”
说完,两匹战马在混乱的草原上出尖锐的嘶鸣声,风驰电掣的朝着前方奔去。
大帐中,正在享受着烤全羊的牧野风终于觉察出了外边的不同寻常。很惊讶,这个时候是谁有胆子来冒犯他的狂风部?
便在此时,一个光着膀子的壮汉闯入了大帐,望着牧野风急冲冲的说道,“大人,有敌袭,有敌袭。”
大帐中还有很多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猛的听到敌袭,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些年来,因为牧风野的关系,所以很少有其它部落会对狂风部动手。甚至有不少时候,都是狂风部在袭击别的部落,敌袭这个词语,很少出现。
“什么敌袭,王八蛋,是谁这么大胆子,不知道我牧风野是狂风部的头领吗?”说话的牧风野是个壮汉,浓眉大眼,满身酒气。
身上穿着很古老的虎皮,配合着腰间的大刀,很有气势。再加上常年来茹毛饮血的生活,让他在火的时候多了一种嗜血的气息。
前来禀报的伙计闻言身体一凉,战战兢兢的说道了,“不知道了,敌人根本不是其它部落的人,有可能,有可能是安琪郡的军队。”
“什么?岂有此理,你当本王是三岁小儿?安琪郡从来就没有军队。”说完,抽出腰间的长刀,一刀捅进了伙计的独自里。看着伙计睁大着眼睛,死不瞑目的样子突然生出一种快感。
“兄弟们,有人来挑场子,咱们出去杀了他。”
也不管什么烤全羊了,只要人还活着,这玩意就不会稀缺。所以,很冲动的抽出大刀,来到帐篷之外,乱糟糟的,很愤怒,于是不管是自己人还是敌军,先杀了,把路清理出来。
这种做法,很让手下的人心寒的。原本在很早的时候,有一批忠心耿耿的人跟着牧野风,可是,这家伙杀人如麻,全凭着自己喜好做事情。很多身边的人生活的战战兢兢,为了保命,出现了更多的阿谀奉承之辈。
现在出了乱子,哪里还有能人来劝解牧野风消消气,当然,是个正常人都会选择先稳定下局面,至少要先弄清楚攻击自己的敌人到底是谁。
不过,也不敢抗命,所以,为了表现,很多人跟在牧野风身边,见人就杀。觉得这样做就能够让牧野风高兴,至少不会让牧野风神经把自己给杀了。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秦天纵马来到了帐篷之外,亲眼看见了牧野风不管任何人,见人就杀。
很气愤,自己在杀人的时候都会于心不忍,但是,作为狂风部的领。牧野风居然不管不顾,实在可恨。
实在看不下去,手中长剑带着阵阵剑影,顺利的削掉了挡在身前的几个勇士的脑袋,随后用剑尖直指着牧野风的喉咙。
“你就是狂风部的领牧野风?”
牧野风终于安静了下来,因为周围的人都死光了。看着骑在战马上细胳膊细腿的秦天,牛眼园睁,“你是谁?”
终于确定了是敌袭,而且似乎自己不认识。但是,依旧不认为是安琪郡的军队,因为看见了秦天的身手,自动将安琪郡那个永远不可能翻身的地方排除。那样一个穷地方能够培养出这么厉害的年轻人?
也因为如此,所以才相信秦天不会真的对自己怎么样,毕竟,自己在南蛮族的地位很特殊,一般人都会给自己面子。
秦天双目微眯,露出一脸冷色,“你还没有回答我的话。”说完,剑尖轻挑,很巧妙的划破了牧野风颈部的皮肤,鲜血顺着长剑滴了下来。
牧野风微微一愣,双目圆睁,面色煞白。在刚才的那一瞬间,他几乎感受到了死神的召唤,他似乎看见了自己的脖子在敌人的长剑下飞离了自己的身体,自己在那一刻似乎已经死了。
只是,全身还在颤抖,无边的恐惧侵入心头,完全没有听见秦天的问话,“你,你要杀我?”
“哈哈,你这家伙可真不赖,不过,这家伙到现在还弄不清状况。”及时赶来的昭河将这一幕看的很真切,也有些惊讶,这个落后的游牧民族,还在靠着信仰和铁血统治着整个牧民,所以才会那样无知,才会在这种状况下问出这种问题。
“牧野风,老子是安琪郡的平南大都督,专门来取你狗头的。现在,如果你配合的话,我们伟大的城主大人还能留下你一条狗命。”
昭河的声音终于让牧野风清醒转来,有些复杂的看了看秦天,“你真是安琪郡的城主?为什么,为什么要袭击我狂风部?”
秦天皱了皱眉,“没错,我的确是安琪郡的新城主。今天是专门来找你要债的。”
牧野风微微一愣,“要什么债,老子什么时候欠过你的钱?”
“不是我的,是安琪郡所有受苦子民的。等你死后,我会将你所有的子民送去安琪郡,给他们换一种新的生活。”
说完,再不迟疑,手中的长剑顺利的刺进了牧野风的胸膛。鲜血如注,牧野风的双眼还有些惊恐,死不瞑目。
“你就这样把这家伙给杀了?”
昭河有些意外的看了看秦天,难道他不觉得将这个家伙变成傀儡更好控制这些牧民吗?
秦天点了点头,“是啊,让人带着牧野风的人头,在外面去高喊,领已死,投降不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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