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约定
圣眉头微皱,自己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不知道对方想做什么,出于警惕,他没有第一时间与西蒙.考威尔握手。
坐在一旁的伊万卡.普朗特有些意外的看着西蒙.考威尔,开口说道:“如果我没认错的话,您应该就是那个西蒙.考威尔先生吧!”
“能让伊万卡小姐记得我,真是荣幸啊!不介意我在这坐一下吧!”
伊万卡.普朗特耸耸肩,一副毫不介意的模样。西蒙.考威尔从一旁拖过一把椅子,直径坐在了两人的桌旁。
看着圣有些迷惑的模样,伊万卡.普朗特介绍起了西蒙.考威尔。
“西蒙.考威尔,是现代流行音乐先河的开创者,还在唱片业巨头公司担任资深顾问时他就曾为爱尔兰歌唱组合“西域男孩”进行指导,使之成为了红遍全球的偶像歌唱组合。
作为《美国偶像》的前身英国选秀真人秀《》的创始人之一,他理所当然的成为了《美国偶像》节目的三大评委之一,他以剑客眼里的“毒舌”著称,会告诉一些选手说他们的嗓音“几乎不属于人类”,但是夜因此受到更多观众的推崇。
西蒙.考威尔的都知道他是唱片公司的老板,西域男孩的大二,懒虫们提到他时总是一迭声的吹捧和赞扬,不是的也知道他是很多知名节目中的毒舌评委。
总而言之,他是一个很著名的音乐人,节目评委。”
“看来伊万卡小姐对我有很深的研究嘛!”
西蒙.考威尔有些意外,不过也仅仅只是意外而已。
“不知道西蒙先生有什么事呢?不会只是想要坐下来喝一杯咖啡吧!我不介意请你吃一块匹萨!”
伊万卡.普朗特很大方的拿起一块匹萨递给西蒙.考威尔。
西蒙.考威尔倒也不推辞,直接吃了起来,边吃边说:“其实我已经注意你们一天了,不知道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呢?”
“我叫约翰.梅纳德.圣,你叫我圣就好了!”
“嗯,圣!今天你从9点钟就开始站在街头唱歌,一直唱到现在,你唱了一天,我听了一天,我数了一下,一首《》你整整唱了61遍,每一遍唱,我都能听出其中的而一些不同,你的音域很广,声音匀称润滑,柔美明亮,声线纯净,你每唱一次,都有一些细微的进步,或许你自己感觉不到,但对我们这类专业人士来说,这种感觉是很明显的。”
圣笑着说:“都说西蒙先生是毒舌评委,我看传言也不能尽信啊!”
圣的一句玩笑话,西蒙.考威尔也毫不在意的笑了笑,“老实说,我很喜欢你唱歌的那种感觉,如果你喜欢唱歌的话,或许可以参加一下《美国偶像》,这是一个大舞台,我想你应该能在舞台上大展光芒!”
西蒙.考威尔并没多待,说完要说的,给圣留下了一张名片后,就离开了。
圣把玩着手中的名片,目送着西蒙.考威尔离去。
“这个西蒙.考威尔还挺有意思的!”
伊万卡.普朗特拿过圣手中的名片,看了几眼,又塞到了圣的手中,“不错啊,《美国偶像》还蛮好看的,而且是一档含金量很高的选秀节目,没有黑幕,没有潜规则,全凭实力,从《美国偶像》的舞台上出名的选手很多都是民间的高手,怎么样,有兴趣吗?圣!”
圣摇了摇头,出于礼貌,他将名片随手放进了钱包,“我们该回去了,凯斯恩还等着我回去呢。”
圣从小就喜欢叫自己的祖父,一个倔强的老头的名字,这样反而没有一点生疏感,更多的却是一种浓郁的亲情,尤其是现在年迈的凯斯恩,是圣唯一的亲人。
“哎,圣,等等我,你不知道把一个女士落在身后,是很不绅士的行为么!”
看着背上吉他,手捏一块披萨自顾自朝外走去的圣,伊万卡.普朗特赶忙追了上去。在伊万卡.普朗特周围的男生,也只有圣才会对她这般,有着妖娆的外表,曼妙的身材,深厚的家世,早已经褪去了学生时代的青涩的伊万卡.普朗特,无论走到哪儿都是靓丽的存在,身边的男士谁都将她捧作公主一般对待,唯独圣,一个和她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才会对她这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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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学,美国最著名的高等学府之一,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波士顿的剑桥城,与与其齐名的麻省理工学院相邻,有趣的是两大校园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可以说,在不知不觉之中,你有可能穿梭在了哈佛和麻省理工两大学府之间。
又是一个晴朗的清晨,很多学生穿梭在校园绿荫间,说这里是一座大学,不如说是一座小镇来的更合适。
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是法学院特聘的教授,也是整个哈佛大学内最具权威的教授之一,他有一幢独立的宿舍小楼。小楼就在宿舍区域内,一层是凯恩斯的住所,二层是圣的私人领地。
自从圣考上了哈佛大学,就搬来和凯斯恩一起住了,已经在这幢小楼里,度过了一个大学年头,圣也习惯了大学校园的生活。
昨晚连夜赶回学校的圣,在和伊万卡.普朗特分别之后,趴下就睡,一觉睡到大天亮。
“圣,起床了,早餐我已经做好了。”
凯恩斯在楼梯口喊了一声,他很少上楼,从来不踏足圣的私人空间。
穿着拖鞋,睡衣,圣有些拖沓的走下了楼,凯恩斯望了他一眼,眼中露着一些满意之色。圣的父母虽然去世的早,但却将自身的优点全都遗传给了圣。
圣很聪明,才上了一年的法学院的课,就能与师哥师姐对堂答辩,在模拟法**,也毫不怯场,很有大将之风。在圣的身上,他看到了当初自己的得意弟子车胜涵年轻时候的影子。但他心头,却也有一些顾虑。
“怎么又是三明治,凯斯恩,你能不能做一些新玩意儿啊,这东西我快吃了十年了!”
圣发着牢骚,还是拿起三明治咬了几口,凯斯恩早已习惯了圣这么称呼自己,。
这时,凯斯恩从口袋中模出一张已经褶皱的名片递到圣面前,“这时你昨天扔的吧!我记得去年你也扔了一张,不过不是这个名字!”
昨晚圣回到家,随手将西蒙.考威尔的名片捏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很决然,就好像当初决定要报考哈佛大学法学院时,将自己最爱的贝斯砸的粉碎。
圣微微看了一眼,应了一声。
“其实我很喜欢看《美国偶像》,对这个毒舌评委也很喜欢,真想看看你站在舞台上的样子啊!”
斯特恩感叹一声。他是一个年过七十的老头,但却保持着一颗年轻健康的心,年轻人喜欢什么,他也喜欢,《美国偶像》就是他很喜欢看的电视节目之一。
“你今天是怎么了,感觉有些不对劲!”
圣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很少见到斯特恩多愁善感的一面。
“怎么样,下午的模拟法庭准备的怎么样了?”斯特恩又转移话题,随口问道。
哈佛大学法学院,常常会举行一些模拟法庭,不过其中的罪犯却都是真实的,这是法院与法学院的合作,让法学院的学生增长实际辩论的经验,而凯斯恩就是模拟法庭的法官。
“还行吧,下午的案子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我也尽力了,如果我手中的底牌还不能赢的话,我就开始质疑美国宪法这个被称为最完美法律体系的法律了。”
圣一点都不担心,为了下午的案子,他早已做足了准备,而且手上已经有了决定性的证据,所以他很轻松。
“呵呵,那就好!”
看着圣自信满满的模样,凯斯恩很欣慰,圣继承了约翰家族的精神,一种永不言弃,时刻都对自己有信心,如果连对自己的信心都是去了,那就失败了一半。
“我们来做一个约定怎么样!”这时,凯斯恩突然说道。
圣疑惑的看了一眼,不知道这个老头心里在捣鼓什么,“什么约定?”
“如果你赢了下午的模拟法庭,我允许你参加《美国偶像》!”
圣有些惊讶的看着斯特恩,作为一个传统的家族,虽然斯特恩很开放,但也不准圣踏足娱乐圈,他更希望圣能继承他和圣的父亲的意志,做一名知名的律师,而圣也放弃了自己最爱的贝斯,转而专心念书,考上了法学院,就是为了继承这一切。
而此刻,斯特恩突然说起,圣的心也有些动意了。
“没兴趣!我吃好了!”
圣放下了手中的三明治,换好衣服出了门,斯特恩透过窗户,目送圣骑着自行车,向法学院奔去,微微摇了摇头,“如果你赢了今天的模拟法庭,或许,这将会是你最后的一次上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