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斯历128年。我看_书斋
和煦的阳光穿透云层,洒落在帝都佛伦萨街面上。街道上的人们受到阳光的洗礼,精神倍增。阳光是天底下最为公正的东西,它将自己的温暖赐给众生,而不会在意受赐者是贵族还是平民。
威廉森家族在烈格森斯帝国已有很长一段历史了。族长劳德洛,也就是罗猎的父亲,在帝国中担任着一个不大一小的职务。他为人低调,老奸巨猾,虽然在官位和爵位上属于“爬”的级别,但虚名在他眼里,却不及生活的实际来的实在。
毕殊的死对罗猎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只是少了一个同桌喝酒比拼泡妞的损友罢了。他和另外的几位损友享受了一顿奢华的午餐之后,便匆匆回家了。他有些累,大概是昨夜“夜湾”那个新到的精灵在某方面的功夫的确不错的缘故。
“夜湾”是佛伦萨最为著名的酒馆。当然,酒馆只是表面上的用语,他真正的用途自然不说即明。想当年,罗猎和毕殊正是在“夜湾”为争一个精灵尤物认识的。
在大小仆人的笑脸相迎下,罗猎来到了父亲的客厅。本来他只是想回家小睡一会,但刚一进门便被告知劳德洛急急见他。
“那个可恶的家伙!他简直已经没把我放在眼里了!这么重要的事,不但不和我商量,居然告都不告诉我!”罗猎在厅外的时候就听见了父亲的大声嚷嚷,言语中无比愤怒。在罗猎进入客厅后,父亲又重复了一次。看来这句话他已经说了好几遍了。
客厅内除了劳德洛外,还有罗猎的俩个弟弟,二弟阿米达和三弟杜斯科。不知为何,平日里脸上总是挂着微笑的罗猎在看见父亲和弟弟后脸上变得严肃下来。
阿米达长的十分俊朗,双眼神采奕奕,一头的金发潇洒飘逸,和父亲年轻的时候几乎一样。他和弟弟杜斯科的发色和父亲同出一脉,但唯独大哥罗猎却是独特的黑发。他的声音洪亮,铿锵有力:“我看这是萨西斯的阴谋,他是在觊觎科沁的产业!”
杜斯科年纪最小,但却早已打理家族的事业了。并且劳德洛正在动作,准备为他在帝国讨个差使好磨练磨练。他的声音不但不如阿米达的洪亮,相反还有点深沉的味道:“萨西斯叔叔见父亲越做越大,越过越好,他这心里自然是不平衡的。”
劳德洛双手在几上狠狠一拍,道:“你还叫他叔叔!哼!当年他被逐出威廉森家族,要不是我这个做哥哥的念及旧情,不但让他回来,还让他去打理科沁的产业,他能过的像现在这般舒适吗?可他倒好!翅膀硬了,眼里就没我这个哥哥了!”
罗猎站在一旁,斜靠在门边,垂着头微闭着眼睛。只是听着父子三人议论,而自己却没有打算开口的意思。
劳德洛也不在意,对于罗猎的态度他早已习惯。他负手而立,淡道:“我不能再放任他了,科沁我必须要收回来!”
杜斯科道:“父亲,要收回来谈何容易?萨西斯叔……在科沁呆了近十年,地方上的官员和家族在当地的任职人员几乎都是他的人。你一道命令就想把他召回来是不可能的。”
劳德洛点点头,顿了许久,方才说道:“所以,我们要亲自去一趟。”他朝离自己较远的罗猎看了一眼。
阿米达道:“父亲,家族在佛伦萨的事业离不开您。而我,后天得保护侯爵大人……”
“不用说了,我去。”一直安静的罗猎突然说道:“父亲,家里最闲的就是我,我去吧!”
罗猎主动提出这个请求,让劳德洛眼里掠过一丝喜悦,他那自信的眼神仿佛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他点点头,道:“罗猎,你是威廉森家族的长子,你去自然是最好不过了。我给你一笔钱,你把萨西斯那混蛋赶走后,就在科沁待命吧!”
罗猎转过身,目光没多在父亲和兄弟上多停留,便向门外走去。“我累了,想去睡一会。其余的事情就麻烦父亲安排吧!”
“什么时候能出发?”
“明天清晨。当然,如果父亲实在着急,那么我睡醒后就可以出发了。”
看着罗猎离开的背影,劳德洛和阿米达脸上都浮现出一丝笑意。
罗猎何等聪明,他知道今天的事情是劳德洛有意的安排。他不想和他们多说话,也不想听那些虚伪的语言,所以才自己主动提出北上科沁。转载自我看書齋佛伦萨对于罗猎来说没有任何留恋,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也只是在拥挤的街道和琳珊的那一瞥。
罗猎虽然是威廉森家族的长子,但并不被劳德洛所喜爱。不喜欢的原因也诸有多种,罗猎的母亲是劳德洛的原配,但并得不到劳德洛的疼爱。他最宠爱的,是阿米达和杜斯科俩兄弟的母亲。而最为可怜的是,罗猎的母亲在生下他没多久后病死了。如果换做别人,那段童年的记忆绝对是非常的凄凉。但穿越后的罗猎除了身体外并没有丧失任何前世的东西,年幼的他其实已经活了近三十年了。似乎从出生起,他就和威廉森家族继承人没关系。然而随着阿米达一天天长大,以及劳德洛对阿米达的喜爱和栽培更加确定了这个事实。
不过罗猎却不在意,稀里糊涂的穿越让他顿时失去了亲情、爱情、友情和理想,犹如死了一般。对于劳德洛和这个世界的母亲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从小到大,他只顾拿着父亲按时发给他的钱挥霍,和损友们喝酒泡妞。他觉得这样鬼混的日子也还不错,没有理想,没有追求。但直到和琳珊的那一瞥,直到爱神戴安娜的出现。
戴安娜之书悬浮在他胸前,他随意的翻了几页,全是空白。茫茫人海,格西圣斯大陆似乎并不比以前的世界要小,这八个女人又要从何找起呢?唯一的办法,也只有游历四方,走一步算一步了。
罗猎很清楚劳德洛的安排,他这是要把罗猎从佛伦萨赶出去。阿米达一天天的成熟,他也一天天的老了,他可不希望罗猎以后会以长子的身份阻绕阿米达做威廉森家族的继承人。
最好永远不要回来,就算死在外面也无所谓吧!罗猎躺在床上,双手盘在脑海,痴痴的想着。顿了许久,他微微一笑,叹道:“就这样吧!阿米达才是他真正的儿子,我本来就是多余的。劳德洛啊!你花大把的金币养了我这么多年,能为你做点事也算是报答吧!”
翌日清晨,在十名家族护卫和从小伺候罗猎长大的管家勒尔泰的陪同下,这支北上的队伍出发了。
“大哥。”罗猎扒开马车的侧帘,他很熟悉这个声音。
杜斯科来到马车边,从怀里掏出一把精致的匕首,递给罗猎,道:“大哥,你这次去科沁虽然是名正言顺。但萨西斯在科沁多年,你要把他赶走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而且如果出了什么乱子,恐怕还相当危险。这个你拿着吧!”
罗猎的手从车窗中伸出来,接过匕首,道:“希若密纹匕首,这是你过八岁生日的时候,父亲送给你的。”
杜斯科点点头,双眼盯着匕首颇有些不舍的意思。
希若密纹匕首又递回杜斯科的面前,罗猎笑道:“这把匕首削铁如泥,能轻易的刺穿银质铠甲。我记得那一夜父亲把它送给你,你抱着它睡了一夜笑得合不拢嘴呢!三弟,再过几天你就要为帝国效力了。官场上的凶险比我此次去科沁要厉害的多,这个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杜斯科怔怔的看着匕首,犹豫一阵,最后还是从罗猎手上接过匕首。他抬起头,朝马车中的罗猎望去,“可是,这……”
罗猎并没有把手缩回去,而是在杜斯科的金发上抚模,淡道:“三弟啊!你年纪虽然最小,但心思慎密。阿米达暴躁冲动,你以后要多帮助他。从今以后,大哥能照顾你的时候就少了,记住,为人处事,凡事都要小心。”
“大哥……”
罗猎打下车帘,并不想让伤感的氛围扩大,他清楚杜斯科也明白他这一走意味着什么,轻声道:“出发。”
杜斯科静静的站在大门前,直到罗猎的马车在转角处消失,他才落寞的转过身。他紧紧的抓着若希密纹匕首,往日的种种在脑海里浮现。五岁的时候,罗猎教他写字;八岁的时候,罗猎教他唱歌;十岁的时候,罗猎便开始教他为人处事的道理……
他突然停下脚步,微笑道:“族人眼中平日里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你,其实比我和阿米达,甚至是父亲都要出色的多啊!”
月光平原一望无垠,清晨的露水在绿草上汇集成珠,在夜间悄然沉于草底,为含量丰富的土壤增添一丝肥沃。只是在白昼它和其它的平原并无多大异样,或许只有在夜晚才能体现出它的与众不同了。大概,这才是月光平原这个名字的由来吧!
据说在皎月当空的夜晚,所有的草面犹如银镜一般,闪发出或柔和或刺眼的光芒。在昼里以绿色为主题的世界陡然之间变成了一片朦胧的白色。
这样梦幻般的美景罗猎已经见识过了,毕竟从佛伦萨出发已经七天了。
时间又过去一天,初升的太阳爬上云捎,罗猎将手中的书籍翻去一页,道:“勒尔泰,说说现在的情况。”
老管家说老也不老,这个老字只是他在威廉森家族的资历而已。他六岁便进入威廉森家族,二十一岁时罗猎的母亲去世,从此由他负责罗猎的生活。有时候罗猎甚至认为,自己和劳德洛甚至还没有和勒尔泰亲切。
勒尔泰登上马车,半蹲在车夫身边,道:“主人,估计还有半天的路程,我们就能达到月光森林了。穿过森林后,就到达了科沁所在的行省。”
“你进来。”
勒尔泰也不客气,罗猎一声令下他便迅速的钻进了马车。罗猎的马车外表平庸,但内部却装饰的十分奢华。马车的空间有张贵式双人床大小,最里处是豪华的狐皮靠背沙发。此刻罗猎正惬意的睡靠在沙发上,手中拿着沙发旁几百本书籍中随意的一本。
“主人,你是天底下最勤奋的年轻人。你简直无时无刻都在学习我看都看不懂的知识啊!”
罗猎双眼一直未离开书页,道:“我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勒尔泰,护卫们的情况怎么样?”
“非常好!主人体恤下人,每天都给了他们足够的睡眠休息时间,他们心情开阔,身体状况也很健康!”
“是吗?”罗猎很随意的反问,却让勒尔泰本能的垂下脑袋。
罗猎用手指夹在阅读到的书页,然后将书合拢,朝勒尔泰望去,道:“勒尔泰,这点你不必隐瞒我,他们是什么情况我很清楚。其实无论是族人还是族里的下人,他们都明白我这次去科沁意味着什么。无论科沁能不能顺利的接管,我想父亲都不会召我回佛伦萨了。他们跟着我出来,其实是心有不甘的。谁愿意放着佛伦萨的花花日子不过,而和我去那个穷乡僻壤?”
勒尔泰的情绪有些激动,急忙道:“主人,我愿意!无论主人在哪里,只要愿意带上我,我都是愿意永远跟着主人的啊!”
在罗猎的心里,勒尔泰虽然马屁经常挂在嘴边不断。但刚才这句忠心耿耿的话,罗猎相信还是出自他肺腑的。
“你给他们每人发放10枚金币,到达科沁后,每人再发放20枚,就当做是我对他们的一点小小补偿。而且……这一路上老是垂头丧气可不行。我可不希望我们的麻烦越来越多,一个士气低落的队伍是很容易被那些贪心的盗贼们盯上的。”
安排下去后,罗猎脸色一阵阴沉,小声道:“日你个熊猫蛋蛋,就这些武技差劲的护卫要来又有什么用?只是一辆光秃秃的马车出远门实在容易惹麻烦,现在也只好这样了。”
这七天路程中,罗猎的队伍也遇到了一些小小的麻烦。当然,这些麻烦都是来源于盗贼团的掠夺而已。罗猎的马车外表平庸,十名护卫的装备也十分普通,整支队伍看上去并不是一个耀眼的财富。但什么样的盗贼抢什么样的主,罗猎这支队伍虽然一些较大的盗贼看不上眼,但看得上眼的盗贼也还是存在的。故此,大大小小也产生过为数不多的几次摩擦。
最小的,五人就敢来抢;最多的,也有二十来人。不过罗猎却并不是不修武技之人,他对武技的修炼虽然不勤,但也达到了六级,虽然离剑士这个还算不错的称谓还差两级,但也还是在内心颇为值得期待的。而且对于他来说,战斗往往就不是常规的打法。奇门遁和蛊惑心经在往日的斗殴中也被他用上,也总能发挥出事半功倍的效果。甚至在和盗贼激斗的同时,他还试图研究爱神神之本源的力量。只是每次刚有点眉目,战斗就结束了。不过他记下了战斗时的那种感觉,在马车内反复的模索。
一路上的顺利,让那些贪婪的盗贼并未被罗猎放在眼里。但放不放在眼里只是罗猎的事,拦路的人总是有的。不过这一次,人数却也只有五人。
五人拦在罗猎队伍的前方,从他们的身后隐约可以看见月光森林的轮廓了。为首的是个女人,只是这个女人的武器并不雅观。毕竟在罗猎的记忆里,女人拿狼牙棒的毕竟不多。
女人一头褐色的卷发,银质的轻铠甲非常合身。她将狼牙棒反抗在肩上,挺胸翘臀,盯着罗猎的马车颇有些轻蔑的味道。罗猎没有从马车内现身,只是从缝中打量了女人一番。他没有观察女人的实力,而是觉得这个女人的身体虽然被包裹在严实的铠甲下,但依然看穿了她那身材的火热。尤其是胸前的双峰,仿佛随着她每一个形态而蠢蠢欲动,随时都有把铠甲撑得裂开的意思。
武器的型号大,胸部的型号也大。罗猎邪笑一声,放话道:“这个女的不错,抓活的。”
闻言,个别护卫们脸上露出了微微的**,他们自然明白主人的心思,同时也把注意力集中在女人的重要部位上,甚至有的还在心里遐想着在主人玩过一手后自己能不能也占占便宜。在这荒郊野外的,想找个女人也确实难呐!
女人微微一愣。细看贴身护卫的装备,十分普通。感受这十人的实力气息,也毫不隐藏的大概在四、五级之间。她不可思议的盯着马车,实在不认为坐在这里面的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可是他说话却又如此的猖狂,甚至镇定的连面都不露出来一下,难道他真是什么厉害的人物?
不过女人也清楚,这世上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实在太多。她将狼牙棒猛的向下一甩,顿时一道黄色的光芒从狼牙棒上迸发而出。她身子向前倾斜,做好了应战的准备。
然而这个简单的动作,却让罗猎的护卫们清醒了一些。他们张大嘴巴,看着这个刚才还沦为他们性幻想的女子。
“斗气!那是斗气!这个女人,居然是个剑士!”和剑士相比,这些护卫犹如是小狗见到了财狼,脸上的**和得意顿时全无。
罗猎自然明白剑士意味着什么,凡修炼武技者,武技修为到达八级后,便相应得到剑士的称号。而拥有八级的武技水平后,便能开始修炼斗气了。虽然如此,但罗猎并不惊慌。从门缝中所见,女剑士的斗气稀薄,控制散乱,显然是个修炼斗气不久的武者。看来,她是个刚刚步入八级的剑士。
但尽管如此,和六级的罗猎比较起来,那相差的距离还是较大的。只不过罗猎又道:“慌什么?一个小小的剑士而已,抓住她!”
“哼!”看到了护卫们的惊慌,女剑士颇为得意,她朝手下们喝道:“你们在旁边好好学学!看我怎么将这些不堪一击的家伙砸碎!”
女剑士行若带风,有她半人高,大腿粗的狼牙棒拿在手中仿佛是小木棒一样。她双眼紧盯着马车,横抓着狼牙棒向前冲去。
看见女剑士的眼神和她汹涌而来的气势,护卫们哪敢阻拦。此刻所有的忠心与对主人的爱戴都抛在脑后,纷纷向两侧闪去。马夫也急忙从车上跳下去,只剩下罗猎和勒尔泰分别在马车的里外。
凶猛的女剑士似乎并没有怜悯之心,她恶毒的看了坐在马车上的勒尔泰一眼,狼牙棒横扫,势必将这个中年人和马车一起砸个粉碎。
护卫们已经在想,如果逃命的话是否现在就应该开始了?女剑士这一棒砸下去,马车内的罗猎还有命吗?到时候她杀死了罗猎,难道会放过我们吗?
仿佛大风将车帘从里向外吹开,一股气流电掣而出,在狼牙棒距离勒尔泰不到半步的时候朝女剑士扑去。女剑士愕然笃定,急忙提升斗气。只是她突然愣住,像是泄气一般,出现在她周围的竟是无数片粉红色的花瓣。无形的斗气化成了有形的花瓣,向下徐徐飘落。
下一刻,她心头一紧,一股无形的大力击中她的胸口,将她震飞数十米之远。
局势的突然扭转,让马车外所有人目瞪口呆。但勒尔泰依然安坐于马车上,微微一笑。他相信罗猎,所以他不躲。
女剑士的手下见老大如此轻易的落败,都猛的吃了一惊,他们刚要向女剑士跑去,罗猎的声音便从马车内传出:“我只要这个女人,趁我没改变主意之前,赶快滚。”手下们面面相觑,那悬在半空中的脚步最终还是收了回去,仓皇的逃命去了。自始至终,他们也未能见上他们的猎物一眼。
车帘被打开,罗猎这才从马车上走了下来。
护卫们再次看见罗猎,脸上都浮现出超出以往的恐惧和自责。罗猎以往在他们心中,只是一个整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的贵族少爷,跟着他几乎没有前途可言,除非甘心于的话。但现在,一个剑士竟就这样被他轻易的解决了。这……这真的是威廉森家族的那个大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