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群聚会其实就是一帮单身男女的聚会,到场的全是一群离婚男人或离婚女人。有30来个人,约我的那个人是我的顾客,高姐,44岁的女人,长头发高高的盘起来。大脸庞。整个脸一看就是整过形的,双眼皮,高鼻梁。红红的嘴唇。穿一件黑色的毛衣,黑色的裤子,肩膀上撘一条咖啡色的披肩。看起来气质非凡。她是这次聚会的创办人。我心想,她可真是神通广大。能聚集到这么多的单身男女。
我们先去饭店吃饭,一帮人浩浩荡荡的从见面的地点,人民路中段向小四川饭店走去。一路上听见高姐高亢的声音不时传来。她是个开朗活泼的人。虽然饱经风霜但依旧热情。她相信一切美好的东西。但我不喜欢热闹嘈杂的气氛。一个人走在最后面。
这时有个男人也慢慢走的慢些,跟我并排的时候,他跟我打招呼。“你好,我是黄健,我们见过。”“我们见过?”我仔细看他的脸,国字型的脸庞,眼睛不大,鼻头倒是很大。厚嘴唇。中等个头,但身体很好,肌肉鼓起。臂膀很粗。虽然穿着红黑相间的运动夹克式棉袄但还是看的出。是好像在那里见过,但却想不起来了。他说:“你忘了?在游泳馆,是我无意中把你打到水底的。”哦。我终于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大胳膊。
我问:”难道你也是单身?”
他说:“是啊。离了3年了。”
哦,我说:“我也一样。”
他说:“你好像不喜欢热闹。”
“是的”我说:“太热闹会吵的我脑子疼。我喜欢安静。可能是一个人呆惯了吧。”
他说:“那也是,不过,你应该常出来参加这种活动。一个人离群索居时间久了就会变的孤僻。这样对身心都不太好。”
我笑笑说:“知道了。我会尽力。”
他问:“那次真是不好意思,我那天只顾着自己游泳没注意到你,又在深水区……真是对不起啊。”
我说:“没事啊。你也不是有意的。不要再想了。”
我跟他有一搭没一撘的边走边聊着天,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饭店。30个人坐了整整4个桌子。在饭桌上大家互相介绍。交换名片。我看见他也递过他的名片。我说:“我记得你给过我一张名片的。”他说:“那就再拿一张吧。我知道你肯定不知道把那张扔到哪里了。”我尴尬一笑。真的被他猜中。当时我只是随手一塞。现在早都不知道放倒哪儿了。我没有给任何人名片。只说:“走的匆忙忘了带。但告诉了他我的电话号码。”
吃完饭结账的时候,我正在包里找钱,他却对高姐说:“这是我和菲的。”我抬起眼睛看见他拿着双份的钱。我赶忙阻止。高姐,不要收他的,我自己来。高姐哈哈一笑。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向菲发起攻势了。菲,干嘛呢,有人请你你就不要客气。我可收了啊。她把黄健的钱拿过去,还向我眨眨眼睛。令我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