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王除三十五岁,踌躇满志,刚刚在北京拥有了属于他的第十家侦探公司,当他离开北京,一路向南,前往那传说中的黄金土地的时候,有人问他:“门主,你包里装的都是什么?可是换洗的衣服还有吃的?”
王除到现在还记得自己那时候的答案,那是他踏上火车车身的一瞬间,他转过身来,骄傲的说:“这是我上千门的野心!”
是的,一路向南,称霸南方,在那里,有数不清的地方等着他这个上千门的话事人去占领,有数不清的财富需要他去夺取,只可惜,梦想有时候只能是梦想,何况,这个梦想并不只是属于他一个人。
沿海那些崛起的城市之中,有成千上万像他一样怀揣野心的人,与他不同的是,看多了电影的他们,更喜欢直来直去,用拳头和砍刀,而不是智慧说话,那不是一个外来户可以抗拒的力量,盟友嘛,更是个笑话,王除惊讶的发现,那些昨晚还跟自己称兄道弟,号称威震广州的老大们,只要几天功夫,就会变成荒郊野外的一具尸体,那是个混乱的时代,无数人站起来,然后倒下去,无数人风光一时,然后被人砍翻在地,取而代之,这让王除得到一个结论,现在似乎不是时候,千门不以武力见长,比所有的江湖门派们更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他可不想今天刚刚骗完一条肥羊,第二天就被肥羊带着杀手剁成肉馅。
所以他来到了南京,这里和沿海想比,并不缺少机会,而且因为靠近北方的缘故,环境更加优越,在这里,至少没有那种背着砍刀到处走的小混混,可是,就在他来到南京的第二天,他却遇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正是李依依。
那一天的阳光不错,正如王除的心情一般,昨天晚上白下王胖子的一句话让他觉得自己总算来对了地方,都说温柔乡,英雄冢,看来此言不虚,王胖子安稳日子过的太久,已经忘了当年是怎么一刀一枪,流了多少血汗才有了现在的地位,居然只想着搂着自己的几个红粉知己过日子,对于王除想要在自己地盘上讨生活的事情,被枕头风一吹,竟然就一口答应了下来,这让王除很是得意,甚至已经在盘算着日后如何将这个热爱生活的胖子送到冥界过过日子了,有了这样的好心情,看着窗外渐渐明朗起来的天光,他产生了到处走走的想法。
中山公园,在一九九六年的南京,是个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北京,你可以不去长城,但不可以不去全聚德吃一只烤鸭,而在南京,中山公园却是每个外地游客的必去的地方,只有在那里,你才可以吃到正宗的鸭血粉丝,如意回卤干,状元豆,鸭头等等别处吃不到的小吃,那一天,在遇到那个小女孩之前,王除刚刚买了一袋鸭头,正吃的不亦乐乎。
“叔叔,叔叔。”正在王除东张西望,想要再买点好吃的时候,一个稚女敕好听的童声从身后传了过来,他低头看去,一个可爱的瓷女圭女圭正拽着自己的衣角,白女敕女敕的小脸吹弹可破,两根小小的辫子在脑袋上晃来晃去,大大的眼睛里还含着泪水,似乎刚刚受了委屈。
“小朋友,谁欺负你了,告诉叔叔,叔叔帮你出气。”王除一眼就喜欢上这个漂亮的小女孩了,这倒不是他有什么恶趣味,而是这个小女孩,实在是可爱极了,她像个瓷女圭女圭般精致,两只眼睛水汪汪地闪着光,嘟起嘴的样子可爱得让人心疼。
“鸟鸟,小鸟鸟要死了……呜呜……”小女孩抹着眼泪,呜咽的指着远处的一颗大树说道。
王除先是吃了一惊,还道是什么不良分子教了这小女孩这种话,但顺着小女孩的手指看过去的时候,才不由的自嘲了起来,暗道自己这个大人,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一九九六年的南京天空,还有到处飞翔的鸟儿,即便是在冬季,也有大批的鸟儿依仗着中山公园得天独厚的条件生存了下来,其中最多的,就是麻雀,中山公园里一年四季,人潮如海,各种小吃摊位,绵绵长长排出数里,其中的一些残羹剩饭编成了这些麻雀的美食,不少树木上都有两三个麻雀扎下的窝儿,不少调皮的小孩子常常趁着大人不注意,用小竹竿去捅那些鸟巢,本领高强的还能够爬到树上,带几个鸟蛋下来,王除看见的,就是一只被捅下鸟巢的小麻雀,从那么高的地方跌落下来,竟然没有受伤,也算是奇迹了。
“乖,别担心,它们都活着。”王除捏捏小女孩的脸蛋,安抚道。
“叔叔,你可不可以帮小乖把鸟鸟放回去啊?”小女孩一喜,停止了哭泣,蹲子,模了模小麻雀身上的羽毛,眨着大大的眼睛,一脸期待的问道。
鸟巢所在的位置,有五米多高,对于一米**的王除来说,倒的确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那棵树长的极怪,不知道是被车撞的还是天生如此,树身微微倾斜,和地面夹成六十多度,一个成年男子,只要一个十米的助跑,就能借势踩着宽阔的树身跑上去,剩下的也只是一些简单的工作,抓住树枝,小心挪移几下,就能把那只小麻雀放回去,这种举手之劳,对于王除来说,没有任何拒绝的理由,况且还是个可爱的小朋友的提出的要求。
“看叔叔的吧,乖。”王除笑呵呵的模模小女孩的小脑袋,拿起那只小麻雀,退后几步,伸伸腿,就要往上冲。
“叔叔,叔叔,你这样是不行的。”小女孩拉着王除的衣角,稚女敕女敕的声音好听极了。
“哦?为什么啊,小朋友?”王除问道。
“叔叔,你的大衣。”小女孩指指王除的黑色大衣,说:“会绊倒你的,刚才有个叔叔就被绊倒了,头都破了。”
王除一愣,见树身左侧还真有一点血迹,心道这差事似乎还没那么简单,他身上穿的大衣,在一九九六年是极为流行的,毛料的底子又厚又重,极为保暖,设计风格像极了苏联大兵身上的大氅,下摆极长,直到膝盖下方,这种大衣什么都好,就是跑不动路,如果没有小女孩的提醒,王除十有**就要被这大衣拖累,一头从树上掉下来。
“这……”王除有些犹豫了,六十度的坡,没有助跑,只是干爬的话,难度要大上很多,而且样子极为难看,中国人爱看热闹,要是看见他像个乌龟一样在树身上蹭来蹭去,他敢打包票,不出三分钟,这里就会变的人山人海,而自己,就会变成那动物园里的猴子,被人指指点点,肆意玩笑。
“叔叔,你把大衣月兑下了,小乖帮你拿着。”小女孩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拍着手掌说道。
这还真是个好办法,王除一拍脑袋,呵呵笑了起来,有时候成年人看问题,反倒不如小朋友来的简单,这种办法,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好,小乖,你帮叔叔拿好了,叔叔下来以后,带你去吃棉花糖。”王除随手月兑下了厚重的大衣,对折一番,放到了小女孩的手中,然后猛的吸了一口气,一个冲刺,一呼一吸的功夫,人已经到了树上。
然而,等王除模到那个鸟窝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头,鸟窝里的鸟,不是麻雀!
“怎么会这样?”王除喃喃的自言自语道,这分明是一个喜鹊窝,里面的还有两只哇哇乱叫的小喜鹊,这棵树虽大,但鸟窝也只有两个而已,另外一个更是不用去看,一只刚刚归巢的喜鹊正在警惕的居高临下看着自己,也就是说,这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麻雀窝。
“小乖,这里没有麻雀窝啊,是不是从别的地方掉下来的?”王除站在树上喊道,此时他还在担心,自己找不到小麻雀的窝,那可爱的小朋友会不会突然哭起来,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麻烦了,他王除一个大男人,什么时候学过哄孩子啊。
“咦,怎么没有声音?”王除喊了一嗓子,却没听见小女孩的声音,于是又重复了一边,然而小女孩就像消失了一般,王除站在树上往下看去,树底下虽然有几个孩子,却并没有见到小女孩的身影。
“不是吧……”王除心头突然闪过一个不好的念头,这小女孩不是跑到别的地方玩去了吧,小孩子天性好动,连五分钟都坐不住,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他可有的找了,中山公园这么大,想找个孩子,似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或许她一会就回来了。”抱着这样的想法,王除又等了小半个钟头,直到两个警察模样的人走了过来,他才想起,兴许这些警察能帮到自己,于是走上前去问道:“警察同志,你们有没有见到一个小女孩,她……”
“是不是五六岁的样子,扎两个小辫子,挺可爱的?”走在前面的警察一看到王除的样子就笑了,问道。
“对,对,我刚才……”王除赶忙说道。
“嘿,又有一个上当的,别找了,那是个小骗子,刚才那一位,连头都摔破了,以后出门别把钱放大衣里了,长个教训吧,我们两个找了她半天了,早溜了。”警察笑道。
“啊……,我的大衣,我的钱……”王除的心,都要碎了,这世道,怎么好人就这么难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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